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签订劳动合同的故事
一段苏区的经济实践活动,奠定了陈云成为中共经济专家、新中国杰出的经济工作领导者的基础。
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陈云,千里迢迢从上海来到中央苏区,住进了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所在地的瑞金西郊枣子排村。
一到瑞金,陈云就发现不少地方在领导当地工人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照抄照搬,千篇一律,既无地方特色,也不符合劳动规律,更难在经济活动中执行,严重阻碍了苏区的经济秩序,影响苏区物资条件的改善。怎样来解开苏区的劳动合同与规范经济秩序这对矛盾着的问题呢?陈云决定,到基层作一番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
有一天,他穿着一套粗布衣服,头戴一顶帽子,脚穿一双布鞋,从住地出发,来到瑞金县城一家经营南北土特产的食品杂货店,找到两位党员工人,向他们了解该店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陈云问得很细,也记了很多。
长年累月在基层工作的两位党员工人,没见过职务这么高的领导干部。面对陈云找自己了解情况,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他们拘谨地望了望陈云,又互相注视了一会,嘴里说不出什么。
"有多少就谈多少,说错了也没关系。"陈云亲切、随和地说。在他再三地鼓励下,两位党员的约束、不安心理渐渐消除。"上半年食品杂货店签订的合同,是否每一条都实行了?""工人对于下半年订立劳动合同的意见与要求是什么?""怎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兑现?""工人对于5月1日在瑞金召开的中国店员手艺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态度如何?"把两位党员的话引出后,陈云又提出了这样一连串问题。他一边问,一边在脑海中思考。不一会,陈云对企业的情形,对工人的情绪以及签订合同的原则与要求,有了一个大致而又清晰的轮廓。
"还应在党的支部中作广泛的调查,以掌握更多的情况。"陈云和两位党员工人告别后,在路上又思考着下一步的工作。随后,陈云接连3次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讨论劳动法草案的精神,讨论各店签合同的条文,讨论工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
多次讨论后,陈云很快拟出一份合同草案。他带着拟好的合同草案,又跑到支部那儿,要求每个成员到各店征求工人对草案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终于形成了供各食品杂货店参考的合同书。
陈云拟定的食品杂货劳动合同书,内容明确,操作性强,适合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很快由中央向各地、各行业推广。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18期还全文登载了他拟定的《怎样订立劳动合同》一文,介绍食品杂货店合同中形成的过程和合同的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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