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制政府班给公民的口分田及贵族的位田、职田等以后剩下的公田。亦称乘田。剩田由国司管理。以一年为期,租给农民耕种,不纳庸调,只输收获量二成的赁(春播前交纳)或租(秋收后交纳),称地子。剩田是太政官杂用费的财源之一,同时也是下届班田的预备田,起调节公田的作用。后因私田日增,剩田日少,9世纪前半期大多变成国家直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