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德国的铁手——俾斯麦
俾斯麦,1815年出生于普鲁士的一个大容克贵族家庭,容克在德语里是贵族和大地主的意思。俾斯麦的父亲是一个地主和退休军官,喜欢打猎,他35岁的时候娶了17岁的妻子,也就是俾斯麦的母亲。她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接触市井生活,思想比较开放,跟俾斯麦父亲的保守形成鲜明对比。
俾斯麦从小就是个比较有性格的孩子,上小学和中学时,同学们都排挤和欺负他,那时俾斯麦把内心的痛苦转移到学习上面,尤其学习了许多门外语,为日后的外教生涯奠定了语言基础。
17岁的时候,他进入阿根廷大学。大学时,俾斯麦不是一个好学生,用现在的话说“生活比较腐败”,但他也是一个很酷的学生,经常腰间悬着一把佩剑,手里牵着一条大狼狗,看上去威风凛凛的样子。“酷毙了”的俾斯麦是个性格粗野的人,在大学期间曾和同学打过27次架。
俾斯麦曾有过两次不成功的恋爱。一次是与一个贵族女子,两人关系进展到订立婚约的阶段,不过当时俾斯麦手中无钱,于是他拿出所有的积蓄在赌场里爽赌一把,本来是想赢钱结婚,结果输得一干二净。这样一个铁血宰相在年轻时也非常荒唐,不过他的敢赌精神是值得肯定的。第二次婚约的对象是一个牧师的女儿,只可惜,后来那位女子跟一个富有的军人跑了——可见古今中外在男女关系上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俾斯麦
21岁的时候,俾斯麦被派到德国西部的一个小镇里任职——这算是他涉足政坛的起步,就是从这样一个小镇的公务员一路做到德国宰相,并统一德国。在小镇里,俾斯麦算不上一个好的公务员,他酒色财气样样喜欢,勾引女人很有一套,连他自己都承认风流韵事数都数不清。
俾斯麦当上柏林州议员的那一年是33岁,其时恰在1848年革命的前夜,俾斯麦是个生来逢时的人,革命风暴席卷德国的时候,国王被俘虏了。俾斯麦对当时的民主革命非常鄙视——这一点受到后来的历史学家尤其是中国的历史学家们的嘲讽,认为他是个冥顽不化、抱残守旧的封建死党。
其实,抛开意识形态的拘束,俾斯麦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他所以讨厌民主既是出于一种本能,也是认为民主不可能带来德意志的统一,就像他说的,只有铁与血才能让德意志统一,“铁血宰相”的称号就是这样来的。
1862年,俾斯麦兼任首相和外交大臣,为了统一德国,他发动了三场战争。
1864年,俾斯麦挑起和丹麦的战争,普丹战争胜利后,德国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施泰因两个公国(其居民大多为德国人)并入德国。
俾斯麦是个很有外交手段的人,1866年他又联合意大利挑起对奥地利的战争,战争胜利后,与奥地利签订《布拉格条约》,这个条约比较宽容,俾斯麦的目的是统一德国,并不在于兼并奥地利,他将奥地利踢出德国联邦。
1870年,俾斯麦激怒法国,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向德国宣战。当时,拿破仑三世没有估摸清楚德国的实力,笑言战争不过是在柏林散散步,可想而知最后惨败,成为德军的阶下囚。统一德国后,俾斯麦于1871年参与镇压巴黎公社,在国内,同样毫不手软地镇压工人运动。
可以说,近代历史中德国的强大就是从俾斯麦开始,不过俾斯麦后来在国内的政治斗争中逐渐失势,心灰意冷地离开政坛,1898年,在故乡的庄园中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