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
习惯法起源于英国王室法官作出的适用于全体英国人的裁决。因为习惯法是不成文法,所以经过多次更改,其范围因各地风俗习惯和法官的不同解释而扩大。习惯法原则传到美洲殖民地后,成了保护人民反抗政府的压迫性法令的基本法。1789年后,美国政府的联邦性质意味着各州保留习惯法的原则,因为国会只能行使联邦宪法规定的授予权力。随着美国宪法的不断完善,习惯法原则由立法和法院裁决所限定。习惯法中较为人们所熟悉的原则有独立宣言中提到的权利,人权法案里保证的公民权利以及其他原有的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原则。
习惯法起源于英国王室法官作出的适用于全体英国人的裁决。因为习惯法是不成文法,所以经过多次更改,其范围因各地风俗习惯和法官的不同解释而扩大。习惯法原则传到美洲殖民地后,成了保护人民反抗政府的压迫性法令的基本法。1789年后,美国政府的联邦性质意味着各州保留习惯法的原则,因为国会只能行使联邦宪法规定的授予权力。随着美国宪法的不断完善,习惯法原则由立法和法院裁决所限定。习惯法中较为人们所熟悉的原则有独立宣言中提到的权利,人权法案里保证的公民权利以及其他原有的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