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
国家标准《安全电压》规定我国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和6V,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安全电压是不致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压,一般低于36伏。
安全电压,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安全特低电压”是24V。(也可能是36V、12V AC/DC,24V最常见)
所谓安全电压,是指为了防止触电事故而由特定电源供电所采用的电压系列。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即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的电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超过交流有效值50伏。 我国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伏。当电气设备采用的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关于安全电压的相关规定
根据生产和作业场所的特点,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的根本性措施。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83)规定我国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和6V,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
《安全⊙埂罚℅B3805—83)是一项关于对人没有危险电压的最权威的基础标准。充分分析表中的数据后可知,在最不利条件下(除医疗及人体浸没在水中外),这种限值是:15~100Hz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16v;无纹波直流为35v。其中50Hz交流16V的数值,较现今我国工程习惯(乃至初中物理教科书)还采用的36V,低得很多;更低于1998年发布的GB4706.1—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中所规定的安全特低电压不超过42V的数值。
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的《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中不知道又有什么新规定,现在还找不到全文。
安全电压值的规定,各国有所不同,我国根据具体环境条件的不同,安全电压值规定为:
在无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65V。
在有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24V。
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