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稳定局
1950年9月9日根据国防生产法建立的一个机构。该机构被授权稳定由于朝鲜战争而引起的通货膨胀期间的物价。该机构实施物价控制的第一个强制性措施是把新汽车的价格冻结在1950年12月1日的水平上。后来,该局宣布对商业和工业实施“自愿定价标准”,要求全国执行,以便不必再强行规定限价。该局要求全国自愿把物价保持在1950年12月1日的水平上。1951年1月26日,经济稳定局命令物价稳定局将所有商品和服务行业的价格以1950年12月19日至1951年1月25日的实际价格为依据实行全面冻结。1951年7月31日,杜鲁门总统批评了修正后的国防生产法,认为这一法案将导致物价上涨。后来,物价稳定局取消了某些商品及服务行业的最高限价。物价稳定局由一名局长负责,他在经济稳定局局长的监督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