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历史—— 老子论“圣人”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08-11 属于: 百家争鸣

老子》第81章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就是《老子》的处世之道,因而《老子》文中所说的“圣人”,也就是最擅长处世的人。对于《老子》来说,“与人”不是要做慈善事业,将自己拥有的捐给别人。“与人”是出于一种对于“道”的洞识之后而选择的策略。将拥有的紧紧抱住,“道”的运作中就会让你抱不住,使你丧失你拥有的。于是相反地,你应该“不积”,将有的散发出去,也是依照“道”的规律,没有的会变有,你给得越多越慷慨,自己反而可以一直得到更多。

因而《老子》的“道”有其暧昧性质。一方面“道”是绝对的规律,但另一方面,人,至少是聪明的“圣人”却又可以利用“道”,借由了解“道”、利用“道”而给自己带来好处。这里面当然有一份狡诈,更有一种功利主义的态度。了解“道”,是为了得到算计把握,算好“道”的运行轨迹,相应找好自己的位子和态度。如此当宇宙、世界都在“道”的规律中变化时,你就能操控“道”的变化带给你的影响。

“知雄守雌”,“知白守黑”,既然明白“道”如何运作,于是就巧妙地在“道”要带来下沉压力前,先让自己躲到底下去,然后等着“道”的循环变化,将我抬上去,抬到一定程度,还没到高处时,又赶快自己躲下去,这种方式能得来最安全又最有利的人生。

因而从《老子》的眼中看去,这个世界主要有两种人——了解“道”的和不了解“道”的。从这种分辨中,《老子》改写了原本“圣人”的定义。《老子》中提到“圣人”,有时也会用旧意思,例如第19章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里的“圣”用的就是王官学里的旧义,指的是道德完美而且为人民制造出最大福祉的人。

但《老子》真正推崇的,当然不是这种“圣”,而是另一种“圣人”——和他一样洞察“道”的法则,因而得以找到最好的处世方法的人。这样的“圣人”和儒家孔子所形容的“圣人”刚好相反,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圣人”太聪明了,看穿了动机和结果之间的必然差异,于是选择依循“道”的“自然”,不勉强去照顾百姓,甚至不偏爱人,将人看得和其他万物一样,将百姓置放在“自然”变化之流中,不偏爱不强求,反而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孔子谈“圣人”谈“圣贤”,前提是“圣人”或“圣贤”的原则是人人都可学的。孔子的“有教无类”不只是不分身份都愿意教,而且是愿意将同样的教育内容与教育目标施行在所有的学生身上。没有人不能学做“圣人”。到了孟子,这个态度就更清楚,孟子主张“性善”,意味着我们每个人内在都有“成圣”的基本条件。在现实中,你再怎么糟糕,都不必放弃成为圣贤的机会。

到了王阳明,又有了“成色分两”说。“成色”指的是我们每个人内在的“善性良知”,其成分都是一样的,都是“九九纯金”。圣人的“良知”是“九九纯金”,你我的“良知”也是“九九纯金”,没有丝毫差别。你我和圣人的差别,不在“成色”,而在“分两”。圣人有比我们丰富的“良知”,或说圣人将他的“良知”开拓扩充到比我们多得多。

儒家的立场,一贯是将人内在美好的“圣贤之质”挖掘出来,使人不断变得越来越像“圣贤”。儒家的理想,是建立一个“满街都是圣人”的社会,或至少是努力不断让现实社会趋近于“满街都是圣人”的状态。因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圣人。对于儒家来说,这不仅是可以想象的,而且是应该坚持的目标。

在这点上,《老子》完全不同。《老子》的“圣人”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看到了其他人看不到的,领悟了别人领悟不了的。当大家都相信要往上爬,要为自己多争多抢一些利益时,唯独“圣人”看出了这种做法落入“道”的绝对变化法则中,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所以他反其道而行,采取“不争”的态度,举世皆“争”,于是反而“不争”的人才能“有”。

换句话说,这套智慧是建立在其他人的执迷或愚蠢上的。必须有举世滔滔的“不明者”盲目地在“道”中流转,才会相对有“明者”“圣人”可以利用这种局势选择相反的策略,得到他们所要的。如果每个人都“明”,每个人都用这种方式处世,那么这套道理就发挥不了作用。因而《老子》的世界观,建立在“道”的吊诡性、反常识的基础上,假定一般人、大部分人没办法理解“道”,只能浑浑噩噩地活在“道”的摆弄中,也就是假定了只有极少数人能得到这套知识,能成为洞彻的“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