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选
选民选举官员提名人的一种方法,预选在每年3月到9月进行,美国第一次预选,即“克劳福县计划”,于1868年由共和党领导人采用。俄亥俄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于1871年制定了法律以保障预选。1952年,有46个州以不同的方式采用预选。预选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秘密预选仅限于登记的党员。预选的其他分类形式有党派预选和非党派预选,强制性预选和非强制性预选,直接预选和淘汰预选。提名州和市的官员候选人或参加全国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的代表候选人使用预选方式。1903年,威斯康星州在提名总统候选人时首先使用直接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