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历史—— 老子论“自然”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08-11 属于: 百家争鸣

老子》第25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出现“自然”二字,指的不是我们今天说的“大自然”,而是字面上的意思,本来如此,也就是“顺其自然”的“自然”,没有被人为介入、改变,依照其本有的规律而发生的,叫作“自然”。

“道”是什么?在这里,《老子》又换个方式强调:“道”就是“自然”,就是事物自身内在的道理、规律,就是一种客观的自主秩序。这种秩序或规律,因为是自主的,不是谁去设计出来的,也不是谁控制得了的,所以才超越一切,成其不动的本体地位,所以是“独立而不改”的。

那么,“道”如何影响我们的人生?统纳的“道”,有其辩证的完整性,这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老子》第2章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一切都是对偶、辩证存在的。对应“无”,才会有“有”;对应“易”,才会有“难”;对应“下”,才会有“高”。就好像有声音才会有回声,同时有回声就必然有本源的声音一样,俩俩并存,不可能单独分离。

当我们说《老子》的道理好“难”,就必然意味着我们心中有其他书、其他道理比较“简单”的比较。当我们说“这杯子好大”,一定是我们心中认定有其他的杯子比较小。这些都是彼此配对的,也就都是相对的。相对于“易”而有“难”,相对于“小”而有“大”。

接着《老子》就提醒:“自然”的基本机制就在“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自然”是循环的,在相对之间来回变动,自然有一个动力,管辖“变”的“不变”法则——“高”的不可能一直变高,到一定程度就被压下来;“多”的不可能一直变多,到一定程度就会变少。“自然”是一套平衡律。

察觉了自然的规律、通则,我们的看法与选择就会很不一样。第40章说:“返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道”的基本方向,就是“拉回来”。“高”的高到一定程度,会被反向拉低;“低”的低到一定程度,会被反向拉高。因应这样的根本机制,我们可以有什么样的自主选择?最好的选择,就是刻意将自己维持在“弱”的位置上,那是我们处世最合理的方式。

第5章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天地、自然是没有感情的,就是一套固定的机制。这套机制是自动的,不只是不受感情影响,更重要的,是没有感情的。西周的王官学中主张,“天”长养万物,所以本质上是“仁”的,《老子》直截了当地反驳:不,“天地不仁”,既长养也摧毁,“天”不是为我们而存在,不会配合我们的主观期待,而就是一套有来必有往,有去必有返的自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