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移民限额法
1921年由国会通过,亦称“紧急移民限额法”。该法规定,任何国家每年的移民人数为1910年美国人口普查时该国侨民人数的3%。该法适用于除地处西半球的所有国家,有效期为一年。1922年该法重新修订,有效期为两年。制订该法的目的除限制移民数额外,还在于选择西欧及北欧国家的移民而减少南欧和东欧国家的移民。该法实施后使美国移民总数急剧下降,但选择移民的目的并未达到。结果,国会于1924年通过了约翰逊—里德法。
1921年由国会通过,亦称“紧急移民限额法”。该法规定,任何国家每年的移民人数为1910年美国人口普查时该国侨民人数的3%。该法适用于除地处西半球的所有国家,有效期为一年。1922年该法重新修订,有效期为两年。制订该法的目的除限制移民数额外,还在于选择西欧及北欧国家的移民而减少南欧和东欧国家的移民。该法实施后使美国移民总数急剧下降,但选择移民的目的并未达到。结果,国会于1924年通过了约翰逊—里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