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亚当斯总统根据1801年通过的司法法任命的联邦法官。联邦党在1800年的大选中失败以后,根据该法令设立了数以百计的司法职位,以确保本党在联邦司法部门的势力。人们认为,亚当斯总统一直工作到离职前一天的子夜,以签署被任命人员的委任书。由此产生了“子夜法官”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