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由来
1524年,意大利航海家盖阿万尼•达•弗拉赞诺受法国国王的派遣,到美洲进行探险航行。到了160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英国籍雇员亨利•哈得逊驾船又来到了纽约湾。
这一次他从纽约湾继续北上,第一次深入那条河流,与两岸印第安人贸易,回去后向荷兰东印度公司作了汇报。在此以后,欧洲人把这条河命名为哈得逊河。
1624年,一艘荷兰船"新尼德兰号"把30户荷兰人运到哈得逊河口。他们在这里开辟了一块殖民地,命名新尼德兰,成为荷兰在美洲的第一块殖民地。
在尼德兰南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岛叫做曼哈顿岛。1626年,新尼德兰总督用约值24盾(荷兰货币单位)的纽扣、别针、眼镜等小玩意儿把该岛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了下来,然后着手在岛上建立城堡,以自己的国都把它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即纽约的前身。
在那时,新阿姆斯特丹东北方是英国殖民地新英格兰,西南方的广大地区也为英国所有。因此英国人不愿意让自己的殖民地中间存在一块竞争对手荷兰人的殖民地。
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正式把新英格兰和德拉维尔湾以东的英国殖民地交给他的弟弟约克公爵管辖,但要求他清除荷兰势力。因此在1664年约克公爵派遣军队与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作战,结果荷兰人战败,被迫交出城堡。
新阿姆斯特丹被英国人占领后,名字也改成了"新约克"(New York)——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