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通史——非革命的演变:北欧与西北欧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08-09 属于: 工业革命

1848/1849年的欧洲革命对那些没有企图发生政变的国家亦产生了影响。1848年3月底德里出现了大学生骚乱,但很快被王家军队镇压下去。其他一些地方的共和政变尝试——有些还有军官参与——也遭遇了相同的命运。受欧洲革命影响的还有1849年春西班牙民主党的成立,其纲领与拉蒙·马利阿·纳尔瓦埃斯将军的“温和派”政府以及保守派自由主义者明显不同,它以美利坚合众国为榜样,赞同民权原则。

在1830年时完全以革命面貌出现的比利时,法国二月革命的先例足以让执政的自由党向民主党人做出一系列让步。其中最重要的是降低1848年3月已经决定的选举资格门槛,规定了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这虽然还远远不等于实行平等的普选,但让少数有选举权的选民的百分比上升了70%。

在其北方邻国荷兰,改革派在1848年10月法国、德意志和意大利革命事件的鼓舞下,成功地对1815年8月24日通过的十分保守的基本法进行了修订,这使得人们可以谈论一部新的、自由的宪法。此后通行的原则包括直接选举众议院,法律上的部长全责制;代表各等级的议会两院如今有权对国王的提案进行修订,任命调查委员会并每年通过有关国家预算的法案。无论是荷兰还是比利时,1848年都没有要爆发革命的迹象。政治体制的调整使这种风险更加渺茫。

若不是新国王弗雷德里克七世满足了“艾德丹麦人”之国家自由党的最主要要求——将石勒苏益格并入丹麦君主国的版图,丹麦很可能在1848年春要经历一场革命。随后与普鲁士的战争让全民族众志成城,内部的矛盾失去了其重要性。直到1848年8月《马尔默停战协议》后,国内的政治力量才转而致力于(国王也希望的)制宪工作。在10月制宪大会的选举中农民候选人尤其成功,他们曾经反对国王拥有任命制宪议会四分之一成员的权力。1849年5月25日,宪法获得通过,6月5日弗雷德里克七世签署了宪法。基本法把王国变为部长负责制的立宪君主国,它实行两院制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所有年满30岁的品行端正的男性公民,只要他自立门户,都拥有选举权。

就在制宪大会制定宪法时,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危机再次白热化。1849年3月26日丹麦宣布《马尔默停战协议》作废;4月3日战端重启,普鲁士和法兰克福中央权力站在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一方。普鲁士的军事胜利(7月其军队已抵达日德兰半岛),让英国、俄国和法国向柏林大力施压,和前一年一样普鲁士再次妥协。1849年7月10日丹麦和普鲁士第二次签订《停战协定》,中断的和谈得以继续。丹麦不仅可以确信能得到俄国和英国的特别关照,它还有其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同情,最重要的是,在紧急情况下它能获得这些国家的军事援助:早在1848年3月,瑞典和挪威共主邦联国王奥斯卡一世(Oskar I.)就与丹麦结盟,并向菲英岛(Fünen)派出6000名士兵。

1848/1849年的欧洲革命对瑞典和挪威的影响则是微乎其微的。1848年3月斯德哥尔摩工人暴动,警察和军队进行了血腥镇压,约30名参与者丧生。在自由派强烈要求下,4月10日国王罢免了先前的保守党大臣,只有一人留任,取代他们的是政治上进步的人士。新政府在起草一份议会改革方案,其内容包括等级制的帝国议会转型为两院制议会,以及极大限制成年男子的选举权。表决应在1850年的下届国会进行。坚定的自由党人感到失望,但舆论对“红色”革命充满恐惧,以致公众对修订1809年的“统治形式”兴趣不大。

在1850年的帝国议会上只有市民等级同意改革法案,小贵族、贵族和农民以及国王都拒绝改革。瑞典必须等到1866年,奥斯卡的儿子卡尔十五世(Karl XV.)才以“国会秩序”的形式让国家拥有了一部宪法,实行两院制,扩大选举权,但与财产及纳税状况挂钩。瑞典成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当时的欧洲与众不同的是,农民在议会中掌握着话语权。

挪威的自由和民主力量密切关注着1848年3月和4月发生在斯德哥尔摩的事件,以及此前的巴黎二月革命。3月在克里斯蒂安尼亚(Christiania),此前和此后的奥斯陆,发生亲政府的大学生示威集会和工匠及店主们的反示威集会,斗争的焦点是被取消的星期天工作是否该恢复。国王任命的郡督随后威胁要动用军队,从而迅速平定了骚乱。4月19日政府改组,两位新大臣拥有自由派和农民反对派的信任,当然这两派追求的目标不同:农民主要关心的是乡镇民主和对中央权力影响力的限制,资产阶级自由派则要求实行议会制。首都居民的情绪此时已经非常反对革命,以致挪威议会中的温和多数派放弃了敦促国王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企图。

可以算作1848年革命影响的还有马库斯·默勒·特拉内(Marcus Møller Thrane)领导的挪威工人运动,它要求平等普选和取消进口关税,但1850年代初在国家高压政策下又销声匿迹了。另一个结果是,1851年议会根据自由派改革者一直以来的要求,决定删除挪威1814年基本法第二条中有关禁止犹太人“进入王国”的规定。但实践中对犹太人的歧视并未因此获得多少改变:挪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旧是一个几乎没有犹太人的国家。

和两个最大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一样,英国也没有出现对现存秩序的革命冲击。1848年春,统治者并不确定,是否能够成功地让英国免受革命浪潮的影响。伦敦政府尤其害怕北大西洋两岸的爱尔兰人闹事。在1815~1845年的三十年中,有150万遭受饥荒的爱尔兰人背井离乡,其中90万移民北美,剩下的主要去了英国。在美国的爱尔兰人中有很多人不仅憧憬着家乡发生共和式起义,而且直接在准备这种起义。有关活动的中心是纽约,19世纪中叶爱尔兰人在那里的居民中占了四分之一。在大西洋两岸活动的“青年爱尔兰”(Young Ireland)组织的纽约分支自巴黎二月革命起开始募集捐款购买武器,并组织由民兵和参加过对墨西哥作战的老兵组成的“爱尔兰旅”(Irish Brigade),以积极参与爱尔兰摆脱英国统治的解放运动。

留在国内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大多不那么好战。虽然激进的“爱尔兰联盟”(Irish Confederation)在1848年开始挑衅伦敦和都柏林政府,导致它们进行更严厉的镇压——因为这看上去是一个合适的来动员群众反对英国的手段——但1848年7月底在蒂珀雷里(Tipperary)郡巴连加里(Ballingary)与警察发生的流血冲突并不是联盟的起义计划的组成部分,而是一个偶发的局部事件。1848年在贫穷的爱尔兰谈不上革命的局势。

在英格兰本土,当局的注意力也首先是爱尔兰移民。仅在利物浦,1840年代末就生活着9~10万爱尔兰人。因此伦敦方面猜测,一旦“爱尔兰旅”越过大西洋,会首先在这个港口城市积极活动。另一个长期受到关注的对象是爱尔兰联盟与宪章派的联手,大陆革命给了后者新的动力。在爱尔兰宪章派领袖费格斯·奥康纳(Feargus O’Connor)的推动下,这两派于1848年3月17日圣帕特里克节在曼彻斯特自由贸易大厅确实宣布了合并。但尽管言辞激烈,宪章派仍旧一如既往地重视以非暴力方式达到目标,以致这两派间的差异依然可见。

1848年4月10日,在一次宪章派组织的群众游行活动中,共有约15万人前往伦敦肯宁顿公地(Kennington Common)参加,几乎都是工人。奥康纳通过一场伟大的演讲成功阻止了冲突和暴乱。肯宁顿公地的聚会是集会自由的一次强大演示,但也仅此而已。提请众议院对宪章派的要求进行公投的计划未能实现,因为签字人数远远少于宪章派所称,此外还有不少签名是杜撰和伪造的,并且充满猥亵之词。

在市民公众的眼中,肯宁顿公地的示威被同一时间的另一场以自由、法律和秩序为主题的集会抢了风头,该集会由当局组织,受到警察的谨慎保护。后者的参与者约有85000人,这些人曾表示如有必要愿意以辅警身份维护现存秩序。其中的工人多数是被雇主要求必须参加的,所以他们随后明确坚持要求罗素政府全额赔偿所损失的工资。外交大臣巴麦尊骄傲地称1848年4月10日为“和平与秩序的滑铁卢”。事实上,中产阶层的英格兰那一天给了宪章运动一个打击,此后它再也没能从中恢复过来。肯宁顿公地聚会成为宪章运动的最后一次大型集会。

宪章运动的弱点是,它争取到的只是部分工人,而且多是手工工匠,而不是现代产业工人,并且它未能通过争取中产阶级来弥补这种不足。奥康纳领导下的大多数宪章派基于1848年的经验教训实现了务实的转变,他们在议会制基础上稳扎稳打,优先开展工会工作。相反,宪章派的短期同盟者——爱尔兰激进分子仍然不愿放弃暴力的街头抗议。爱尔兰联盟的遗产在1850年代由秘密政治结社“芬尼亚兄弟会”(Fenier)继承,他们在爱尔兰、北美和大不列颠致力于创建一个独立的爱尔兰共和国,并明确认为暴力是一种政治手段。不那么激进的是1850年建立的爱尔兰租佃者权利联盟(Irish Tenant Right League),这是小农户的运动,他们要求低租金、法律上有保障的租赁合同和“地方自治”,即尽可能的爱尔兰自治。这两个组织做出的贡献是,让爱尔兰问题在欧洲和美国公众中不被遗忘,并且成为英国政治议程中不可回避的议题。

在英格兰,工人运动的逐步工会化让工人运动和资产阶级激进分子之间的政治合作变得容易了。在两个重要问题上,这两大阵营的立场虽然不一致,但有类似性:声援欧洲被压迫的自由运动和致力于选举权的民主改革。1848年的要求不能被遗忘,许多来到英国的移民革命者在为此努力,其中包括科苏特、马志尼,以及路易·布朗、马克思和恩格斯。扩大下议院投票权的斗争此后成为英国国内政治的主题,它是以和平方式逐渐演进的,其过程包括大不列颠1832年的议会改革,1846年废除《谷物法》和1847年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因为有此传统,而且证明切实可行,英国属于1848年没有被革命浪潮席卷的国家。对于大多数英国人而言,他们因此更加坚信:在历史给他们指出的道路上继续前行,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