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局
根据1873年造币法建立的机构,该法规定一切造币和鉴定事务统一由新成立的造币局进行。该局一直隶属财政部。美国第一家造币厂于1792年2月2日建于费城。建立该造币厂的法令规定该厂可铸造金币、银币和铜币。1899年,造币厂不再归国务卿负责,改为独立机构,由总统直接负责。造币局制造国内的一切硬币,提纯金、银,为军队制造奖章,对条金和矿石进行特别鉴定,保护联邦货币贮藏或铸币金属,监督为商业目的而获得黄金、占有黄金和使用黄金的特许证的签发,以及为外国政府制造货币。制币局还负责管理存放在肯塔基州诺克斯堡金库的价值156亿美元的联邦黄金储备和存放在纽约州西点的白银储备。造币局的分支机构设在费城、旧金山和丹佛,鉴定所设在纽约市和西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