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工业
无线电工业始于1898年马科尼和1906年李·德福雷斯特的发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无线电主要用于实验及商业方面。美国的第一家无线电公司是美国无线电公司,1919年在特拉华州获特许执照成立。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无线电工业发展很快,播音质量改进,收听人数增加,广播网开始建立,国际性广播开始发展,电台迅速被用作宣传、教育和其他公共目的。美国的第一次播音由匹兹堡的KDKA广播电台于1920年11月2日播出。联邦政府于1912年开始管理无线电台,但管理无线电台的基本法案到1927年才由国会通过。1927年,国会通过了联邦无线电管理法。1934年通过的联邦通讯法取代了联邦无线电管理法。美国的无线电工业与欧洲国家的无线电工业不同,几乎全部为私人所有,但纽约市的WNYC电台等除外,这些著名的电台由市政府开办。美国现有的四家主要广播系统为: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通用广播公司和全国广播公司。1962年,属这四家广播所有、或由其经营、或隶属于这四家广播公司的电台有1335家。1962年,正在建造中的电台,包括调频电台,共有5072家。1964年,美国570万个家庭共有近11100万架收音机,几乎占全世界收音机总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