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下卷》第1785页(3380字)
【简介】:
目前我国农业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迅速发展,反映了我国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祸饭’’的弊病,而且通过劳动组织、计酬方法等环节的改进,带动了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使之更适合于我国的经济状况。目前,我国农村的主体经济形式,是组织规模不等、经营方式不同的集体经济。与它并存的,还有国营农场和作为辅助的家庭经济。
目前实行的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中共中央于1982年2月向全国各地转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实行各种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必须抓好订立合同的工作,把生产队与农户、作业组、专业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双方的权力、义务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
所谓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就是生产队在与农户或作业组或专业人之间,确定承包关系时所常使用的一种新的应用文样式。实践证明,这种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而且为亿万农村社员所乐意接受。这样,我国农村广大干部、知识青年、有书写能力的社员都应该会写这种合同,而且要写好。因为这种合同写得好坏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对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有直接的关系。
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是很关键的农业生产文件,特别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订立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的过程中,各级党的领导同志要向农村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解释,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这样农村干部和群众才会放心,积极从事农副业生产。
(二)在订立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切实注意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领导同志要向农村干部和群众说清楚:集体所有制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滩湖以及荒山、荒地等的使用,必须服从集体的统一规划和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私自占有。集体划分给社员长期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以及宅基地,所有权仍属于集体。
(三)在订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时,对土地的承包必须力求合理。在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人的地方,提倡根据生产的需要按劳力或人劳比例承包土地。由于劳力强弱、技术高低不同,承包土地的数量也可以不同。国家职工和干部不承包土地。社员承包的土地尽可能连片并保持稳定。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些问题,也要向农村干部和社员说清楚。
(四)要掌握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的结构方法。
此种合同的结构,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 例如:
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
“合同”二字上边的一行小点的字,是显示此种合同的性质。有人不这样写,而是把它们连起来写。这后一种写法,位置在稿纸的第二行中间,字要稍大一点。
第二部分,正文 正文包括如下几个层次写:
第一层,写订立合同的生产队名称和社员户主的姓名。位置写在标题下面,空一行。因为这种合同是集体同个人订的合同,所以在开头既不好称“立合同单位”,也不好称“订合同人”。怎么办呢?我想不妨写成“立合同者……”。这个“者”字,既可称生产队,又可称社员个人。请看实际的例子:
1.并写法。例如:
立合同者 山花生产队 社员高山泉
2.直写法。例如:
立合同者 山花生产队 社员高山泉
第二层,写承包合同的目的。写为什么要订立这个合同。文字尽量简单,不要罗嗦。位置写在标题下面,隔一行,另起一段。
第三层,逐条写清楚生产队与社员协议好的条件。生产队为社员做些什么事情,社员为生产队做些什么事情,双方共同做些什么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等等,一一分条或分段写在这里。
第四层,在各项条款的后面,还要写明两个意思:第一个,写到期违反合同怎么办?第二个,写本合同共几份、由谁保存。这两点,可以用两段文字,写在末一条的下面。
第五层,署名和订合同的时间。署名,除写生产队的名称以外,最好再写上队长的姓名,盖上章。社员的姓名,一家写一个代表的姓名,就不一定都写上,如有必要,就多写几个人或都写上。一般社员都没有印章,可以用按指印来代替。
下面是我根据几位亲戚口述的材料编写的承包合同例文。现抄录于后,供同志们参考。
【范例】:
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
立合同者:××大队第二生产队
村民×××
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进行农村经济的调整和改革,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经过民主协商,特制定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双方保证,共同遵守,贯彻执行。
一、×××同志全家七口人,根据需要按人劳比例分给其承包土地十四亩。按照生产队的统一规划和安排,这十四亩地暂时分散在村西村东两地。村西的十亩为淤地,村东的四亩为青沙地。
二、×××同志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根据国家计划和个人需要,合理安排,进行农业生产,但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荒废,否则,生产队有权收回。
三、本合同采取包干到户的经营形式。×××同志对于承包的土地,基本上由自己经营,自负盈亏,一般情况下生产队不再过问。根据我队生产情况,×××同志每年每亩地向生产队缴纳小麦壹佰伍拾斤。其中包括公粮、公积金、大小队提取、学校、卫生室提取等项开支在内。如经营得好,收入再多,生产队决不提取,如因管理不善而减产,则由个人自负。
四、生产队或大队兴办水利设施、小电站和购买大型农具等,所需开支根据社员受益情况,合理负担。
五、如我队遇有大的自然灾害而使农业减产时,生产队根据各户受灾轻重,酌情减收或免收承包粮。
本合同自198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三年不变。到1984年1月1日期满时,双方根据情况修订原有合同,或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第二队保存,一份由×××同志保存,另一份由××大队管理委员会存查。
××大队第二生产队管理委员会
代表×××(盖章)
村民×××(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