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历史沿革介绍
战国后期,夜郎国逐步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的大国之一(夜郎国大部分疆域在今贵州境内)。
隋时,在贵州置牂州牂牁郡、明阳郡。此外,今贵州东北地区分属黔安郡和沅陵郡。
唐代,在今贵州地区推行经制州与羁縻州并行的制度。唐在贵州建置的经制州有播州、思州等,建置的羁縻州有矩州、蛮州等。从地域上看,乌江以北多系经制州,乌江以南多系羁縻州。
宋代,今贵州地域分别隶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路、广南西路、剑南西路、剑南东路等,而主要属夔州路。公元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宋宣和元年(1119),朝廷为奉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军事土著首领田佑恭加授贵州防御使衔,"贵州"才成为行政区划的名称。但当时的"贵州"仅限于今贵阳一带。
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在今贵州境内的建置主要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分别隶属于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
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废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保留水东土司与水西土司,同属贵州布政司管辖。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
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贵州行政区划图
民国2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全省设3道观察使。1920年废道。1937年,贵州置6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管各县。1941年置贵阳市。至1948年,贵州设1个直辖区、6个行政督察区、下辖78个县(市)。
1930年4月至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进入贵州,并在部分地区建立革命政权。1934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即红二军团)进入黔东,建立黔东特区,7月成立了特区委员会,在沿河、德江、印江、松桃等县建立了县、区、乡革命委员会。1935年10月召开了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1935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进入贵州,1936年2月在大定建立了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后迁毕节县城),以后还在毕节、大定、黔西等地建立了县、区、乡人民政权。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贵阳,12月26日成立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解放初期,全省设1个直辖市、8个专区、1个专区辖市,共置79县。1956年4月,撤销贵定、镇远、都匀3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67年,设置六盘水地区。1978年12月,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1981年9月,撤销兴义地区,设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97年,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2000年,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2011年,撤销铜仁地区,毕节地区,设地级铜仁市,地级毕节市。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设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7个县级市、56个县、11个自治县、13个市辖区、1个特区。
2014年11月,贵州省区被列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