制度是党政机关日用规范性公文之一,它要求有关人员遵守和执行,用于机关对某项工作和某一方面的活动提出规定的要求。
制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有自己的制度,如办公制度,财务制度、文书工作制度等。
制度一般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一)标题及题下标示 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发文事项和文种类别(制度)三部分组成,但很多时候标题中省去发文机关(或称适用范围)只写事由和文种。适用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日期用标题下括号标示法标明。
(二)正文 制度的正文,一般要分三部分来写,**部分要写明制发制度的缘由,用“特制定本制度”一语承上启下,第二部分条写明各项具体条文,第三部分写实施范围,生效日期、修订权、解释权等内容。是否分章写,要根据内容多少而定,**部分、么本部分要简明扼要,第二部分要具体切实。
制度的文字要明白易懂,具体准确,防止出现重复和无用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