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年谱 李鸿章一生大事简表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在北京参加会试,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1850年(道光三十年),改授翰林院编修。
1853年(咸丰三年),回家乡参与帮办团练,抵抗太平军。
1859年(咸丰九年),入曾国藩幕,襄办营务。
1861年(咸丰十一年),奉曾国藩之命组建淮军。
1862年(同治元年),率淮军调上海,升任江苏巡抚。
1863年(同治二年),奏准设立上海广方言馆,培养外语和学习西方科学、技术人才。
1865年(同治四年),署理两江总督,创办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
1866年(同治五年),为钦差大臣,负责镇压捻军。
1867年(同治六年),授湖广总督。
1870年(同治九年),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
1872年(同治十一年),创办上海轮船招商局,实行官督商办。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借机提出改"土车为铁路"的主张,因反对者甚众未能实行。
1874年(同治十三年),与日本代表签订《北京专约》。奉召进京见恭亲王奕,力陈中国修建铁路的重要,亦因阻力太大,未能实行。
1875年(光绪元年),因"马嘉理案"与英国代表签订《烟台条约》。奏设开平矿务局,官督商办。受命督办北洋海防事宜,开始着手组建北洋海军。
1879年(光绪五年),架设大沽北塘与天津之间电线。奏设上海机器织布局,官督商办。
1880年(光绪六年),奏设电报总局于天津,1882年改为官督商办。奏设天津水师学堂。
1881年(光绪七年),未经奏报修成开平煤矿唐山至胥各庄铁路,约10公里。
1885年(光绪十一年),与法国代表签订《中法新约》。
1888年(光绪十四年),北洋海军正式成军。
1889年(光绪十五年),朝廷正式同意修铁路,但否定李鸿章修津通路主张。
1890年(光绪十六年),以日、俄等国窥伺朝鲜、亟须加强东北防务为由,提出修山海关内外关东铁路建议,获朝廷批准。
1894年(光绪二十年),关东铁路因经费被挪作慈禧太后60寿辰庆典之用停建。中日甲午战争爆发。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战争中国军队战败,北洋海军全军覆没。赴日本谈判,与日本代表签订《马关条约》。失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之职,投闲散置。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访问俄、德、荷、比、法、英、美诸国。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同情维新变法,暗中维护个别"新党"人士。年底被任命为勘河大臣,履勘山东黄河工程。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署理两广总督。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奉命北上与八国联军谈判议和。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11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11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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