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商貌似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其实周克商并没有那么简单
周克商貌似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其实周克商并没有那么简单。每当我们说到周克商时,大家总有一种感觉,好像周是一下子就把商给灭了。实际上周克商还是花了较长的一段时间的。周从伐殷至最终克殷,时间上还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逸周书·世俘解》
公元前1023年,周作为陕西一带的"大国"歼灭了与其接壤的河南"大国"商。
周灭商的历史,《史记》中有所记载;但是接下来要向大家介绍的是比《史记》更古老的记录,这就是成书于战国时代的《逸周书》。一般认为《逸周书》所收之事本为周人所做,而后被春秋时代的晋所继承,到了战国时代,被魏所继承。
参考《逸周书·世俘解》,我们可以通过它看到周灭殷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史实,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维(武王十二年〔前1023〕)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
惟(原本武王九年的)一月丙辰旁生魄(既生霸。参考图16),若翼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而一度撤回)。越若来(武王十一年〔前1024〕)二月既死魄(既死霸。意为月之盈缺,指下弦月之后的状态,据推算为庚申),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天恶臣(谄媚奸臣)百人。
大公望命御方(殷之诸侯)来,丁卯,望至,告以馘、俘。戊辰,王遂御,循自祀文王。时日,王立政。吕他(人名)命伐越戏方(殷诸侯之一),壬申,荒新(诸侯)至,告以馘俘。侯来命伐靡集于陈。辛巳,(诸侯)至,告以馘俘。甲申,百弇以虎贲誓,命伐卫,告以馘俘。辛亥,荐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珪、矢宪,告天宗(主)上帝。王不格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籥人(官名)九终。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籥人(官员)造,王秉黄钺(斧头)正国伯。壬子,王服衮衣(丧服),矢琰,格庙。籥人造,王秉黄钺正邦君。癸丑,荐殷俘王士百人。籥人造,王矢琰,秉黄钺,执戈。王奏庸大享一终,王拜手稽首(深深低头,手掌心向上,高举过头顶)。王定,奏其大享三终。甲寅,谒我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旂(旗的一种),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乙卯,籥人奏《崇禹生开》(音乐名)三钟终,王定。庚子,陈本命伐磨,百韦(国之军)命伐宣方,新荒(国之军)命伐蜀。乙巳,陈本命新荒蜀磨至,告禽霍侯、俘艾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御八百有三百两,告以馘俘。百韦至,告以禽宣方,禽御三十两,告以馘、俘。百韦命伐厉,告以馘、俘。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糜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武王遂征(殷之)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魔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上文"九十九国"之后的数字为虚数,夸张之用〕。
时四月(前1024)既旁生魄(既生霸)越六日庚戌,武王朝至燎(一种祭祀礼仪)于周。维予沖子绥文。武王降自车,乃俾史佚(人名)繇书于天号。武王乃废于纣矢恶臣人百人,伐右厥甲小子鼎(等人)大师。伐厥四十夫家君鼎帅,司徒司马(官名)初厥于郊号。武王乃夹于南门用俘,皆施佩衣衣,先馘入。武王在祀,太师负商王纣悬首白旂,妻二首赤旂,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若翼日辛亥,祀于位,用籥(之乐)于天位。越五日乙卯,武王乃以庶祀馘于国周庙,翼予沖于,断牛六,断羊二。庶国乃竟,告于周庙曰:"古朕闻文考(父)修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于誓社。"曰:"惟予沖子绥文考,至于沖子,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豕于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商王纣于南郊。
时(武王于其十一年〔前1024〕十二月戊午率军自盟津渡黄河后,公元前1023年的)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五日,武王乃俾于千人求之,四千庶则销,天智玉五在火中不销。凡天智玉,武王则宝与同。凡武王俘商旧玉亿有百万。(参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以上文中所记载的内容多少有些夸张。如生祭俘虏共一亿一十万七千七百七十九人,俘虏共三亿一万二百三十人,臣服六百五十二国,或玉石数量多达一亿一百万个,这些数字都太多,不符合实际。
但是我们除去这些夸张部分,追溯事件的基本发展过程后,就能发现"甲子"之日出现了两次。每朝每代的史书都会时不时地提及周克商之事,而每次提及此事,必然会讨论"甲子"之日。如果翻查《史记》,我们会发现里面解释得好像事情只发生在某一天。然而,从上文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出这里有两个不同的"甲子"之日。如果我们误以为这两个"甲子"是同一天,则整个事件的长度就会缩短,给人的感觉从"伐殷"到"克殷"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但实际上这两个"甲子"一个是武王十一年(前1024)三月的甲子,另一个是武王十一年十二月戊午之后(前1023)的甲子。在前一个时间点上,牧野之战还未发生,且同年四月武王也尚在周,而非他处。
其实如果我们仔仔细细地逐字逐句阅读《史记》的《周本纪》,我们就能准确理解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十一年(前1024)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率军从盟津渡黄河)"。在这一时间点上,周王之军还未突击到殷的大本营。
《逸周书·克殷解》
《逸周书》中亦有《克殷解》篇,如下所记,这篇的内容与之前介绍的《世俘解》内容为互补关系。
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纣王)从。武王使尚父(太公望)与伯夫致师。王既以虎贲戎车[从盟津横渡黄河]驰商师,商师大败。商辛(帝辛)奔内,登于廩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
武王乃手太白以麾诸侯,诸侯毕拜,遂揖之。商庶百姓,咸俟于郊。群宾佥进曰:"上天降休。"再拜稽首。武王答拜,先入,适王所,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斧头)。折,县诸太白。适二女(一为妲己,一为婢妾)之所,乃既缢。王又射之三发,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斧头),县诸小白。乃出场于厥军。及期,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叔振奏拜假,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斧头)、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筴曰:"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彰显闻于昊天上帝。"周公再拜稽首,乃出。立王子武庚,命管叔相。乃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卫叔出百姓之囚。乃命南官忽振鹿台之财、巨桥之粟;乃命南官百达、史佚迁九鼎三巫;乃命闳夭封比干之墓。乃命宗祀崇宾,飨祷之于军。乃班。(参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根据《世俘解》记载,武王十一年(前1024)布阵于牧野的军队接受了武王的检阅,其后周军为了压制商的四方国花了一些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武王曾经一度返回都城,之后再回到牧野。《克殷解》中记录的就是这之后的事情。
武王第二次来到牧野后,商军溃如决堤,商纣王也引火自焚。
《世俘解》中记录了武王祈祷希望能将商纣王首级悬挂于白旗,将其妻二人首级悬挂于赤旗。《克殷解》中武王的这一祈愿变成了现实。
《史记·周本纪》中的克殷记录
《逸周书·世俘解》记录中的"时甲子夕商王纣自焚"一事在《史记·周本纪》中也有记载。但是这一记载中有容易招致误解的部分。前文所述"甲子"的相关部分就是其中之一。
①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武王曰:"嗟!我有国冢君,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昬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今予发维共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勉哉!不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勉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不御克奔,以役西土,勉哉夫子!尔所不勉,其于尔身有戮。"
②誓已,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
③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
④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武王乃揖诸侯,诸侯毕从。武王至商国,商国百姓咸待于郊。于是武王使群臣告语商百姓曰:"上天降休!"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县其头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复军。(参司马迁撰《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
对于上文的①和②,我们可以对照《世俘解》来理解。对于③和④,则可以对照《克殷解》来理解。不过,如果我们对④中的"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这部分理解有误,则这时的"武王驰之"就变成了①中所述内容了。所以我们也可以将①和④理解为与《克殷解》所述事实相同,而②和③则是与《世俘解》所及内容相同。
这是因为在《史记·周本纪》中只出现过一个"甲子"。
如上文所述,其中到处都是一些如果我们不睁大眼睛仔细阅读就会产生误解的事实。因此我们才需要先阅读早于《史记》而成书的《逸周书》的《世俘解》和《克殷解》,充分理解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后再阅读《史记·周本纪》以为参考。
但史书自有的后世性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通过史书来解释历史的时候必须非常慎重。因此为了慎重行事,在阅读研究《周本纪》之前,我们还必须先研究其他相关史料。
顺便一提,在《史记》的记录中,我们还能看到一些在《逸周书》的《世俘解》与《克殷解》中看不到的语句。这就是周的大本营被称为"西土"的部分。这种认识应该形成于周的"东迁",即迁入中原地区之后。这种认识也得到了汉王朝的继承与认同。而当时周王朝自其大本营陕西一带出发灭了东面的商。周在刚刚给商王朝画上句号时就自称陕西一带大本营为"西土",这的确是件神奇的事情。
另一方面,《逸周书·世俘解》中有"(武王九年)惟一月丙辰,旁生魄(既生霸)"。我引文中"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而一度撤回)",括号中的内容为作者补充的部分,原文中并未写明。这一部分在前面的引文中并未出现,但《史记》中有很长的一段记录:"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乃还师归。"这里明确写出了"(武王)九年"。而上述《逸周书·世俘解》引文中参考了《史记》的这段,加注了"原本武王九年的"。原文则是开门见山地写了"一月丙辰旁生魄"而已。在有问题的部分之后记录的是武王十一年的事情。"一月丙辰旁生魄"这一天象,是不可能出现在武王十一年的。于是顺藤摸瓜,发现武王九年(前1026)才有这一天象。因此在《逸周书·世俘解》的引文中加注了"武王九年"。于是,就明白了《世俘解》中所记之事就是《史记》中所述的"武王九年"之事。
综上所述,《史记》中也有些可以弥补《逸周书》不足的地方。所以说,早于《史记》的史书不是只有《逸周书》而已。《史记》仍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历史记载,只是《史记》中哪些记录原原本本地保留了自古以来的历史真相,哪些是《史记》编者杜撰的"事实",很多时候我们仅看《史记》一书是很难做出判断的。正因如此,我们才需要把《逸周书》这种公认(我们可以从天象方面的相关联系与文章表达方式来进行判断)的古书与《史记》做比较研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