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督残篇》
犹太《伪经》中的一卷,属于撒督党人的文稿,共20章。撒督党约形成于公元前196—前176年之间,本来属于撒都该派,后来由于信仰、伦理主张和对于圣殿规例的不同看法,引起了矛盾,便从撒都该派中分裂出来,离开耶路撒冷到大马士革另立新派。他们自称是祭司长撒督的真正后代,是纯正的祭司。新派建立之后,他们又陆续回到各地进行他们的宣传工作,宣扬他们的信仰和主张。
撒督党重视《圣经》中先知的伦理教训,认为先知书和律法书具有同等的地位,全书引用律法书10次,先知书11次,圣文集1次。作者引用《以西结书》第44章第15节中所说的:“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用以提高撒督党人的地位和威信。撒督党不同于撒都该派的是:他们相信永生,主张离俗,反对撒都该派的世俗纵欲生活;反对多妻和休妻,认为按律法所记,上帝创造的最初基本原则是造一男与一女。因此他们谴责大卫没有遵行律法。撒督党人相信弥赛亚要来临,但这位弥赛亚必须出自“亚伦和以色列”的后代。
本书并不代表所有撒督党的文稿,因此称为残篇。关于书的写成时间,由于第20章第1节提到《禧年书》,所以是在该书之后,第10章第1节的“外邦人规定的条例”被认为指的是罗马人的条例。所以本书应写在公元前63年之后。至于弥赛亚来自“亚伦和以色列”的后代,也被认为作者心目中指的是希律王和玛喀比王朝系统的后代马利亚米所生的二个儿子中的一个,这两位王子在公元前18年从罗马回国,公元前8年被大希律王处死。如果上面的设想属实,本书写作时期可确定在公元前18—前8年之间。
犹太人与犹太教的其它文章:
- 《上行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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