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历史上,印第安人领地有时泛指全部印第安人土地,但多半特指根据合众国和5个文明部落于1834年达成的协议划分给他们的领地。这5个部落是彻罗基族、克里克族、塞米诺尔族、巧克陶族和奇卡索族。后来其他部落也划分了领地。印第安人领地的西部被定居以后。东部则组成俄克拉何马准州。其他部落也在此定居。1889年,其未定居部分也向移民开放。1893年,道斯委员会被授权将该领地的印第安土地所有权从部落所有转为个人所有,俄克拉何马州于1907年被接纳入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