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民权法
1875年3月1日国会通过的一项法令,目的在于保护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都享有公民权利和法律权利。该法保证所有在美国管辖范围内的人都有权充分而平等的享用旅馆、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戏院和其他一切公共娱乐场所所提供的便利。如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则将被判处罚款500-1000美元,或坐牢30天至1年。只有联邦的地区法院和巡回法庭有权对违反本法的人进行审判。此法曾于1883年在美国最高法院受到检验。见民权案。
1875年3月1日国会通过的一项法令,目的在于保护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都享有公民权利和法律权利。该法保证所有在美国管辖范围内的人都有权充分而平等的享用旅馆、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戏院和其他一切公共娱乐场所所提供的便利。如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则将被判处罚款500-1000美元,或坐牢30天至1年。只有联邦的地区法院和巡回法庭有权对违反本法的人进行审判。此法曾于1883年在美国最高法院受到检验。见民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