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惩罚
《希伯来圣经》典故。喻指作恶多端而执迷不悟,终将大祸临头,受到惩罚。出自《出埃及记》。据载,希伯来人迁居埃及数百年后,生养众多,日渐强盛。为此引起了埃及法老的恐惧,并开始对他们采取迫害和限制的政策。埃及人加重他们的劳役,为法老建造两座积货城:比东和兰塞。法老为了彻底消灭希伯来人的反抗力量,甚至对希伯来男婴施以早期扼杀的残酷手段。法老拉美西斯二世死后,希伯来人的处境继续恶化。他们的哀声上达于上帝。上帝顾念与希伯来始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于是兴起摩西和他的兄弟亚伦去把希伯来人带出为奴之地。摩西在法老面前行使了“杖变为蛇”的奇迹,借以显示上帝的意旨。但法老拒绝接受摩西的要求。为了惩罚埃及人,拯救他的选民,上帝借摩西亚伦之手,向埃及人施行了十个灾祸。埃及法老终于震慑于上帝的威力和惩罚,不得不答应了摩西、亚伦的要求,让以色列民离开了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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