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限制垄断与垄断性做法的数个反托拉斯法中的第一个法案。该法于1890年通过,规定抑制各州间的贸易或与外国的贸易的任何合同,以托拉斯或其他形式出现的企业联合或共谋均为非法。对触犯该法的惩罚为5000美元罚金,或一年监禁,或两者并罚。该法由司法部反托拉斯司负责执行。该法实施以后并未取得预期目的,其原因是缺少坚强有力的独立执行委员会,条款定义不够明确,最高法院在一些案例中所作的解释使制造业和“合理的”垄断不受该法的约束。这些案例有1895年美国诉E·C·奈特公司案和1911年有关美国烟草公司和美孚石油公司的两起案件。最高法院在对后两起案件的审理中提出了“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