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管理的法规。政府为统制新闻,禁止自由民权思想的传播,于1875年6月与《谗谤律》一起公布。规定不得以报刊攻击政府及其制定的法规,违者处以刑罚。1883年修改条例,扩大禁止发行出版物的行政权限,遂遭到舆论攻击。1887年,改发行许可制为申报制,并减轻处罚。1897年,又废除行政官有权禁止发行出版物的条款。1909年,因《新闻法》的公布而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