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指人们从一国到另一国的迁移。在美国历史上,移民对合众国的成长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美国历史上有三次移民高潮:从殖民地时期到独立战争时期,1812年战争后一段时期,以及从内战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这仅仅是粗略地划分,只反映美国移民运动的高峰,而纵观整个美国历史,移民不断地来到美国。1890年以前,移民的大部分——约占总数的85%——来自北欧和西欧,包括英格兰、法国、德国、爱尔兰、苏格兰低地区、斯堪的纳维亚以及苏格兰其他地区。这些人被称为“老移民”。1890年以后,“新移民”来自中欧、南欧和东欧,包括奥匈帝国、巴尔干半岛国家;希腊、意大利、波兰、俄国、斯拉夫语国家和西班牙。1910年,“新移民”已占移民总数的80%。引起移民的原因历来相似:逃避宗教迫害,渴望改善经济状况,寻求政治平等,偶而也为十足的冒险精神所驱使。独立战争爆发时,美国250万人口的主体是英国人。据估计,从独立战争到1812年战争期间,有25万人移居美国。1900年美国有7600万人,其中1050万人出生在国外,2600万人出生在美国,但父母为外国移民。这些数字足以说明移民的重要性。19世纪50年代,约有260万人来到美国,70年代,移民人数增加到500万人以上。从1820年到1898年,共有1700万名移民来到美国。20世纪前20年揭开了美国移民史上最伟大的一页:第一个10年移民人数达8795386人,第二个10年达5735811人。1921年以前,国会没有对移民人数实行过全面限制。1921年、1924年和1929年,国会通过了历史上最初的几项全面限制移民的法令。1952年,国会通过了麦卡伦—沃尔特法,该法包含了以前所有的有关移民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