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图强——变法
李悝是有备而来的。
李悝的准备非常充分。
李悝准备的是一套《法经》,根据历史记载,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也正因为此,李悝成为中国历史上无可争议的第一个法家,并被记载入中国法制史。
然而,后世的人们只注意到了《法经》的时代和内容,却忽略了《法经》所适用的对象。事实上,后一点才是李悝最非同凡响的一点。因为如果仅仅看重内容,则《法经》不过是此前各种刑罚的改进版或者强化版,并不具备划时代的意义。
历史上,这被称为李悝变法。李悝变法彻底改变了战国的走势,扎扎实实地改变了中国历史。遗憾的是,人们记住了商鞅,却忘记了李悝。
七
李悝呈献了《法经》给魏文侯,这让魏文侯有些始料未及。
《法经》共分为六大部分,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盗法的内容是关于盗抢公私财产应受到的刑罚。之所以这一部分被放在第一位,是因为当时盗匪横行是魏国最大的问题。贼法的内容是除盗抢之外的各种刑事犯罪应受到的刑罚。这两类犯罪构成了魏国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成分,用李悝的话说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囚法的内容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类似于当今的刑事诉讼法。捕法的内容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类似于如今的公安部门的规则。杂法的内容是有关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刑罚,这部分内容较杂,但是相对来说社会危害远小于盗贼。
具法的内容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刑法部分就是以《法经》为基础。而此后的汉朝刑法,又承袭了秦朝的刑法。因此可以说,此后几千年的中国刑法,追根溯源在《法经》。
遗憾的是,《法经》已经失传,关于《法经》的具体内容只能从此后的零散记载中获取。
关于盗的处罚,大盗戍为守卒,也就是充军,罪行严重者要处死。窥宫者和拾遗者要受膑、刖之刑,窥宫就是盗窃未遂,拾遗就是捡了东西据为己有,膑刑是削掉膝盖,刖刑是砍脚。再譬如贼法中规定,杀一人者偿命,并籍没其家和妻家;杀二人者,还要籍没其母家。杂律主要内容为六禁。一是淫禁,禁止夫有二妻或妻有外夫,也就是通奸和重婚,男子处以宫刑,女子处以死刑。二是狡禁,是有关盗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的罪行,基本上就是危害国家安全、诋毁国家领导人之类的罪行。三是城禁,是禁止人民越城的规定,基本上就是不得在城门关闭之后翻越城墙。四是嬉禁,是关于赌博的禁令。五是徒禁,禁止人民群聚的禁令。六是金禁,是有关官吏贪污受贿的禁令。如规定丞相受贿,其左右要伏诛,犀首以下受贿的要处死。
可以看出,刑罚比从前要重,而且带有某种程度的株连。
什么是籍没?就是先除籍再没收。除籍的结果就是从此不再属于士农工商,而是成为“野人”,失去一切机会。所以,这个“籍”相当于现在的“开除公职”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犀首原本是一种战马的名称,此处是指专职军事官员。不过,在当时,这种官员的地位不高,低于大夫。所以,在李悝的变法中,依然维持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在卿大夫层面依然适用周礼。
推行《法经》,对魏文侯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因为《法经》所约束的对象是士这个阶层,换句话说就是弱势群体。何况,魏国的治安确实太糟糕,老百姓们也都期望政府有什么办法来整治。
很快,魏文侯颁布了《法经》并且立即生效,整体而言,除了一些人认为处罚过重之外,多数人愿意接受。至此,旧的晋国刑法在魏国境内被废除了。
《法经》的使用立竿见影,魏国境内的刑事犯罪迅速减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往日的大盗们要么被绳之以法,要么逃去了邻国,多数人则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想其他办法谋生活了。
魏国人民一片叫好声。
可是,在一片叫好声中,酝酿着更大的问题。
什么问题?士太多,犯罪分子太多,一时可以打压,可是长久不是办法。毕竟,犯罪分子也要吃饭,谁也不会等着饿死。
果然,犯罪行为很快反弹,并且,手段更加凶残。过去是抢劫不杀人,现在是抢劫带杀人,杀人是为了灭口。
几起大案出来,整个国家又开始陷入恐慌之中。
怎么办?
魏文侯又和李悝商量。
“主公,咱们去河边散散心吧。”李悝建议。
魏文侯不知道李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既然李悝提出来了,魏文侯也不便反对。于是,魏文侯叫了车,和李悝出门了。路过段干木家的时候,李悝让人把段干木也叫上了。
三人来到黄河边,下了车,就在河边站立。
河水奔腾,滔滔不绝。
“师兄,我想请教一个做生意的问题。”出乎魏文侯的意料,李悝没有谈论国事,而是说上了生意。
难道,李悝想去做生意?
“请说。”段干木也有点奇怪。
“据说,无论什么样的商人,就算是那些很奸狡的商人,都愿意和你做生意,而且愿意和你交朋友,你是怎么做的?”李悝问。
“简单啊,我做生意,都是跟对方先把钱算清楚,哪些是你赚的,哪些是我赚的,让人家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利益,扎扎实实拿到自己的好处,大家共同赚钱,所以他们跟我做生意都很轻松很信任,自然就能交朋友。”段干木说,末了还加了一句,“其实,这都是田子方教我的。”
魏文侯听得直点头,最后听到段干木说到田子方,心头默默记下了这个人名,因为他感觉田子方比段干木还要高明。
“主公,你看这河水。”李悝突然话头一转,不再和段干木说做生意,而是和魏文侯说起了河水。
“啊。”
“当年河水泛滥,鲧治水,只堵不疏,于是水患更重。大禹治水,又堵又疏,终于成功。”李悝的话进入了正题,这是他请魏文侯来河边的目的了。
“先生的意思,如今的魏国也是这样,颁布《法经》是堵,下面该疏了?”魏文侯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
“主公说得对。”李悝适当地夸奖了魏文侯一下,这样更容易让他接受自己的说法。“仅仅靠刑罚,迟早会激发民变,就像以堵防洪,迟早洪水会冲垮大坝。”
“那,怎么样疏呢?”
“盗匪主要的来源是士,他们受过六艺教育,原本是不愿意做盗匪的。为什么做了盗匪?因为生活无着,前途无望。这么说吧,都是被逼的。”李悝说到了问题的症结,而这是魏文侯一向知道但是一向不想说的。
“没错,”段干木突然插了话,似乎他很有感触,“世上没有人是天生做盗贼的,大凡这些杀人越货、抢夺偷窃的,都是因为吃不饱饭穿不暖衣,时间久了,就要犯罪。如今,我们的刑罚实际上是专门对付那些吃不饱饭的人,这不是太不公平吗?”
魏文侯看看李悝,再看看段干木,这师兄弟两个一唱一和,好像事先商量好的一样。
“难道,国家还要把他们养起来?那国家是负担不起的。”魏文侯说。他之所以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是因为他没找到解决的办法。
“这其实不难解决,只看主公的决心了。”
“什么决心?我有。”
“那好,臣闻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李悝说。意思是,一个国家要治理好,要让干活的人有饭吃,让立功的人享受俸禄,让有能力的人担当职责,赏罚都要说到做到。
“吾赏罚皆当而民不与,何也?”魏文侯反问。意思是其实我赏罚都已经很得当很及时了,可是大家还是不尿我,怎么回事?
“那就是这个国家淫民太多了。”李悝回答。
什么是淫民?嫖娼卖淫的人民?零分。
淫荡偷情的人民?零分。
“这个淫民是个什么东东?”魏文侯也没弄明白,如果从淫荡的角度说,当然自己这个国君是第一大淫民了。
“淫民,就是父亲有功而儿子享受,出门豪车华服,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到处炫富,糟蹋良家妇女,这种人,就是淫民。”李悝说,基本上,就是那些招摇过市的官二代们。
“那,怎么办?”
“夺取他们的俸禄,给那些有见识有才能有功劳的人,这样士们就会觉得有奔头。简单说吧,就是废除世卿世禄。”说到这里,李悝没有再说下去,他看着魏文侯,不确定这是否会被接受。
果然,魏文侯半天没有说话。
自古以来,官二代就是一个庞大群体,要动他们并不容易,因为他们就代表了既得利益阶层。而这个既得利益阶层盘根错节,互相呼应,势力十分强大。
这段对话,见于《说苑》。原文如下:
魏文侯问李悝曰:“刑罚之源安生?”李悝曰:“生于奸邪淫泆之行。凡奸邪之心,饥寒而起,淫泆者,久饥之诡也;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源也。饥寒并至而能不为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饰美以相矜而能无淫泆者,未尝有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国贫穷者为奸邪,而富足者为淫泆,则驱民而为邪也;民以为邪,因之法随,诛之不赦其罪,则是为民设陷也。刑罚之起有原,人主不塞其本,而替其末,伤国之道乎?”文侯曰:“善。”以为法服也。
魏文侯问李悝曰:“为国如何?”对曰:“臣闻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文侯曰:“吾尝罚皆当而民不与,何也?”对曰:“国其有淫民乎?臣闻之曰: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石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如此者夺其禄以来四方之士,此之谓夺淫民也。”
八
历史的车轮是无法阻挡的,何况,魏文侯是一个顺应历史的人。
在黄河边的对话之后两天,魏文侯颁布了新的法令。
新的法令归为两个方面:第一,全力发展农业,鼓励士参加农业活动;第二,整顿现有的各种封地,收回部分人的继承权,其土地分给士。
这次改革首先要解决士的生存问题,其次要发展农业。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李悝又做出了一个创举,就是在法律上改变了士的地位。
按照周朝的社会分工,士农工商为四大类。其中。农工商都自食其力,政治上没有地位。而士是贵族的衍生品或者边角料,享受禄田也就是薪水,不用自食其力并且享有受教育和打仗的权利,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高于其他三类人,心理上有优越感。可是到了战国初期,他们绝大部分既不能享受禄田,也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生存成为问题。所以这个时候,士反而成了最悲惨的一个阶层,要地位没地位,要粮食没粮食。
当然,让士去当农民,在心理上是有障碍的,很多人不愿意。但是,这毕竟是一条活路,要么当盗贼,要么当农民。两害相权择其轻,所以,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的。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士在从事农工商了。
这样,士的生活有保障了,而发展农业的劳动力又增加了。
到了这个时候,士这个阶层就已经开始融入农工商,尤其是农,作为一个阶层,士开始消亡。
士的问题有了解决办法,现在再来看看农业问题。也就是说,士有了去向,还要把路铺好。
实际上,农业的问题也很严重。
一方面,由于连年的战争以及社会治安不稳定,农民的税赋负担明显加重,很多农民辛苦一年的收成无法养活自己,于是干脆不再种地,四处流浪,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一点,魏文侯自己也有很清醒的认识。他说过:“今户口不加,而租入岁倍,此由多课也。”什么意思呢?农业人口还是那么多,可是财政收入每年都大幅度增长,除了加税还有什么呢?
另一方面,有大量的荒地等待开垦。
李悝认为可以参照当年管仲在齐国的做法,实行“尽地力”和“平籴法”。简单说来,尽地力就是统一分配农民耕地,督促农民勤于耕作,精耕细作,增加生产。当然,这包括原先的土地以及待开垦的荒地,而士们就在这次重新分配中获得了土地。
平籴法是国家在丰收时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发生饥荒时又平价卖给农民,取有余以补不足,以防谷物甚贵而扰民,或甚贱而伤农。具体而言就是将丰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个等级,按比例向农民籴粮;把荒年也分成大饥、中饥和小饥,在大饥之年把大熟之年所籴的粮食发放给农民,其余则类推。这样可使饥岁的粮价不致猛涨,农民也不会因此而逃亡或流散。
李悝认为粮食太贵对士工商不利,太便宜则损害农民的利益和种田积极性,因此,农作物的价格必须兼顾士工商和农民双方的利益。他测算之后发现,五口之家的小农,每年除衣食、租税和祭祀等开支外,还亏空四百五十钱,这就是农民生活贫困和不安心于田亩的原因。
因为农民不用再负担士这个阶层的禄田,加上大量的士成为农民以及大量的荒地的利用,再加上国家已经很多年没有战争,以及社会治安变好,几大因素合在一起,减税不仅可行而且必要。
因此,李悝开始为农民减税,以此来提高农民的种地积极性。
李悝算过一笔账,以方百里的土地为例,农民专心种地和不专心种地,产量的差别高达一百八十万石。
“农民总量增加,减税实际上并不减少国家收入,而农民的积极性上来,产量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会大幅增加。这样,百姓富裕了,国家也富裕了,社会治安好了,人民的幸福指数就上来了。”李悝把账算得清清楚楚,给魏文侯讲得明明白白。
李悝变法实行三年之后,魏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富裕了,社会治安好到路不拾遗的地步,一些移民国外的人开始回流了。
民富则国强,魏国的综合国力一时间不仅远远强过韩国和赵国,而且远远超出秦国和楚国。国民的富裕程度,则仅仅次于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