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从容赴死与商鞅亡命天涯(下)――做狐狸,还是做刺猬?
正是这种不同的国情决定了苏格拉底和商鞅不同的人生追求。简而言之,在苏格拉底一生的行动准则中,始终旋转着一个追求“人”的基本权利的精神内核。而商鞅生活的社会在强化国家共同体的号召之下,万事万物皆必须以君主为轴心的统治者为至高权威,决不允许有些微的违忤与怀疑。他通过不断放大刑法的残酷性来维护专制统治,使人们走向一种普遍的精神奴隶状态。
在欧洲文化史上,苏格拉底一直被看做是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苏格拉底受到雅典公民的尊重不仅仅因为他的哲学,在他身上,还洋溢着一种强烈的作为普通公民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公元前406年,雅典海军在阿金努色战役中战胜了斯巴达舰队,但领导这次战役的十位将军却受到了审判,理由是没有及时掩埋阵亡将士尸体。这宗案件在审判时遇到了麻烦,法院就把这个难题推给了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五百人议事会,苏格拉底是其成员。这桩案件拿到议事会审议时,恰好轮到苏格拉底当主席。当时,五百人议事会中的多数人都认为这些将军应该被处死。可苏格拉底却不认同,结果遭到一些议事会成员歇斯底里的威胁。苏格拉底寡不敌众,有六名将军被判处了死刑。
两年后,伯罗奔尼撒战争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在斯巴达人的操纵下,雅典成立了一个30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由于大权独揽,雅典人称他们为“三十偕主”。这些人上台后,成立了贵族组成的议会,取消了陪审法庭的终审权,大肆搜捕、镇压民主派人士。凑巧的是,“三十偕主”中的一位主要头目克里底亚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利诱和命令苏格拉底和另外四个公民去逮捕雅典公民勒翁,苏格拉底坚决拒绝了。仅仅过了八个月,“三十偕主”被推翻,苏格拉底才免遭报复。
公平地说,苏格拉底是深深地热爱着雅典城的。马虻存在的目的并不是咬死马,而是通过叮咬使马奔跑保持活力,这也是苏格拉底对于雅典城与众不同的爱的表达方式。
可公元前399年的雅典城,正面临空前的政治危机,在与斯巴达的战争中,大量难民逃入城中,导致瘟疫流行,严重削弱了雅典城的实力。而历时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更使人们的精神处于极大的危机和混乱中。时局的动荡、社会的腐败,使苏格拉底痛心疾首。他像马虻一样四处飞翔,想蜇醒这匹昏睡中的马。然而事与愿违,已经病入膏肓、失去理智的雅典制度不敢承受舆论的尖锐刺激,力图制止一切所谓蛊惑人心的言论。
公元前339年,雅典人用双手扼杀了本应引以为骄傲的思想巨子。虽然苏格拉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这种源于苏格拉底并贯穿整个西方文明史的民主思想,对推动人类思想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完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而反观同一时期商鞅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他和苏格拉底的精神距离简直就是南辕北辙!
战国时期作为中国历史的童年,是国家形成的前夜。商鞅作为诸多受雇于争霸诸侯的文人中最突出的代表,在这段最富激情的历史时期用自己的生命趟出了改革的地雷阵,为秦始皇统一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相较于苏格拉底留给后世的丰厚深邃的正面形象,商鞅留给后人的为何却是那么多的争辩与思索?
商鞅的强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最残酷和严厉的一种,是一次激进的国家主义试验,在经济模式上则体现为“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在商鞅看来,打仗是第一要义,战争是让国家强大和稳定的最好办法,是检验变法成功的唯一标准。
变法要达到的目的和使用的手段,原本应该是认真区别的首要问题。一般说来,开启民智、富国强兵才是变法的最终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也必须围绕这一目的而展开,可商鞅实行的却是棍棒下的变法。他通过种种愚民措施,以高压手段达到尊君强兵之目的。商鞅不像后世的专制统治者那样还需在“内法”的表面披上“外儒”的伪装, 而是赤裸裸地指出封建专制政权与平民百姓的利益和愿望在本质上是直接对立的。
因此在文化思想上,他认为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就必须“使民贫”、“使民弱”、“使民不乐”,最终要使“国胜民”而不是“民胜国”;在经济思想上,他认为“强国”与“富民”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在商鞅的变法宝典中,“乱世用重刑”是百战百胜的定海神针。“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威,反过来专制君主也必须独掌支配和制衡“法”的权力。
为了把每个老百姓都关进他设计的“铁笼”,他制定了最残酷的“什伍连坐法”,这就等于把“告奸”制度化、严密化。告密法实施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变得非常古怪了。用西汉贾谊的话来讲,秦国已经成了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也正是这样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通过告密这一手段达到了“全民自治”。
为进一步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必须采用单一的重刑手段,而单一手段的直接对象只能是活生生的、复杂的人。因此只有当“人”被“成功”地单一化,都成为职业、思想、要求等十分“单一”的“人”之后,单一的手段才更为有效,单一的目标方能迅速实现。
商鞅认为国有“五害”,分别是儒家学者、商贾、隐士、手工业者和勇士。于是,当时活跃于中原各国的那些游侠、歌妓、说客、武士、儒生、商贾、刺客等在秦国全都绝迹了。
商鞅的目标完美地实现了,中国的悲剧却从此开了头。纵观商鞅以愚民为手段的变法运动,尽管在一段时间内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最终的历史性负面影响却显而易见。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历代封建统治者实施的窒息整个民族创造力的“愚民政策”,遵循的就是“秦制”,而秦国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创立又皆起于商鞅变法。
如果不是秦国那场变法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那么中国社会发展这艘航船可能驶向另一个港湾。而商鞅思想中的先天性缺陷,导致了一个帝国速兴骤亡,并给后世留下难以清除的封建余毒。
到商鞅变法的后期,秦国国力已经大增,连周天子也亲自封秦孝公为“伯”。秦惠文王即位后,改变了历代秦君封关、龟缩于关中的锁国政策,大胆向关东出击。秦昭王即位后,更是对中原六国大打出手。到了秦王嬴政时,六国已经奄奄一息了。如果没有强大的国力, 要支撑上百年的统一战争是不可想象的,而秦国强大国力的获得完全来自于商鞅变法的成功。因此,秦始皇能在十年内统一中国,完全可以说是拣商鞅留下的大便宜。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开天辟地的所谓改制中,除了“皇帝”一词是其首创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商鞅变法条文的延续和完善。可是商鞅留下的是一份良莠难分的政治遗产,严刑酷法成为秦帝国发展强大的助推器,也将之送向飞速崩溃的悬崖深渊。
立法者一旦可以为了功利目的而不顾及社会的正常要求, 法就可能成为统治者手中随意挥舞的大棒。商鞅把后世君主引向了一条明显的歧途,当统治者不关心国家的功利目标时,便弃法而不用;而要实现不可告人的私人目的时,便可能拿法这个工具来泄愤报复。
秦朝末年,反秦力量的积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反社会的“酷法”压挤出来的。秦王朝覆灭后,西汉王朝在废墟上建立起来。西汉开国皇帝刘邦除了在进军咸阳时因要收买人心而与民“约法三章”的做法与“暴秦”有别外,他称帝后的治国理念和模式“皆从秦律”。于是,独裁专制成为一代代王朝千古不变的恶性肿瘤,专制的程度越高,其存活的时间就越短;越是专制,肿瘤扩散的速度就越快,结局也越惨。专制让政府机器不能具备自我修复功能,不能产生免疫力。商鞅的失败,原因正在于此。
苏格拉底和商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智者”与“侍者”之区别。
苏格拉底一生致力于启发民智。为了培养治国人才,他付出了毕生的精力。他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并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学法,人们称之为“苏格拉底方法”,他本人则称之为“思想助产术”。而商鞅作为一名政治家则终生致力于巩固维护君主专制,为此不惜闭塞视听,愚弄人民。“爱智”的苏格拉底与“侍王”的商鞅,一是人格的健全,一是精神的阉割;一个虽然死于“多数暴政”,但思想永远传承;一个尽管因“侍王”而富贵,却终究如晨雨朝露,身死名灭。
苏格拉底是那个时期雅典最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时评家、持不同政见者,被人们亲切地称为“雅典的良心”。他对周围人们奉若神明的东西是持否定态度的,对传统习俗也不屑一顾。他特别乐意充当一个“口头评论家”的角色,总能拿出一针见血的评论,特别是对那些以社会良心和民众喉舌自诩的政客,他总能一桩桩、一件件地剥去他们的伪装和矫饰。他还是西方古典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因为他的出现,哲学变得和过去截然不同。在古希腊哲学的发展过程中,他第一次发现了真正哲学意义上的“自我”,发现了研究人本身的重要性。
如果说苏格拉底所追求的“天下”是一个心灵自由、崇尚理性的天下,那么商鞅呢?
虽然苏格拉底和商鞅一位侧重于思想领域,一位投身于政治实践,但其迥然有别的行为观念背后,却蕴藏着中西方不同的思想萌芽。当苏格拉底苦心孤诣奔波在开启民智、慧度众生的路上时,商鞅却在煞费心机地控制社会、愚国弱民;当苏格拉底真心实意地引导人民独立思考、争取思想自由时,商鞅干的却是钳制言论、制造“顺民”的勾当。
商鞅的封建专制思想是大一统的秦王朝直接的思想资源,因而对秦始皇统一中国无疑是最为有利的,但秦王朝的建立在实现“车同轨、书同文”的同时,也给社会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不管秦汉愚民政策的手段和结果如何,商鞅的愚民思想对秦汉统治者所产生的影响则是显而易见的。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商鞅和韩非子的愚民主张,是最明确、最有系统的,对后世的影响也最大。在《商君书•定分篇》中,商鞅指出:“民愚则易治也。”在他的观念中,“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故有国之道,务在弱民”。而弱民的根本手段则是使民“朴”,也就是愚民,因为人民“朴则弱,淫则强;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更为荒谬的是,商鞅竟主张用奸民治国:“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这样做的恶果,是专制之下必定盛产愚民,其实这也正是专制的需要,愚民永远是独裁者的社会基础。专制者就是要用各种方式炮制出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愚民。“君临天下”决定一切,人们企望“明君贤相”。这就是中国几千年来人们普遍的心态,造成人民普遍不关心政治,远离政治,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大脑,成为明君贤相的应声虫。
苏格拉底与雅典民主制之间的冲突充分展示了民主制度的内在悖论:未经启蒙的民主制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守护者,而且往往要用他来献祭。苏格拉底是热爱雅典的民主制的,他的抱负不是要推翻民主制,而是企图给民主制以新的基础,从而为风干的民主制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献于雅典民主制度的繁荣和完善,而雅典的民主制度也是热爱雅典人民的。可以说,没有雅典的民主制度就没有苏格拉底,没有苏格拉底们就没有雅典的民主。苏格拉底是雅典民主制的产物,雅典的民主制度是苏格拉底们的产物。从这个角度讲,苏格拉底之死就成为雅典民主制一个内在的悖论:爱者必须消灭被爱者,被爱者必须消灭爱者。这就造成了必然的悲剧:苏格拉底以死表示对雅典民主制的爱,雅典民主制以杀死苏格拉底来表示对苏格拉底们的爱。因此,正如苏格拉底所知道的,当雅典民主制处死他的时候,雅典民主制也就离崩溃不远了。
苏格拉底之死,惊醒了人们对雅典多数人统治的迷梦。从他开始,对多数人统治的不信任也汇入了对个人和少数人统治的不信任,形成了西方法治思想者对人性持全面怀疑态度的主流。而商鞅思想的流毒,却在中国留下了严重、持久的后果。
商鞅的愚民思想与其变法一样,都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产生了长远而又深刻的影响。商鞅之后,法家思想不仅没有就此中断,反而得到发扬光大,以至于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股血脉。商鞅试图全面系统地建构封建专制思想体系,对后来的韩非、李斯、秦始皇产生过直接的影响,并进而在以“外儒内法”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封建专制体系上打下了自己深深的烙印。商鞅强烈的反道德、反文化倾向,对于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在多数情况下的残暴酷烈是难辞其咎的。封建专制王朝力量的过度膨胀,专制政权对老百姓的过分压榨,正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最直接原因。
西汉建立后,新的封建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在继承秦制的同时,对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进行了重新调整。所不同的是,“秦始皇的统一思想是不要人民读书,他的手段是刑罚的裁制;汉武帝的统一思想是要人民只读一种书,他的手段是利禄的引诱。结果,始皇失败了,武帝成功了”。然而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麻醉、毒化老百姓思想的功能与效果方面,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么,作为同一时代的历史巨人,苏格拉底和商鞅的思想和行为为何差别如此之大?
苏格拉底和商鞅在同一时代的不同作为,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有着迥异的社会现实基础。这一时期古代中西方社会通过改革,选择了极为不同的政治道路,给各自社会的政治制度铺垫了完全异质的基石,在各自的文化传统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首先是中西方在社会改革转型中,对“人”及其生存的基本权利等诸核心问题存在着本质差异。
公元前594年,希腊雅典的梭伦改革,颁布“解负令”,取消公私债务,恢复债奴的公民身份,并永远禁止把雅典公民沦为奴隶。这一改革措施的卓越之处在于从野蛮的奴隶社会中开辟出“文明”之路,开始将“奴隶”与“人”基本分开,而后罗马法中的“人格权”概念便肇始于此。它不仅是民众对平等权利追求的初步胜利,而且在世界法律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
相反,公元前5世纪后期,魏国李悝变法,编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规定:“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
十分不幸的是,商鞅奉为楷模的变法先驱,正是李悝这样的法家鼻祖。公元前361年,商鞅变法规定“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更是将从事工商业或贫穷的民众都沦为奴隶,而官僚集团则按军功爵秩分配“臣妾”。
所以我们看到,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改革,其核心内容主要围绕平民的基本权利问题而展开;而战国变法,其核心则是为加强君主专制的国家统治,进一步剥夺本国民众的基本权利。
为什么中西上古时代社会转型的核心问题会产生如此迥然的差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是两者处于完全不同的经济结构之中:西方的平民阶级处于已经颇为发达的私有制经济之中,大多数公民都是一定生产资料的私有者;而战国时的民众则处于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之中,绝大多数人民只是国家共同体的附庸。
当苏格拉底为争取平等权利而与贵族进行艰苦卓绝、坚持不懈的政治斗争之际,商鞅还根本没有这种平等的权利意识,为了寻求出路,他投向专制君主的怀抱,成为变法的中坚力量与社会基础。商鞅虽然也与旧贵族进行斗争,但其目的却只在维护以君主为首的一小撮统治者的利益。他们行为的目的和性质既然南辕北辙,其内容、成果及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自然也大相径庭。
苏格拉底和商鞅一样,生活在一个社会激烈变革的时代,并都发动了影响深远的社会探索。相对于商鞅对控制人民思想的“突破”性方式,苏格拉底的突破则包括了“哲学的突破”。这种“哲学的突破”不仅表现为启迪了希腊人的道德自觉意识,而且对人类的共同目标和道德精神的形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苏格拉底之所以能自由地呼吸和思考,是因为他的祖国给他创造了这样的条件。
雅典梭伦改革将人民按财产分为四个等级,各自拥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以分贵族会议之权。公元前508年,克利斯提尼改革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地区,每个地区选50人,建立五百人会议,其重新划分选区的目的在于抽掉一些贵族势力的基础,“以便让更多数的人可以参加到政府中来”。公元前487年的执政官选举方式改革,打破了贵族操纵选举并大大削弱了贵族垄断高级官职的局面。公元前480年,又废除了一切关于行政官职任选的财产限制,规定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元前462年,民主派领袖厄菲阿尔特改革,剥夺了贵族会议的绝大部分权力,此后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五百人会议成为最高行政机关,而贵族会议则从国家权力的峰巅跌落下来。同时,执政官不再兼任法官,原享有的大部分行政权力亦被剥夺。至此,雅典的民主政体基本完成。
与此同时,雅典对官吏的监督制度也颇为严密。官吏从当选到卸任,总共不过一年时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他首先要接受资格审查,以执政官为例,其任职资格先由五百人会议审查,发现问题,就要提交法庭裁决。其二是信任投票,在五百人会议的每一个主席团任期内,公民大会都要对执政官和将军举行信任投票,看其是否称职。如果多数公民对某一官员投不信任票,他就得去法庭接受审理。由于主席团为十个选区轮流组成,任期各为一年的十分之一,所以一年中就有十次这样的信任投票。最后是卸任检查,每个官员任职期满,都由专人对其在职期间的行政活动和经济账目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就送交法庭裁决。
虽然说要求全体公民在政治权权利上一律平等的理想是难以做到的,但西方古代社会毕竟将它作为理想提了出来,而且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创造出一些相关制度与法律,不管其民主制完善程度如何,这都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
而在战国变法中我们看到,魏文侯在改革中礼贤下士,不拘一格延揽人才,以翟璜为上卿,李悝为国相,西门豹为邺令,吴起为西河守,乐羊为大将,使国势蒸蒸日上,一时雄冠海内。齐威王在改革时也同样重视各式人才,用邹忌为相,田忌为将,淳于髡为主客,孙膑为军师,尤其是设立稷下学宫,招揽饱学之士,使其进退自由,一时“群臣进谏,门庭若市”,也使国力激增,强于诸侯。它给后人留下了在君主“人治”统治模式下一些颇为诱人的景色,这种“人治”经验虽也可戴以“开明”、“仁政”之桂冠,然其不存在丝毫的“民主”制度之内涵,而终被纳入专制统治的轨道,成为其特定时期的一种补充。在逐步建立起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中,君主开始独揽全国政治、经济、军事、立法、司法、监察等大权,直接导致秦代“皇帝”制度的产生。皇帝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专断一切的权力: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主要由皇帝任命,并必须无条件地效忠于皇帝,按皇帝的命令办事,而皇帝却几乎不受任何权力、法律的监督或约束。
在君主专制日益残酷之下,民众不要说批评君主,就连议政的权利都要被剥夺。考核官吏的“上计”制度,也只是向君主负责,决非受民众监督,更无需民众的信任投票。朝廷专门设置的监督机关,监视的是全国民众乃至百官,直至进行残酷的杀戮。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主要为皇帝的爪牙,震惊天下的坑儒惨案,便是由御史一手承办的,实质上成为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在法家实行“轻罪重刑”统治政策之后,民众完全被残酷的法网所控制。
商鞅变法以完备君主专制政体为主要宗旨,在宗法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峻法酷刑贬压民众的社会地位。后来的所谓汉唐盛世,主要是吸取乱世教训,采取调整部分统治政策的结果,这类调整是浅表性的,“盛世”也是短暂的,根本不能扭转它一步步走向专制深渊的发展趋势。
中西上古社会完全不同的政治改革道路,决定了苏格拉底和商鞅不同的思想观念和个人作为。至于在他们身后数千年来人类大同小异的悲喜剧,俄国著名作家果戈里有过生动的描绘:“人类在追求永恒真理的过程中,撇开康庄大道不走,却走了多少弯曲的、狭窄的、走不通的绝路……最后走到深渊旁边,惶恐地你问我,我问你:‘出路在哪儿?康庄大道在哪儿?’”
编 辑/高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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