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的由来
篮球的前身,是16世纪阿兹特克人在墨西哥的球类。当实心橡皮球投入挂在运动场一边高处的石圈里面,赢队的球员就有资格获得全场观众的衣服;而输队的队长则要被砍头。
近代篮球是加拿大人奈斯密斯于189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春田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发明的。当时他想设计一种既能保持游戏技术又能在体育馆等特定场合进行的活动。刚开始此球被称为奈斯密斯球,但他本人认为叫篮球更合适,因为这个运动是用桃枝编成篮子挂在墙上,把球投入篮中,"篮球"之名更形象些。
因为球篮挂在离地3米的高处,而篮底又是封闭的,所以每投进一球,就要由一个人爬上专设的梯子从篮筐里把球取出来。那时的遮板用铁丝网,球则用足球代替。到了1906年,篮筐才改成空心圈,并用金属筐代替桃枝筐。
参加篮球比赛的人数开始并不固定,通常是每队7人或9人,有时则多达50人;场地大小也不固定,也不设边界线,可以任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