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夺情风波
这是一个信号,冯保可以攻倒,张居正有何不可!
张居正改革十年,成效得来并非易事,一事一议都历经艰难。这不仅是因为改革要触动豪强权贵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顽强抵制,更重要的是封建社会发展到明 朝后期,封建肌体已经衰老和僵化,留给革新的余地已经非常狭小。封建社会走向下坡路时,因循守旧,姑息偷安,容不下哪怕最微小的变动,稍许更新,也不愿意 接纳。张居正作为当事者,更有深刻的感受。
改革要触犯豪强权贵的利益,冲击习以为常的陈规陋习,反对者不会就此罢休。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父亲病逝,由此引发了冲突的高潮,导火线是张居正要不要回乡奔丧,这就是夺情与反夺情的斗争。
夺情是古代官员父母丧礼中尽孝的礼仪,在职官员凡遇父亲亡故,按惯例要辞官回乡守制三年,以尽人子哀痛之情。讲究孝治天下的王朝,官员们都遵守祖制守 孝,为此丢了官职也在所不惜。但是遇有特殊情况,经皇帝指令,可以穿素服办公,不必解职回乡,或提前复职,这称为夺情。明朝在正统、弘治、正德年间三令五 申不准夺情起复,但也有例外。宣德年间内阁大学士金幼孜、杨溥都因丧回乡守孝,又被召回视事;成化年间首辅李贤也曾夺情任职。所以这夺情既有前例可援,也 为古礼所优容,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可在万历五年(1577)却掀起一场风暴。
这一年,改革从政治推向经济,新政方兴未艾,时当改革面临高潮的关键时刻,张居正若在此时离职奔丧,显然对改革不利。首先是未成年的皇帝就离不开张居正,张父一病故,神宗就亲自写信慰问,明确要求他"以朕为念"留职居丧。
与此同时,一批支持改革的官员,户部侍郎李幼孜、御史曾士楚、吏科给事中陈云谟等倡议夺情。张居正也无意离职,夺情势在必行。
反对派却趁机而起,以恪守礼制大造舆论,对张居正施加压力。一边是改革大业,一边是传统孝道,张居正陷入两难的境地。
神宗极力挽留他,要他为社稷、为苍生,务要勉遵前旨,入阁办事。并对吕调阳和张四维说,即使再上百本奏疏也不同意张居正回乡守制,挽留的话已说到了极点。但此举仍然被反对派怀疑是张居正在幕后的主使,从神宗的态度和实际情况看,这是不实之词。
夺情已成定局,张居正居官守制的办法是,居丧期间,不领俸禄,在内阁办公,不随朝,不参加吉礼,在家穿丧服,外出穿青衣角带,黑布袍。"上不食公家之 禄,下不通四方交遗,惟赤条条一身,光净净一心,以理国家之务,终顾命之托,而不敢有一毫自利之心。"虽说如此,神宗还是优抚有加,要光禄寺每日送酒饭, 每月供米十石,香油二百斤,茶叶三十斤,仍然维持张居正体面的生活。
张居正夺情留任后,反对派群起而攻之,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 孝声称离职守孝是"万世不易之制","纲常不顾,何社稷之能安?"翰林院检讨赵用贤指责张居正"背公议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创异论"。编修吴中行斥责张居正 是"忘亲贪位者",刑部邹元标大骂"亲死而不奔"的是"禽兽",甚至有人把这种谩骂抄成小字报贴在大街上进行煽动。
反对派搬出封建礼 教,慷慨激昂,真实目的是要夺权。张居正感到很大压力,包括他的一些知交好友,次辅吕调阳、张四维,大理寺卿陆光祖、蓟镇总兵戚继光等也都纷纷劝告他如期 服丧。反对派早在两年前就要轰走张居正未能得逞,此时正是天赐良机,哪能轻易放过。因此敌对的、友好的、抨击的、规劝的,都在维护伦理的名义下,掀起反夺 情的风潮。
张居正是一个真正的强者,面临铺天盖地的种种指责和非难,他毫不气馁,抓住要害问题,一一予以对答。友人周友山说他恋权,他在《答宪长周友山》的回信中坦然地说:
"恋"之一字,纯臣所不辞。今世人臣,名位一极,便各自好自保,以固享用,至哉斯言!学者于此,能确然自信,服行勿失,便可为天地立心,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非谫见设闻所可窥也。
当有人以彗星掠过东南方这一星变,攻击他犯了天怒,他狡黠地说:"天道玄远,灾祥之应,皆未可知。"趁机利用星变打击反对派,以进为攻。按明制京察是六 年为期,因为星变,这就有了提前考察的借口,动用监察程序,不露声色地予以摧毁性的反击。在这次斗争中,他处变不惊的从容,敏锐而犀利的驳斥,快速而猛烈 的反击,连连出手,使得反对派毫无还手之力。
斗争的结果是残酷的,带头上疏的艾穆、赵用贤、吴中行、沈思孝、邹元标等分别处以廷杖、削籍为民和充军。
反对派遭此严重打击,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无力公开反抗。
夺情风波平息后,反改革的斗争不再表现为正面的冲突,而是以隐蔽的形式,暗传各种流言蜚语,对张居正及其新政加以败坏和中伤。万历五年和八年,张居正的 两个儿子蝉联状元和榜眼,有人诬说其中有弊,作诗讥讽说:"状元榜眼俱姓张,未必文星照楚邦。"作弊是否属实,史无明证,但这样一些未经证实的流言,广为 流传,多年不息。
张居正为了富国强兵,主张铁腕治国。他对朝中那些迂腐的官员,空谈儒家的王政,不切实际,非常鄙薄。张居正从来不讳言他推崇申、韩这些法家。
张居正执法严酷,令人胆战心惊。遇有抢劫,斗殴致死的,不论是灾民还是生员,立即正法。凡是案情隐匿不报的"虽循吏必黜。得盗即斩决,有司莫敢饰情。盗 边海钱米盈数,例皆斩,然往往长系或瘐死。居正独亟斩之,而追捕其家属,盗贼为衰止"。遇有灾情,按惯例可以减刑的,张居正一律不予宽宥。他认为:"春生 秋杀,天道之常","稂莠不除,反害嘉谷,凶恶不去,反害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