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顿,多尔曼·布里奇曼
【生卒】:1823-1899
【介绍】:
律师、文官制改革家。1850-1870年在纽约市当律师。对市政改革有兴趣,1866年起草大都会卫生法,该法在纽约市建立了卫生部门。曾创建纽约市的消防部门和港务部门,改组警察部门。1873-1875年任全国文官委员会主席,1883年起草彭德尔顿法。1883-1886年再次任文官委员会主席。曾赠款在哈佛大学设政治学教授职位,在哥伦比亚大学设市政学教授职位。著有《市政管理》(1899年)。
【介绍】:
律师、文官制改革家。1850-1870年在纽约市当律师。对市政改革有兴趣,1866年起草大都会卫生法,该法在纽约市建立了卫生部门。曾创建纽约市的消防部门和港务部门,改组警察部门。1873-1875年任全国文官委员会主席,1883年起草彭德尔顿法。1883-1886年再次任文官委员会主席。曾赠款在哈佛大学设政治学教授职位,在哥伦比亚大学设市政学教授职位。著有《市政管理》(18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