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迷胡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03-28 属于: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华阴迷胡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华阴迷胡是陕西华阴当地的一种汉族戏剧艺术,是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华阴人过去一直把当地的“迷胡”叫曲子或小曲,可见它还不属于完整意义上的戏剧。“地摊子”是华阴迷胡最具有典型性的演出空间,俗名也叫“板凳曲子”,其特点为叙事性的套曲演唱,因此也叫清唱曲子。

  华阴迷胡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以其音乐旋律来看,它与先秦时期的郑声应该有不解的传承血缘。

  华阴古属郑国,《经》上说的郑声是当时流传于民间的民歌小调。由于这种曲调委婉缠绵,有一定情感吸引力,遭到了一些以雅正为尚的士大夫阶层的非议,斥之以“谣”,视为不登大雅的“靡靡之音”。孔子的“恶郑声,恐乱其雅”即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但是,这种阴柔媚美的民间音乐,尽管遭到某些社会的偏见,它还是为人们所喜闻乐见,长期地由历史传承下来。据史籍记载,汉代的杨恽、隋时的杨素宦居华阴,家蓄优伶,雅善鼓瑟,常以歌舞自娱,其韵曲多有“伊优而亚”之腔。而这种“伊优而亚”的唱法,正是东路迷胡唱腔的主要旋律。

  华阴迷胡因受北曲的影响,到元代已经有了较完备的“曲牌套曲”,汇入了当时兴起的“杂剧”体系。这种杂剧是在宋金戏曲音乐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尚具有明显的民歌说唱形态。“迷胡”在这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已开始形成为独立的剧种。

  早在金元时期,华阴的民间演唱活动就很繁荣。金代的戏楼现还保存有两座。不过,长期以来华阴迷胡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是在舞台,而是场地表演或者坐场演唱。“走”是过去长期在华阴流行着的一种场地曲艺表演。人们以明灯、火炬策马1,边唱边舞。其唱腔就是较早期的东路迷胡。坐场是华阴迷胡更为普及的表现形式。套曲演唱是它的主要表现特点。虽然明清以后,舞台表演型的迷胡剧逐渐兴起,但只多见于职业性的戏曲班社,地摊子型的“清唱迷胡”仍在民间一直固守着自己的阵地。过去在华阴的这类民间班社,多达上百个,其中不少班社至今都有上百年历史,尤其是赵坪村曲子同乐会的传承史可追溯到公元1829年(清道光九年)。

  解放后,陕西省成立了“迷胡”专业剧团,由于华阴地方“曲子”在迷胡剧中的特殊地位,几位负有盛名的艺人,张志思、宁寿娃、吴思谦、崔生华、崔春华等被聘用为迷胡唱腔教练,为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迷胡剧的继承和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地摊子”是华阴迷胡最具有典型性的演出空间,俗名也叫“板凳曲子”,其特点为叙事性的套曲演唱,因此也叫清唱曲子。

  早期的地摊子是比较单一的小曲演唱,如“小桃石”“放凤筝”“绣荷包”“银纽丝”“尖点花”“五更鸟”等,以丝竹弦乐伴奏,以后逐渐形成的系列“套曲”,由一人或多角色合唱一个有情节的故事。《魏良辅律》上说:“俗谓之冷板凳,不比戏场,借锣鼓之势,以能闲正肃,清俊温润为上。”基本上勾划出了这种地摊子的表演特点。

  清唱曲子一般分两类,第一类比较典雅,多用于文人雅士茶余酒后,三五知音的自娱消遣;第二类是江湖曲子,多为艺人卖唱和民间流行,文词比较通俗,有较强的风俗性。

  清唱曲子受宋代“弹词”“赚词”以及“元曲杂剧”的影响,在保持“地摊子”基本表演形式的前提下,部分开始向“高台”表演转化,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艺术程式。

  清唱曲子的分工是:演唱者自弹三弦,俗称“抱三弦”,定15;正调板胡定弦52,这是主要乐器,反调板胡定弦15,不包腔,这是色彩乐器。二胡定弦同正调板胡、竹笛,洞音作5,打击乐有四页瓦(单击花击混合使用),梆子、水水(钟铃)、碟子(普通小磁碟,通常花击,增加色彩),走向舞台表演后,就要加上大铜器一类的打击乐。

  华阴迷胡的音乐曲牌浩繁,有大调七十二,小调三百六十之说。按照其情感效能,可分为欢愉性(如“采花”“银纽丝”等)、哀怨性(如“罗江怨”“背宫”等)和中性(如“一串铃”“连香”等),总的风格趋向于柔美细腻,便于抒发内心感情。

  华阴迷胡的传统剧目繁多,多为口传,流传于民间的坐场剧目至少200多个,常演的也有100多个。题材多为旷男怨妇、恩仇离合的爱情故事,内容多贴近社会生活和平民感情。

  孕育于郑声的华阴迷胡,旋律优美,引人入胜,其思想内容抑邪扶正,追求真善美。这在陶冶人们精神情操,营造社会和谐方面,有一定的积极育化作用,它是中国非物质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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