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就业法
亦称充分就业法。为调查美国就业情况而制定的一项联邦法案,以便利用联邦政府的财力对付严重的经济萧条和由此而产生的大批工人失业。该法在总统所属机构内成立一个由3人组成的经济顾问委员会,在国会内成立经济报告联合委员会。经济顾问委员会必须调查全国的就业情况,并准备年度报告,通过总统提交国会。经济报告联合委员会分析经济顾问委员会报告的材料,并根据总统的建议提出法案。经济顾问委员会在1946年12月18日提交了第一次报告,报告总结了制定就业法的理论依据,探讨了充分就业的重要性以及全国生产和就业继续上升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