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图强奠定一统大局
【事迹微缩】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频繁的战国中期。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61年去到秦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他在总结早期法家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和各诸侯国变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法家的法律思想作了全面的论述,为先秦法家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美名更是流芳百世。
【学习运用】商鞅以重法著称,他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以须臾忘于法"。他的法律思想,尤其是"法治"思想。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提出"刑无等级""不赦不宥""缘法而治"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损坏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在当时的提出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商鞅没有因为阻力而退却,没有因为权贵而退缩,勇敢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这些也正是当代青少年要从小就培养的。
【人物精粹】"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这个评价是切合实际的。韩非子说商鞅"举法明教,秦人大治"。西汉桑弘羊赞商鞅"功如丘山,名传后世"。王安石更为其赋诗"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商鞅功绩,永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