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的由来
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产业革命,大机器的运用使得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同时也使环境污染和破坏日趋严重。
一些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发生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造成的公害事件,震惊世界。譬如,比利时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和多诺拉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日本的水俣汞中毒事件和富山镉污染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造成许多人死亡,致使更多的人染上了疾病,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环境立法势在必行。
一些国家先后采取了一些立法措施,并且由地区性的立法发展为全国性的立法,由仅防治工业污染发展为全面的环境保护法。
如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许多国家联合起来,制定了国际性的大气、海洋等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