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玛·宗兹(豪·路·博尔赫斯)
艾伦·洛文泰尔在大家面前是个一本正经的人,只有少数几个亲密的朋友才知道他爱财如命。他单身住在工厂楼上。工厂在郊区,附近比较偏辟,因此他怕强盗;工厂院子里养了一条大狗,他书桌的抽屉里经常放着一支手枪,这件事谁都知道。去年他的老婆突然死了(他老婆是高斯家族的,替他带来了一笔可观的嫁妆),当时他也煞有介事地哭了几场,但真能使他动情的还是金钱。他暗自惭愧的是自己挣钱的本领不及守财的才能。他十分虔诚,认为自己和上帝订有一个秘密契约,只要他祷告膜拜,干了再缺德的事也不会受到惩罪。他秃头,肥胖,丧服未除,戴着茶晶眼镜,留着黄胡子,站在窗前等女工埃玛·宗兹前来告密。
他看见埃玛推开他事先故意半掩着的铁栅门,穿过阴暗的院子。拴住的狗吠叫时,他看见埃玛绕了一个小圈子。埃玛的嘴唇微微动个不停,象在低声祷告;她不厌其烦地重复着洛文泰尔先生丧生前将要听到的那句话。
事情的发展和埃玛·宗兹预料的却不一样。打昨天一清早开始,她在心目中预演了好多次:用手枪牢牢对准,逼那个卑鄙的家伙交代他卑鄙的罪行,然后说出自己大胆的策略,用这个策略让上帝的公理战胜人世的公理(她并不害怕,但是既然作为公理的工具,她不愿意受到处分)。最后,照着洛文泰尔胸口一枪,就决定了他的命运。然而事情的经过并不是这样的。
见了洛尔泰尔,埃玛固然急于替父亲报仇,但更急于惩治的是由于要报仇才蒙受的糟蹋。经过那一场淋漓尽致的凌辱以后,她非杀死洛文泰尔不可。此外,她没有时间来一套戏剧性的表演。她怯生生地坐着,讲了一些抱歉的话,象告密者那样要求洛文泰尔作出严守秘密的保证,透露了几个人的姓名,提到另几个人,然后显出十分害怕的样子,停下不说了。她请洛文泰尔去弄杯水给她喝。洛文泰尔不太相信她竟会怕到这种程度,但还是摆出厚道的样子,到饭厅去替她取水。他回来时,埃玛已经从抽屉里拿出那支沉重的手枪。她扣了两下扳机。那个肥硕的身体倒了下去,有如给枪声和硝烟打碎似的,盛着水的玻璃杯摔破了,那张脸带着惊讶和愤怒的神色对着埃玛,脸上那张嘴用西班牙语和意第绪语咒骂她。脏话骂个不停,埃玛不得不再补上一枪。拴在院子里的狗叫了起来,满口脏话的嘴里突然冒出一股鲜血,沾红了胡子和衣服。埃玛开始说出早已准备好的指控(“我是替我父亲报仇的,谁也不能惩处我……”),她没有把话说完,因为洛文泰尔先生已经断了气。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
狗的嚎叫提醒埃玛现在还不能休息。她把长沙发搞得乱糟糟的,解开尸体衣服的纽扣,取下溅有血点的眼镜,把它放在卡片箱上。接着,她拿起电话,重复说出已经练了许多次的话:出了一件想不到的情事……洛文泰尔先生借口要了解罢工的情况,把我叫了来……他强奸了我,我杀了他……
这件事确实难以想象,但是不容人们不信,因为事实俱在。埃玛·宗兹的声调、羞怒、憎恨都是千真万确的。确实,她也受到了糟蹋;虚假的只是背景情况、时间和一两个名字。
【鉴赏】: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以短篇小说、诗歌及散文著称于世,尤以短篇小说见长。考察其小说创作,我们不难发现,他总是从客观的角度来观察现实,描绘氛围,网织人事,因而给人的感觉是理智、澄澈、冷静、安详,没有个人主观的悲喜爱恶流露其间。《埃玛·宗兹》也充分体现了博氏这一创作特色。本篇写了一文弱娴静的女工,为报父仇,开枪杀死了仇人。这本是一个惊心动魄、血淋淋的故事,但在作家的笔下,一切都似乎显得那么平淡、冷静,既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泛起多大的波澜,甚至女主人公埃玛·宗兹为造成仇人洛文泰尔强奸自己的假象而出卖肉体这一令人倒抽冷气的情节,作家仿佛也镇定自若,丝毫不为叫动,更没有进行任何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