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和清代前期广东历史概况
一、明、清两朝的更替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同年春,遣廖永忠、朱亮祖等率军南下广东,元朝在广东的守将或降或逃,广东遂归属明朝统治。
次年,明朝廷改广东道为广东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遂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终明之世,广东的辖境都没有变动。
明朝政府为了避免像元朝那样地方的行中书省统揽军、政、财大权,遂行三司分治:布政使司掌民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凡遇重大政事,须经三司会议,才上报朝廷。
永乐初,遣官巡抚广东;景泰三年(1452),设两广总督。此两官之设,三司权位渐轻。
明朝在广东的统治之重要措施之一,是设立卫所。卫所的设置是根据其地在军事上的重要性而定。广东卫所的设立始于洪武十七年(1384),除了为巩固统治 外,初时亦为“岛夷之患”而设,“以捍外而固内”。明代,沿海地区常遭海盗侵扰,倭寇为害。故广东除了省城广州外,主要是沿边设卫。其分布为:广州四卫, 即左卫、右卫、前卫、后卫,屯驻的兵力也较多,起枢纽的作用;沿边设南海、清远、惠州、肇庆、潮州、碣石、广海、神电、雷州、廉州、海南等11卫及100 余千户所。各卫所共有旗军12万余人,统由广东都指挥使掌管。卫所的设立,大大加强了广东的海防。
(二)广东人民的抗清斗争及清朝在广东统治的确立
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推翻了明王朝,吴三桂勾引清军入关,清军趁机大举南下,先后灭南明弘光政权和隆武政权。清顺治三年(1646),南明隆武 政权的大学士苏观生在广州拥立唐王朱聿 为帝,号绍武;广西巡抚瞿式耜等于肇庆拥立桂王朱由榔为帝,号永历。这两个南明政权为争正统,互相火并,战于三水。
清军灭隆武政权后,以佟养甲和李成栋率东路军入广东,潮州、惠州守将不战而降,清军遂进袭广州。苏观生等未作防备,被清军攻入广州城,俘朱聿 和苏观生等,仅存在40余天的绍武政权灭亡。南明的永历帝闻知,即从肇庆逃往梧州。顺治四年(1647),清军分三路,向广东省西部、北部、南部进攻,其 中李成栋的西路军势如破竹,连下肇庆、梧州、平乐,进逼桂林。
与此同时,南明兵部主事陈邦彦、监军御史张家玉、大学士陈子壮分别于顺德、东莞、南海起兵勤王抗清,省内各地起而响应,有数十处之多,声势颇大,并围攻广 州城。李成栋急弃攻桂林,还师东援,先后与陈邦彦等激战于东莞、新安、广州、清远、博罗、增城、高明等地,最后张家玉战死,陈邦彦、陈子壮被俘遇害。但他 们坚持10个月之久的抗战,拖住了清军,使之不能西进,挽救了永历政权,被后人誉为“广东三忠”。
清顺治五年(1648)四月,由于形势的变化,清朝广东提督李成栋在广州倒戈归明,并胁迫广东巡抚佟养甲也归顺南明,广东全境复归永历政权。其时江西、湖 南亦归于明。永历帝遂从广西迁回肇庆。清廷遣军南征,先后破江西、湖南,李成栋驰援江西亦战死。顺治六年(1649)十一月,清廷遣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 耿仲明(后由其子耿继茂代)同征广东。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尚可喜袭破南雄,城内居民惨遭屠杀,“十存二三”。永历帝闻讯,逃至梧州。清军遂南进,沿途连陷 州县,于顺治七年(1650)二月进逼广州。广州军民据城抗击,清军久攻不下。后因南明守将范承恩潜通清军,广州于十一月陷落,南明官兵6000余人阵 亡。清军入城后,进行惨无人道的屠城,数万名居民丧生。顺治九年(1652)一月,清军攻下琼州府,广东全境遂为清廷所统治。
这时,据西南地区的大西农民军有十余万人,由张献忠的养子孙可望、李定国等率领,扶持永历政权,进军抗清。其中李定国率领的一路攻克桂林,收复广西全境, 并进攻广东。顺治九年(1652)八月,克阳山县及肇庆、高州、廉州、雷州诸府,南雄、韶州、连州诸府的抗清义军起而呼应,驱逐清朝守将,归附李定国。十 一月,李定国又大破清军于湖南衡州,形势非常有利。但此时南明内部党争又起,孙可望、李定国卷入其中,发生内讧。清廷籍此机会,于顺治十年(1658)初 遣军南下,于湖南连败李定国部和孙可望部,原李定国等所收复的湖南、广东各州县再一次为清军占领。
同年三月,李定国复由广西柳州出兵广东,围攻肇庆城,40余天不下,后被来援的清军击败,退还柳州。次年四月,李定国再次出兵广东,连克高、雷、廉三府及 罗定、新兴、阳江、阳春、恩平等县,又派兵攻取琼州府的昌化、临高等县。六月,李定国围攻新会城,数月不下,又值军中瘟疫流行,援军又一再误期,遂于十二 月被清援军击败,损失惨重。李定国退回南宁,无力再出,广东各州县复归于清。至此,清朝统治广东大局已定,广东境内只有分别由王兴、陈奇策、萧国龙、邓耀 等领导的规模较小的抗清组织,被清军各个击破。至顺治十八年(1661)九月,广东最后一个抗清组织领导人萧国龙败死,广东境内的抗清势力遂全部被消灭。
清廷平定广东后,以平南王尚可喜镇守广东。其时尚可喜与镇守云南的吴三桂、镇守福建的耿精忠并称“三藩”,各据一方,拥兵自重,表面听调于朝廷,实际上形 成了割据势力。尚可喜在广东专横拔扈,横征暴敛,与朝廷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康熙帝亲政后,决心削藩,在尚可喜奏请退休时,不允其子尚之信袭爵,且令其尽撤 藩兵回籍,并要吴三桂和耿精忠一并撤藩。吴三桂遂于康熙十二年(1673)十一月发动叛乱。翌年四月耿精忠据福建叛。康熙十五年(1676)二月,尚之信 亦叛。次年六月,尚之信迫于形势,投降朝廷,康熙帝因撤藩时机尚未成熟,乃令尚之信袭平南王之职,照旧镇守广东。康熙十九年(1680)九月,朝廷以罪将 尚之信赐死于广州。康熙二十一年(1682),下令撤除藩府,统治广东三十余年的尚藩割据势力至此被铲除。
二、明代的海禁与清代的迁界
明初,朝廷实行海禁,禁止民间出海贸易,只充许朝贡贸易,由官府统管。海禁期间,广东沿海仍不乏违禁下海的人。一些人甚至组织武装船队,实行武装贩运,对 抗官府的禁令和封锁,后来由此而衍成为海盗。明代广东著名的海盗有东莞县人黄秀山、何亚八,饶平县人张琏、林凤,澄海县人林道乾等。至嘉靖年间,海禁始 开,广州的民间对外贸易始有所恢复并渐趋兴旺。这一时期,一些商人特别是随商船至海外贸易的贫民和流民,居留异乡不归,成为华侨;一些违禁下海不能回国的 人或一些海盗成员,亦被迫在国外定居。其居住地主要是三佛齐、爪哇、吕宋、暹罗等国家和地区。
顺治五、六年(1648、1649),郑成功的海上武装相继攻克闽南沿海地区,势力扩大至广东的潮惠一带,并和张煌言联合,多次进攻浙、闽、粤等地的清 军,给清朝的统治以很大的打击。清朝廷为了切断郑成功等的供应来源,遂于顺治十三年(1656)下令禁海,严禁浙江、福建、广东、山东、天津等地商民船只 出海贸易,禁止外国商船来华贸易。
但海禁令并未能收到如期效果,郑成功仍派遣商人潜入内地进行秘密贸易,且还在顺治十六年(1659)大举北伐。清廷为了彻底断绝郑成功的供应,于顺治十八 年(1661)发布迁界令,令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居民内迁50里。广东于次年即康熙元年三月实施,东起饶平、西至钦州等24州县的居民被勒令内迁50里,澳 门除外的附近海岛洲港亦一并皆迁。迁界后,界外地区不准人民居住,房屋全部拆毁,田地不准耕种,不准出海捕鱼,凡越出界者立斩,并派重兵防守。
康熙三年(1664)五月,清廷为了防止沿海居民有人偷出海,又下令再内迁30里。广东除原内迁州县的人民再内迁30里外,原来不在界外的顺德、番禺、南海及海阳4县居民也要内迁。
广东前后两次迁界,共28个州县,20个卫所,被迁人口数百万,抛荒田地500多万亩,对广东的经济造成严重破坏。而且在迁界时,只限期三日,以致被迁人 民丢赀弃财,仓惶逃难,野栖露宿,死亡载道,一些不愿迁走的还惨遭清兵屠杀。数百万被迁难民无家可归,生计无着,只好卖妻鬻子,许多人甚至因走投无路而全 家自尽。琼州府虽不在迁界之列,但沿海三州九县周环立界二千七百余里,禁民出海,致使沿海人民谋生无门。
这两次迁界,是广东历史上的一场特大劫难,激起了沿海人民的强烈反抗。康熙二年和三年(1663、1664),先后爆发了番禺疍户周玉和惠州碣石镇总兵苏 利的起义。同时,迁界也造成了清廷赋税收入的大量减少。康熙八年(1669)一月,经广东巡抚王来任上疏请求,清廷允许康熙三年第二次迁界的地区复界,迁 复人民16万多人,恢复耕地250多万亩。但第一次迁界的地区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一月才得以复界,历时23年的迁界暴政至此才告结束。但仍实行 海禁。
三、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
明代,广东开展了农田水利的大规模兴建。珠江三角洲以筑堤围为主,整个明代270多年共筑堤围181条,总长度达22万丈,超过宋元两朝400余年所筑堤 围近一倍。其中较有名的是高要的水矶堤和地跨高要、四会、南海三县的丰乐大堤。粤北、粤西至雷州半岛的这一广大地带为山地、丘陵和台地,多受干旱之苦,因 此水利工程以兴建陂、塘为主,其次是堰、坝、堤。韶州、南雄州、高州、雷州、琼州等于明代大量兴建陂、塘,雷州还修筑海堤,以“御捍咸潮”。整个明代,广 东兴建的农田水利工程计有1166宗,其中堤围850条,陂486处,塘131口,遍及全省各地,不仅使大量的农田旱涝保收,而且还改造了低洼田和旱田, 对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大量兴修水利的同时,还进行沙坦围垦、荒地开垦和开发丘陵地带。沙坦围垦主要是在珠江三角洲一带进行,其中较多的是香山、新会、番禺、东莞等县。由于珠 江三角洲大量兴筑堤围,导致沿海濒江由泥沙淤积起来的浮沙日益增多,人们便在珠江主干河道两岸和各支流沿岸及沿海的海滩上把浮生的沙坦围筑成田,称为“沙 田”。明代珠江三角洲一带围垦的沙田不在少数。荒地开垦和丘陵地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山区,史载南雄、廉州、韶州、惠州、罗定等府、州,都鼓励和大量招徕民 户前来垦荒,甚至充许外来客户占籍,以扩大和加快耕地的开发。雍正《广东通志》载,从洪武二十年至万历二十八年(1387~1600)210余年间,广东 的耕地面积由2373.4万亩增加至3341.7万亩,增加41%强。这就为广东农业的迅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一时期,农业的耕作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的改进,已经从粗放型的耕作改变为重视选种、施肥、灌溉和季节性的精耕细作,同时发展双季稻连作制和间作制,一些地区如琼州的水稻种植还一年三熟。
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和耕作技术的改进,明代广东的粮食总产与单产都有较大的提高。单产一般每亩三至四石,最高的可达五石,居全国之首。粮食产量的大幅增 长,再加之副业的发展,使不少地方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和韩江平原日益富庶起来。但各地农业的发展也不平衡,一些地方如翁源、普宁、新兴、恩平等还是地广人 稀,农业还较为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
明末清初在广东发生的战事和迁界,给广东的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各业凋零,人民生活困苦。平定“三藩”和.....后,广东各府县采取措施恢复农业经济,或招民 复业,或奖励垦荒,或兴修水利,或蠲免赋税,并推行摊丁入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至康熙末年,耕地面积有所扩大,农村经济开始出现缓慢的上升。雍乾年间, 清朝继续实行与民休养生息、奖励耕垦的政策,大量的荒地得到开发利用,同时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培育出许多优良的水稻品种,保证了岁收的两熟或三熟,耕 作技术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过康熙年间的恢复,在雍乾以后也得到较大的发展,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在农业构成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其中以水果、蚕桑、甘蔗、茶叶、烟草、 槟榔、蒲葵等品类最为大宗。特别是蚕桑,清代初期,“桑基鱼塘”已在许多地区迅速发展起来。至清代中期,蚕桑业发展更是迅速。乾隆二十二年(1757)关 闭闽、江、浙三关,广州成为对外通商的唯一口岸,外商购买生丝和丝织品都集中到广州来,加之清政府限制湖丝的出口,于是广东的生丝和丝织品外销量日增, “桑基鱼塘”发展进入了一个全盛时期。珠江三角洲的南海、顺德、番禺、香山、鹤山等县是蚕桑业发展最盛的地区,一些乡村甚至“无地不桑,无人不蚕”。水果 和甘蔗历来是广东大宗的经济作物,荔枝、龙眼、柑桔、香大蕉、甘蔗等遍及全省,至清代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品种经过长期的选育,不少已经饮誉国内外。南雄 镇平、平远、大埔、新会、鹤山等地种植的烟草,珠江南岸一带及河源、鹤山等地种植的茶叶,新会种植的蒲葵,都有较大的面积,经济效益可观。
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农业的商品性生产提供了条件。明代中叶以后,农副业产品不但种类和数量多,而且逐渐形成大小不等的商品生产专业区域和专业户。
由于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人口增长较快,以及随着商业的发展导致城市人口和州县非农业生产人口的增加,加之一些地区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灾害频仍,以至清 代初期及中期,广、惠、潮、肇四府所产之粮,“不足供民间食用”。其时解决缺粮的办法是向外地籴粮,南雄、韶州二府主要由江西供给,惠、潮两州仰给于..... 和国外,广州府则仰给于广西、湖南及由国外进口。雍正末年以后,由于水利的兴修和耕作技术的改造,缺粮的状况有所缓和,但仍未彻底解决。
(二)手工业
农业的商品性发展,带动了手工业的发展。
明、清时期,广东的手工业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冶铁业的分工已十分细密,不少作坊并颇具规模,生产各种各样的铁器。佛山是当时的冶铁名镇,其所生产的铁锅、 铁线、铁钉等铁器,质量居于全国领先地位,除了生产大量的生产和生活的用品外,还能生产数千斤重的大炮和其他军械。佛山的铁器冶铸业技术先进,工艺精良, 所以驰名四方,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冶铁已成为佛山的一个大行业。
广东陶瓷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窑址遍及全省各地,其规模、品种、产量和质量都较前代有了很大提高。其中石湾所产的陶瓷最为著名,不仅畅销两广,而且还远销 到国外。石湾的陶瓷生产规模也相当大。据载,嘉庆年间,石湾有缸瓦窑40余处,从事陶瓷业的人十居五六,另外还有农闲季节从附近州县前来做工的,人数难以 数计。
丝织业此时由于养蚕业的进步而得到发展,潮州、崖州、顺德、南海、佛山、广州等地,是丝织业较为发达的地方。丝织按种类分为18个丝行,其专业化已达很高 的水平,并具有相当的规模。广州在雍正年间已创立丝织机行,发展全盛期织工达三四万人,所产的纱缎十分精美,乾隆《广州府志》云“金陵、苏、杭皆不及”。 由于这一行业的规模较大,当时老板和工人已成立有代表各自利益的行会——东家行和西家行。纺织业以广州和佛山两地为盛。道光年间,佛山大约有2500家织 布工场,从事棉织工人共约5万人。棉织业也有一定的发展规模。
榨糖、制葵、织席、制盐、采珠、造船等业这一时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榨糖业。广东盛产甘蔗,榨糖寮遍布。番禺、东莞、增城、阳春等是产蔗和榨糖的 主要地方,除了蔗农自己开设糖寮制糖外,一些商人也设厂雇佣工人制糖。广东所产之糖,产量多,品种丰富,行销国内外。道光初以后,粤东潮州的制糖业也兴盛 起来。
至清代,广东的各类手工业的规模均较前代有较大的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雇用工人进行生产,可以说是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但由于清政府实行“重农抑 商”的政策,对工商业实行种种限制,并加重赋税,使从事工商业者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束缚了手工业部门的扩大再生产,资本主义的因素处于发展缓慢的状态 中。
(三)商业
与此同时,广东的商业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推动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其时,作为岭南都会的广州,商业的发展更是处于领先的地位。永嘉侯朱亮祖镇广州时,将 东、西、南三城连为一城,开辟东北山麓800余丈,又改造旧城,扩大了市区。至嘉靖年间,两广总督吴桂芳又增筑外城。广州城的扩建,为其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提供了条件。其时,广州城内的商业十分繁荣,有经营瓷器、香料、果品、药材、糖、丝织品、漆器、藤竹制品、蒲扇、竹木、珍宝等种类繁多的商店,还形成了花 市、鱼栏、猪栏、茶叶市等专业市场。城南的豪畔街,是当时十分繁华的闹市区,“香、珠、犀、象如山,花鸟如海,番夷辐辏,日费数千万金”,吸引了大批各地 的商人。
清初的海禁和迁界,给广东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各业凋零。复界和开放海禁后,广东的农业和手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商业也逐渐趋于繁荣。为了加强对外 贸的管理,清廷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立了四大海关,其中之一为粤海关。粤海关有总口7处,即广州大关总口、澳门总口、庵埠总口、乌坎总口、梅菉总 口、海口总口、海安总口。各总口之下,分设60多个小口岸。大关衙门设于广州五仙门内,最高长官为粤海关监督,间或由广东总督或巡抚兼理。乾隆二十二年 (1757)关闭闽、浙、江三关,仅留粤海关一关对外通商,广州的商业贸易空前繁荣。其时,全国外销的商品都要运到广州出口,外国进口的商品都要经广州转 销,来自全国各地和外国的商船不计其数,珠江河上长达数哩的商贸船舶成为广州的一大景观。广州城内建有专门接待外国商人的夷馆。许多国家如英、法、荷、丹 麦、瑞典等,还专门在广州设立商馆。
清政府在保持与国外通商的同时,又想防止中国人与外商接触,不但只留广州一口通商,而且还在广州指定一些商人专门与外商进行交易,规定外商不得与其他中国 商人直接发生贸易关系。这些被指定的商人叫行商,又称洋商。在粤海关设立后的第二年,行商们在广州建立了洋货行,俗称十三行。清廷通过十三行行商执行四项 任务:承揽对外贸易,办理外商的货物报关纳税,管理约束外商,转达政府与外商之间的一切交涉。行商们在广州建立了十三行街,那里商铺林立,货品无数,是当 时广州商业最为繁荣的地方。
与此同时,广东的沿江、沿海也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城镇,较为繁荣的有佛山、江门、石龙、新塘、梅菉等。佛山在明景泰年间已经颇为繁荣,全镇按店铺划分为二十 四铺,经营多种商品,其中以铁器为大宗,全国各地的商人都前来大量采购。至清代广州成为独口通商口岸后,各省至广州的进出口货物大多要经佛山中转,更加速 了佛山商业的繁荣。乾、嘉年间,佛山已发展到有大小街巷六百多条,据载其商业区旧槟榔街一带“商贾丛集……万家灯火,百货充盈”。粤东地区的商业中心潮 州,也是“商贾辐辏,海船云集”,府城和近郊居民“不务农业”者达十万户,成为当时广东省内仅次于省城广州的第二大城。梅菉处水陆交汇之处,明代发展成岭 西的一大都会,各地许多商贾前来进行贸易,“以货易米,动以千百计”,梅菉也因此而富庶“甲于岭西”。江门在明成化年间已是海产品的集散地,“客商聚集, 交易数以百万计”。至乾隆间也成为商船丛集的港口,并有四十余条专业商街,只是到了道光年间,因西江河道淤浅影响航运,商业才逐渐衰落。
农村的圩市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据统计,明嘉靖年间,广东各州府共有圩市439个,其中以辖有南海、顺德、东莞、新会等商品经济发达的县的广州府最多,次 为琼州、惠州、肇庆、潮州各府。此外还出现了按产品分类集中的专业性圩市,如罗浮山的药市、合浦的珠市、东莞的香市、番禺的鱼市、增城的荔枝市、陈村的花 果秧苗市,等等。至清代康熙后,广东的农村圩市普遍增加,而且原来许多设备简陋、没有固定店铺的圩市及一些新建圩市,大都有了固定的店铺,成为本地农产品 输出外地和城市商品流入本地的转销点。专业性的圩市也越来越多,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南海、番禺、顺德、东莞、新会等县更为突出。如南海县,在道光年间就有 专业圩市17个。但是广东各地农村圩市的发展并不平衡,且大都是由一姓或数姓建立起来的,受封建宗法势力支配,官府对这些圩市的征派也颇多。
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广东商人的活跃是分不开的。广东商人不但活跃于本省各地城乡,而且远及国内许多省份和世界各地。清代广东商人主要是由广州帮商人和潮州 帮商人组成的。广州帮商人主要是广州及广州府属的顺德、佛山、南海、新会、东莞县商人,他们资本较为雄厚,多集中于广州、佛山等地经营,其经营占广州、佛 山商业的80%,但全国许多通都大邑也有他们的足迹;潮州帮商人,主要是海阳、澄海和大埔的商人,他们的活动范围更为广泛,“上沂津门,下通台厦”,“足 迹遍及天下”,甚至远及南洋诸国如新加坡、暹罗等。
四、文化的进步
(一)陈白沙学说及其传播
经过唐、宋的发展,至明代,广东的文化、学术水平与中原及江南地区渐趋接近,这方面最为突出的表现是陈白沙学说的传播及“江门学派”的创立。
陈白沙,名献章,广东新会白沙村人,世人称为陈白沙或白沙子,明代中叶著名哲学家,明儒心学的创始人,著有《白沙子全集》10卷。
陈白沙的主要哲学观点是,天地万物只有一个本源,那就是“道”,所谓“道为天地之本”,乃先天地万物而存在的。但这个道是“我”可以通往而得的,“我”若 得道,便可达最高境界,便可成为世界万物的主宰。而能否得道,则全在乎“心”的作用,要“内求诸心”,一改传统“道心分立”的观点,主张“道心合一”,在 道与心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在治学方面,陈白沙认为,“学贵知疑”,主张读书做学问不盲从,即使是对圣贤之书或老师之言,也要独立思考,要有自己的见解,“学贵乎自得”。他治学不喜 欢抄袭古人,也不依傍哪一家门户,对当时“各标榜门墙,不求自得”的学风十分不满,以改造士风为己任,倡导自由开放的学风。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对陈白 沙的学说和转变当时的学风给予极高的评价:“有明之学,至白沙始入精微。”
陈白沙的后半生,主要是招徒讲学。他的学生有一百多人,主要来自珠江三角洲一带,也有不少外省人,著名的有湛若水、张诩、林光、李承箕、贺钦等,形成了 “江门学派”,影响巨大,致“天下莫不知有白沙先生”。后世以陈白沙所创的“江门学派”与王阳明所创的“姚江学派”并称为明代两大学派。增城人湛若水,是 白沙弟子中最有成就的一个,与王阳明同时,承传和修正白沙思想,自成一家,与王学分庭抗礼,为当时学界所瞩目。在陈白沙之前,广东在学术方面较之中原和江 南地区落后甚多。白沙先生创立江门学派之后,广东人从学风气趋浓,学术水平也迅速与中原及江南地区接近。
(二)清代传统文化在广东的发展和变异
清代前期,广东的文化仍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发展。
清初,广东出现了三个著名的诗人屈大均、陈恭尹和梁佩兰,被称为“岭南三家”。屈大均曾参加抗清,失败后仍以诗文作为反清武器;陈恭尹之父乃“广东三忠” 之一的陈邦彦,抗清失败后全家惨遭杀害,仅陈恭尹幸免。家仇国恨,使得屈、陈二人的诗充满了爱国反清的情怀。梁佩兰乃康熙间进士,其诗别开生面,风格独 特,达官贵人以得他的题咏为荣。屈大均除了诗词创作外,在史学方面的成就更大,撰有《广东新语》和《皇明四朝成仁录》。前者资料丰富、翔实,对研究广东历 史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后者专记崇祯至南明的抗清史事,保存了大量的抗清史料。
至乾嘉年间,广东著名的诗人有黎简、张锦芳、黄丹书和吕坚,并称“岭南四家”。此四家一反当时脱离实际的学风,在拟古主义与形式主义诗风弥漫文坛的乾嘉时期,刻意创新,努力开拓自已的道路,代表着诗坛风尚的转变,为文坛有识之士所称道。
地方志的大量编修,也是这一时期的一个文化成就。康熙年间,为修《大清一统志》,朝廷下令各省限期修志,以备取材。后又规定省、州、县志书六十年一修。至鸦片战争前,广东共修成各级志书上百种,其中省志三种,为地方志编修的全盛时期。
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清初,清政府为了提防异端思想及防止反清的知识分子聚众滋事,一度“不许别办书院”。但至康熙年间,广东书院创办开始增多,以官 办为主。至嘉庆年间,广东共新建书院255所,其中著名的有粤秀书院、琼台书院、越华书院和端溪书院。以省份来算,广东所建书院数在全国居于前列,此时, 广东的文化发展已超过中原一些地区。书院大都以传统的四书五经诸史为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在于训练生徒应试科举。
由于长期的一口通商,广东成为中西文化交汇的前沿地带,到了鸦片战争前后,社会思潮发生了剧变,传统的儒学在广东发生了变异,经世派崛起。这方面的主要代 表人物是朱次琦和陈澧。他们的特点是反对以往只好空谈心性,力倡务实。朱次琦辞官返乡后在南海九江等地讲学,康有为、简朝亮等均出其门下。陈澧在广州学海 堂任学长达27年,门下弟子甚众,形成“东塾学派”。他在经、史、文和音韵学领域中造诣甚高,善于通过考据训诂以达到阐明义理目的,实开一代学风,康有 为、梁启超等都深受他的影响。陈氏著述极丰,代表作有《东塾读书记》,论述经学源流、诸子百家,为后世所重。
朱次琦和陈澧均是爱国知识分子。朱次琦曾公开痛斥琦善和李鸿章等人的卖国行为;陈澧对林则徐禁烟积极支持,并提出要了解外国的情况,立足于强兵,以抵抗外敌的侵略。他尤重学术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认为“政治由于人才,人才由于学术”,有学问的人从政,“必有济于天下”。
五、早期西方殖民者东来及西方宗教在广东的传播
15世纪末,欧洲人发现美洲新大陆,开辟东方新航线,一些西欧国家开始向东方进行扩张。最早到达广东的是葡萄牙人。
明正德九年(1514),葡萄牙人首航来到广东屯门。正德十二年(1517),葡萄牙人改用朝贡的名义派使者率八艘船抵广州,请求得到朝贡通商的勘合。后 又进京。同时,其武装船队又占据屯门,并在附近进行抢掠和贩卖人口活动。正德十六年(1521),海道副使汪鋐组织军民,将葡萄牙殖民者驱出了屯门。次 年,葡萄牙人再度前来,入新会西草湾,又被明朝军队驱逐。
其时,香山县的蚝镜(澳门)是番商互市的一个港口。明嘉靖三十二年(1558),葡萄牙人以晾为水所湿之贡物为由,在澳门盖屋成村。万历五年 (1577),葡萄牙人向明廷请租澳门为定居贸易地,获准,每年纳地租银500两。租借后,葡萄牙人在澳门建筑城垣和炮台,设置行政机构,任命官吏。但澳 门的民政和司法,则由香山知县主管,葡人触犯明律,亦由明朝政府设在澳门的提调司审讯。居住在澳门的葡人一直接受中国政府的管治。
继葡萄牙人之后,西班牙、荷兰、英国等亦来到广东。西班牙人是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来到的,提出要将在澳门附近的小岛作为贸易居地,被明朝广东当局 武力驱走。荷兰人则是于万历二十九年(1602)初抵澳门,万历三十二年和三十五年又至,但为葡萄牙人所驱。英国人在泰昌元年(1620)首次到达澳门, 后又于崇祯十年(1687)至广州,并一度强占虎门炮台,欲强与中国通商,后向明朝政府道歉退走。早期西方人东来,主要目的是通商。
与此同时,天主教徒开始进入广东地区活动。嘉靖十三年(1534),天主教耶稣会士沙勿略·方济各来到广东台山的上川岛。此为元代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中断 后第一个来华的西教士。沙勿略数次想到内陆传教,为其时占领上川岛的葡萄牙人所阻,未能如愿。次年,沙勿略客死于上川岛。今上川岛仍存其墓。嘉靖年间,葡 萄牙人在澳门建屋居住后,大批天主教士东来,葡萄牙国王以教皇的名义在那里委派了一名主教,并建立了许多座天主教堂,以居住在澳门和到澳门经商的中国人为 对象,传播天主教。至嘉靖四十四年(1565),澳门的绝大多数居民信奉天主教,天主教徒人数达5000人。万历四年(1576),在澳门成立主教区,中 国、日本、朝鲜及东南亚国家的传教事业均受澳门主教区控制。澳门成为世界性的天主教活动中心之一。
天主教传教士进入广东内陆地区,始于明万历年间。万历七年(1579),耶稣会士罗明坚到达澳门。他利用广州每年两次集市贸易的机会,随同葡萄牙商人进入广州,在肇庆住了四五个月,后又返回澳门。罗明坚成了第一个进入内陆的天主教传教士。
万历十一年(1583),罗明坚偕同另一个耶稣会士利马窦来到肇庆,得两广总督郭应聘所准传教,继在肇庆西城外西江的岸边建起第一座天主教堂仙花寺。罗明 坚和利马窦来到肇庆后,学习中国语言,采用中国的服式和礼仪,与当地知识分子交往,并用中文编写了一部《天主教实录》广为散发,扩大影响,终于有数十人接 受了教会的洗礼。天主教也从此在中国扎下了根。万历十七年(1589),利马窦离开肇庆,往韶州传教,并在韶州建起一座教堂,接受葛盛华等5人入教。
利马窦在传教的同时,还传播了西方的科学知识,特别是地理、天文、数学、机械方面的知识,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增加了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和世界知识。
利马窦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经江西北上南京、北京,韶州天主教堂由郭居静管理。该堂自万历二十三至三十五年,发展教友800余。
明朝政府对进入中国活动的传教士持怀疑、限制的态度。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明王朝宣布禁止在中国传播天主教,教堂、教产悉被没收,教士被敕令退回澳门或拘禁于广州,天主教在华的传播暂告中断。
清朝建立后不久,就有天主教教士来华传教,并给中国带来了西方的自然科学知识。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廷下令禁止西洋传教士在中国传教。此后,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四朝一再重申禁教令,天主教传教士大多转入秘密活动。
清嘉庆十二年(1807),英国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来到广州秘密传教,为第一个到中国传教的基督教传教士。但由于当时清政府禁教甚严,中国民众对基督教尚 持怀疑态度,马礼逊在广州、澳门秘密传教,只发展10名华人洗礼为基督教徒。此后陆续有少量传教士来到广州和澳门,创办学校和西医院,教授中国人学西方科 学基本知识,为人治病和向中国人传授西医。
六、明代和清代前期的农民起义
(一)明代的农民起义
1.黄萧养起义
黄萧养为南海县人,因行劫被官府捕获,关在广州司监。正统十三年(1448),黄萧养与狱友170余人越狱,回到家乡南海县,组织起上万人的队伍,拥有战 船150余艘,围攻广州城,并屡败来援的明军。又攻佛山。不久,军队发展到10万人,船只1000余艘。黄萧养遂自称“顺民天王”,封文武官100余人。 景泰元年(1450),明廷以董兴等领军来剿,于五月大洲头一战,黄萧养中流矢而死。余众分两路,一路退至南海,很快就被明军击败;另一路入钦州,坚持至 成化三年(1467),最后失败。
黄萧养起义期间在广东境内发生的战事,给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一带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一些地区更是“井里萧条”。同时,这次起义也在一方面反映了明中叶广东的社会矛盾。
2.少数民族的起义
明中叶以后,由于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少数民族地区过去不征税的项目也开始征税,地方官吏恣意增派,巧取豪夺,人民不堪负重,导致少数民族的反抗。
有明一代,居于海南的黎族先后三次起事。第一次是在弘治十四年(1501),儋州七方峒符南蛇,拥众万余,“三州十县黎峒闻风响应”,一年多后失败。第二 次是嘉靖二十年(1541)间,万州鹧鸪啼峒和陵水黎停起事和崖州与古镇州黎人起事,亦颇具规模,但很快被镇压。第三次是万历年间定安县和崖州的黎人起 事,声势浩大,多次击败官军,分别坚持年余后失败。这三次黎人起义,范围甚广,遍及琼州府3州10县。
主要分布在粤北、粤西的瑶族、壮族以及在粤东的畲族也多次起事,其中以粤西罗旁山的瑶族起义规模最大。正统十一年(1446),泷水县、德庆州的瑶族起义 首领赵音旺率众举事,往来于罗旁山区和西江两岸,范围涉及廉州、雷州、化州等州府,持续十多年,直至天顺三年(1459)才最后失败。万历三年 (1575),罗旁东山又爆发规模最大的瑶族起义。起义者凭山固守,与官兵对峙数月,才于次年被平定,起义者被杀16000余人。后朝廷在罗旁东西两山屯 驻重兵,且新置东安、西宁两县,以强化对罗旁山一带少数民族的统治。
3.明末的农民起义
明代后期,因辽东用兵,朝廷加重了赋税的征收,农民负担更重。而地方官吏暗中层层加码,中饱私囊,使农民的生活更加困苦。于是,引发了农民的反抗。自天启 年起,广东先后爆发多次农民起义。这些起义主要发生在山区地带,起义队伍也多活动于粤、赣、闽相邻的地方。清兵进入广东后,这些起义队伍不少举起的抗清的 旗帜,成为广东人民抗击清军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清代前期天地会和少数民族的起义
清朝的统治自乾隆后期便由盛转衰。至嘉道年间,吏治腐败,贪污盛行,差役繁重,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人民生活困苦。于是,多次爆发反抗清朝腐败统治的人民起义。
1.广东天地会的起义
从乾隆后期起,民间反清组织天地会的势力就转移到广东的中部和西部,不少州县有天地会会众。嘉庆年间,广东的天地会势力数次图谋发动反清起义,但多于事未 发即被当局破获并镇压。嘉庆七年(1802),归善县发生天地会起义,数月间发展会众一万余人。此为嘉道间广东天地会最大的一次起义,但很快就被当局镇压 下去。
2.少数民族起义
嘉道年间,海南黎族揭杆反抗清朝统治的起义有12次之多,均被当局镇压。粤西北山区连州的瑶族也于道光十一年(1831)起义反清,颇具规模,但很快被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