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英格兰同盟
由马萨诸塞、普利茅斯、康涅狄格和纽黑文4个殖民地于1643年组成,以防御印第安人和荷兰人为主要目的。该同盟在理论上是4个平等殖民地的联合体,每个殖民地派两名委员组成行政委员会。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由于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反对,自由色彩较重的罗德岛殖民地没有加入该同盟。在1653年对荷兰殖民地新尼德兰宣战一事上,两名马萨诸塞委员否决了其他6名委员的赞同票。该同盟的正式名称是新英格兰殖民地同盟。该同盟取得的成就有:解决了成员殖民地之间及其中一殖民地与荷兰殖民地之间的边界纠纷;彼此间达成协议,互相遣返逃奴;为哈佛学院和为使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拨款。虽然新英格兰同盟的寿命不长,但在1675-1676年的菲利普王战争中,该组织能统一指挥各殖民地的军事行动。从政治方面来看,该同盟对北美的主要贡献是证明殖民地之间结成联盟是可能的。这次联盟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