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经济一体化
1973年世界经济危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1973年11月,经济危机首先从英国开始,美、日、法等国相继卷入。于1975年下半年渡过最低点,经济转而回升。其主要表现是:工业生产普遍持续大幅度下降,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8.1%;大批企业破产,股票行情大跌,美、日、西德等10国两年内资本超过百万美元的公司破产12万家以上,股票价格下跌总额达5000亿美元;失业人数剧增,创战后最高纪录,所有资本主义国家总失业人数1975年月平均为1448万,美国1975年5月失业率为9.2%;物价上涨,国际贸易和国际收入逆差严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际贸易入超达203亿美元,国际收支逆差为392亿美元。危机过后,各国经济没有出现全面高涨,而是进入滞胀时期,经济发展速度相对停滞,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严重,失业率居高不下。
欧洲共同体宣传画
《欧洲联盟条约》1993年11月1日生效,欧洲联盟成立,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
召开欧共体会议
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会议在罗马召开。
通过《欧洲联盟条约》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
欧洲共同体的发展
欧洲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走向一体。20世纪70年代前期,有许多国家加入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是欧洲发展的新希望
欧洲经济共同体使西欧国际关系得到缓和和稳定,成员国经济实力大大加强,成为与超级大国抗衡的重要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严重削弱了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它们丧失了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初,西欧各国经济已经逐渐恢复和发展,但已无法恢复昔日的地位。西欧各国要重新在战后的国际事务中发挥有力的影响,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联合起来,实现欧洲的统一。而法德的和解是欧洲联合的关键。法国担心西德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恢复会对其他欧洲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此,法国首先考虑的是建立一个国际机构,将西德和法国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重工业统一管理起来,以便从物质基础上防止德国再次成为军事强国。
1951年4月18日,根据法国外长舒曼的建议(即舒曼计划),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欧洲煤钢联营条约》,把各自的煤钢工业联合起来,建立煤钢联营,共同管理6国煤钢的生产、投资、价格和原料分配等。条约把西德重整军备的关键工业部门置于共同管理和监督之下,可以保证这些资源不再被用于军国主义目的,从而为欧洲统一铺平了政治道路。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西欧6国决定进一步加强联合。1957年3月25日,六国在罗马签订《罗马条约》,决定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即共同市场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7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将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联营和1957年成立的欧洲原子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合并组成欧洲共同体。1969年12月,共同体国家首脑会议正式提出把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作为一项重要目标。
欧洲共同体成立以来,其组织规模不断扩大。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后,共同体成员国增加到9国。80年代初,随着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先后加入,成员国发展到12国。自1990年年底欧共体开始在政府间会议范围内讨论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货币联盟以来,经过一年的时间,建立两个联盟的条约(统称《欧洲联盟条约》),于1991年年底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欧共体首脑会议上获得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在得到其成员国的批准后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洲联盟的诞生,标志着欧洲朝国家联邦的方向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1995年初,欧洲联盟又接纳了瑞典、芬兰和奥地利,使其成员国达到15个,欧洲联盟又进一步扩大。
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水平提高得也很快。在其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及其财政体系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成员间的经济一体化也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最初的一体化目标是建立初级形式的关税同盟,实现成员国间的商品、资金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后又向着建立经济联盟的目标迈进,不断加强对成员国的货币、财政等经济政策的协调,乃至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后,科技的飞跃发展所导致的激烈竞争,进一步推动欧共体加快其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1986年,欧共体签署了《欧洲一体化文件》,提出了建成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并采取了各种相应的行动。
1991年12月10日,在荷兰通过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将欧共体改称为欧洲联盟。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诞生,从此,欧盟成员国之间正式实施商品、资本、人员、劳务四大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欧盟成了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
1995年,奥地利、瑞典、芬兰又加入欧盟。目前,欧盟拥有15个成员国和3.8亿人口,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其199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809万亿欧元,仅次于美国(8.729万亿欧元)。
欧盟的主要机构有:1.理事会:决策机构,分为欧洲理事会和欧盟理事会。前者负责确定大政方针,每半年举行一次例会,必要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后者负责日常决策,拥有欧盟立法权。理事会实行主席国轮值制,任期半年,对外实行“三驾马车”代表制。2.欧盟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及负责经贸方面的谈判。3.欧洲议会:监督、咨询机构,拥有部分立法权。此外,欧盟还设有欧洲法院、欧洲审计院和经社委员会等机构。
欧共体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又对政治上的联合提出了要求。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共体与各国政治体制相适应,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机构,由部长理事会行使立法权,执委会行使行政权,欧洲法院行使司法权。1979年欧洲议会实行直接选举,从而使它的政治地位得到了加强。1994年6月,12个成员国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欧洲议会。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议会扩大了权限,在欧委会成员的任命及欧盟内政、外交等重大事务上拥有“一半的立法权”,从而进一步加快了欧洲联盟的政治一体化进程。
1999年元旦,欧元取代各欧洲国家货币,欧盟在一体化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2004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十国加入,欧盟成员国已达25个。欧洲走向一体化的进程,是与全球区域一体化的趋势一致的。
1998年
世界大事记:
日本成功发射火星探测器。
1998年
中国大事记:
中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8年
世界大事记:
伊朗开始在波斯湾进行为期6周的军事演习(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