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关税法
1789年关税法是新的联邦政府的第一项关税法案。该法虽承认要实行保护性贸易,但基本上仍是一项关税征收法案。该法共列出81种商品,其中30种有明确的税率,其余51种商品按价值征税,税率为7.5%-15%,其他所有进口商品都按值征税5%。该法平均税率为8.5%。税率特别低的商品有钢铁、纸张、啤酒、玻璃、朗姆酒、铁钉、鞋靴、服装、茶叶、咖啡、食糖和果酒。这些关税率在1790年,1792年和1794年进行修订时有所提高。关税收入占联邦政府全部收入的88%。
1789年关税法是新的联邦政府的第一项关税法案。该法虽承认要实行保护性贸易,但基本上仍是一项关税征收法案。该法共列出81种商品,其中30种有明确的税率,其余51种商品按价值征税,税率为7.5%-15%,其他所有进口商品都按值征税5%。该法平均税率为8.5%。税率特别低的商品有钢铁、纸张、啤酒、玻璃、朗姆酒、铁钉、鞋靴、服装、茶叶、咖啡、食糖和果酒。这些关税率在1790年,1792年和1794年进行修订时有所提高。关税收入占联邦政府全部收入的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