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第三王朝
乌尔纳姆铜像(左图)
国王乌尔纳姆建造了巨大的乌尔金字形神塔。这尊青铜像表现了他头顶一篮砂浆的样子,此像出土于尼普尔恩利勒神庙。
乌尔金字形神塔(右图)
神塔为乌尔第三王朝所建,用以供奉月神。
公牛拉车模型
这个模型是现代人用木条和绳子将出土的赤陶玩具连在一起的,它与至今仍在巴基斯坦和印度使用的牛车在设计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乌尔纳姆兽身像
乌尔第三王朝创立者乌尔纳姆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
死亡地窖
1854年,一位名叫T.E.泰勒的英国外交官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东南约300千米的穆盖伊尔发现了一座苏美尔时期的大型神庙遗迹、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乌尔的遗迹。城中心由城墙围绕着,墙内有金字塔形神庙,还有宏大的宫殿。它记录着时间跨度为5000年的土层情况,从公元前5500年出现史前定居点开始,到公元前400年由于幼发拉底河改道,摧毁了城市灌溉系统,导致乌尔最终被遗弃为止。
墓地包括不同时期的两片独立的埋葬层。上层属于公元前2350~前2150年左右的阿卡德时代,下面的墓地则可上溯到苏美尔早王朝晚期。平民的坟墓是简单的长方形,大部分墓中只有一两件随葬陶罐,尸体要么裹着席子,要么躺在木质、土质棺材或芦苇编筐里。1850座坟墓中有16座属于王室陵墓,有价值连城的苏美尔艺术品和大量的殉葬者。盛装的陪葬者衣着和配饰并不相同,从奴仆到贵族,甚至还包括了王室成员。他们没有挣扎的迹象,表明是相当平静地接受死亡的。也许是某种死后重生的信念,才令他们像赴盛大庆典一样去勇敢面对死亡。
乌尔的王室墓地表明了早在公元前3000年,两河流域已出现了高度的城市文明:建制完好的军队、社会等级分明、艺术家和工匠能够创造出精美绝伦的作品、商人从事境外贸易。
库提人在两河流域南部统治了近一个世纪后,被乌鲁克国王乌图赫加尔率军击败并被赶出了两河流域。不久,乌尔强盛起来,打败乌鲁克,重新统一了巴比伦尼亚,建立了乌尔第三王朝。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确立并加强了中央集权。该王朝的国王们已集军、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全国被划分为许多地区,由国王派人担任长官。地方长官虽沿袭城邦首领的称谓,但无城邦时代城邦首领的特权,实为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官吏;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虽然保留了下来,但仅仅是服务于国王的机构。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国王们都非常重视法制。王朝缔造者乌尔纳姆(约公元前2113~前2096年)制定了《乌尔纳姆法典》,这是迄今所知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从现在仅存的20多条残篇来看,涉及女奴的有5条,她们时常遭受强暴、买卖和殴打。有2条涉及寡妇,她们的社会地位较之女奴稍好,法典序言提到不允许有势力的人支配寡妇,正文又提到遗弃妻子的男人应赔偿一定数目的白银。除此之外,法典也涉及到普通妇女,她们的社会地位比女奴和寡妇高,但较普通男子卑下。尽管法典中仍残存着让河神澄清妖术罪和妻子被控通奸罪的规定,但有关身体伤害的处罚规定比原始的处罚有了很大的进步。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经济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王室经济空前繁荣。王室占有全国3/5的土地,并且在这些土地上建立和经营大规模的农庄、手工业作坊和牧场,在这些土地上从事劳动的主要是半自由民身份的依附民和奴隶。王室经济管理严密,设有许多监工。繁重的劳动使得奴隶尤其是女奴死亡率很高。农忙季节,王室农庄雇佣很多无地或少地的自由民成年男子耕种或收获。这些雇工按日领取的食物报酬比奴隶和依附民多一至二倍。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社会分化明显加剧。日益恶化的处境使许多自由民沦为奴隶,有的因不堪沉重的债务而将妻子儿女卖为奴隶,有的是全体家庭成员自卖为奴。当时私人拥有的奴隶,在待遇上要比王室经济的奴隶稍好,他们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主人家服役,能赎身,也能到法庭作证。但奴隶在法律上仍属主人的财产。
乌尔第三王朝共历五王。这些国王经常侵略周边地区,第二、三、四、五王朝国王都宣称自己是“天下四方之王”,并为自己建了神庙,立了雕像,要求人们定期举行跪拜仪式并奉献祭品。末王伊比辛统治时期,国家遭到东南部埃兰人和西部阿摩利人的联合攻击。约公元前2006年,乌尔第三王朝灭亡,伊比辛也被埃兰人俘获。
乌尔的金项圈
此项圈反映了当时发达的冶金术。
约公元前2000年
中国大事记:
中国已凿井取水。
乌尔棋盘
这是乌尔人闲暇时的娱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