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初期的警察。名称为巡逻的士卒之意。1871年10月,东京府设取缔组,组员即取名逻卒。共招募3000人(其中从鹿儿岛县招2000人)。负责府内的巡逻,改佩刀为手持三尺警棍。同年11月,神奈川县亦设置。1872年5月改革取缔组制度,其组名称为逻卒,并规定逻卒总长以下的官等。同年8月移归司法省,1873年移归新设的内务省管辖。1874年1月东京警视厅成立后,改称巡查。1885年东京以外的府县,一时又称逻卒,但旋即改称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