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生礼仪民俗:生育礼俗、成年礼俗、婚嫁、祝寿、丧葬、祭礼
河南民间婚姻惯制和习俗是在封建婚姻制度下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婚姻形式、结婚年龄到择偶、定亲、结婚都深受古婚嫁“六礼”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包办买卖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被废除,实行男女平等、男女结婚自由等,婚姻习俗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50年代以来的婚姻习俗既有传统婚俗的延续,又有现代文化的特色。 一、婚嫁形式 河南民间的婚嫁习俗形式有十数种,现择其要而记之。 (一)表亲婚 表兄妹结婚,俗称“亲上加亲”。是古代血缘婚、亚血缘婚的遗风构成的一种婚姻形式。表亲婚双方的家长多系同胞兄妹(姐弟)或堂兄妹(姐弟)。同胞姐妹或堂姐妹之子女结为婚姻的叫姨表亲也叫“两姨结亲”,侄女嫁于姑姑之子者,叫姑表亲俗称“侄女随姑”、“侄女服侍姑”或 “姑母做婆”。在河南,若外甥女嫁于舅舅之子,民间认为是 “骨血回堂”,视为大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确保优生优育,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表亲结婚基本被淘汰。 (二)指腹婚 是封建时代兴起的一种包办婚姻形式。多为双方家庭关系密切,且门当户对,双方同辈女子同时怀孕,就指腹相约:“产后如生一男一女,便结为夫妻”。俗称“胎腹”。此俗相沿于20世纪50年代以前,多流行于官宦士商之家。此婚因随双方家庭的变故而致使弃信负约甚至致讼者颇多。 (三)买卖婚 是古代氏族外议婚的一种发展形式。50年代以前,买卖婚一般多为双方商定女子身价,买方或实物、或现金付与卖方。一经商定,人财两清。此类婚多发生在天灾人祸后。买方为富家者多做小妾或续房,倍受歧视;买方为未婚老翁,或失室壮汉者,未必富家,但多为娶妻传宗接代而竭力积蓄钱财所为。此女虽系金钱所买,但也颇受爱护,比起前者则为幸运者。但大多为男方因生理缺陷而不能正常娶妻,女方家贫为钱财而以身相许,故婚后导致悲剧者多见。买卖婚至今在乡村仍有沿习。 (四)招赘 又叫“倒插门”,光山一带称为“招坐堂”。在河南民间,招女婿的多为有女无子,又不愿收养过继子者,女子到成婚年龄不出嫁,招男方到女家为婿。也叫“招养老女婿”。有的女子因死了丈夫,子女尚幼,不愿离开前夫之家,而招夫上门共同扶养子女,民间又称“招女婿”。旧时招婿,须立契约,言明男到女家落户,改为妻家姓,继承家业,终身不变。今则为请人从中说合或双方亲自商定。男到女家多不改姓,但所生子女须随妻姓。民国以前,女子无财产继承权,招了女婿便可继承家业,故招赘者常受争夺财产的同族人排斥、歧视。招婿入门讲究“借娶不借嫁”。结婚之日,女子不能出入一家,女方上轿要在本姓祠堂、公房或亲友家。男方多不置办聘礼,女方妆奁甚丰,其它婚礼仪式如常。安阳一带招婿礼仅备宴招待中人和女方族亲。20世纪70年代后期,政府大力提倡男女平等,支持男到女家落户,招婿受歧视之习大有转变。所办婚礼也多和正常婚礼一样受到重视。 (五)爹公娘婆 系血缘亲的遗风。在河南民间,多为父母再婚而组成家庭的子女缔结的婚姻形式。或继父为公爹,或继母为婆母,故俗称“爹公娘婆”。此婚忌同父异母者结亲。50年代以来,禁止近亲结婚,有真正血缘关系的爹公娘婆婚姻渐绝。 (六)换亲 是古代氏族外婚的一种古俗形式。在河南民间,古今不鲜。即两个家族协议互换其女为媳,换亲多为家庭经济困窘者。两家以上以换亲形式缔结婚姻的,俗称“转亲”,柘城也叫“三角亲”、“推磨”。转亲多为在三家之间缔结婚姻,也有在五家乃至十几家之间转亲的。换亲、转亲皆以牺牲女子幸福为代价,往往婚后不合,一家纠纷波及各家不得安宁。今农村仍可见到。 (七)转房婚 兄死弟娶其嫂,民间戏称“大布衫改小布衫”。也有姊死妹嫁其姐夫的婚俗,南阳一带均称为“错榫”。转房婚忌弟死兄纳其弟妇。忌妻死娶其妻姐,否则要受社会舆论谴责。50年代以来,转房婚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八)再婚 即配偶死亡或离异而再次结婚。离婚而再婚的俗叫“二婚头”。女子再嫁俗称“改嫁”、“半截媒”,柘城一带又叫“超门槛”。旧习男女再婚,对男子多无限制,而对女子则障碍重重。女子夫死讲究守节,若改嫁则被族人视为 “辱没门风”,遭到干涉阻扰。有的女子自幼订婚,成婚前未婚夫夭折,为求贞节之名,就抱灵牌成婚,终生不嫁,俗称守“望门寡”。寡妇改嫁,婚礼多在下午或傍晚举行,新娘要坐没顶轿或反坐大椅、方桌。上轿上椅均要在村外十字路口。不用鼓乐,不放鞭炮。下轿时,寡妇要双手端一斗粮食,或转磨道或转椿树。沁阳县部分地区则要让下轿的寡妇踏在农具耙上,口念“踏踏耙,再不嫁”之誓语。有的地方,寡妇改嫁还要反穿罗裙,称“翻穿罗裙,另嫁男人”。50年代后,寡妇改嫁受法律保护,外人不得干涉与阻扰。婚礼也渐采用常仪。 (九)童养婚 民国时期,河南仍盛行童养婚。是封建剥削制度加家长制产生的一种畸形婚姻。多为贫困家庭子女多而无法抚养,将幼女送往或卖给比自家富裕者扶养,待到婚龄,与抚养者之子成婚。俗称“童养媳妇”或“团圆媳妇” “小妮子”等。童养婚正式举行婚礼俗称“圆房”或“完婚”。其婚礼仪式简单:择日“上头”、拜天地后送入洞房即成夫妻。童养媳从童年时便担负起繁重的家务。民间关于童养媳受虐待的传说、故事、歌谣颇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彻底废除。 (十)娃娃婚 为包办婚姻之一种。在男女双方幼年时由家人包办订立婚约,待到婚龄再行聘娶,俗称“娃娃亲”、 “娃娃媒”。50年代乡村仍有沿习,今已不多见。娃娃婚十分重视订婚仪礼。柘城旧习,订娃娃亲须有四个媒人保媒,俗称“四大媒红”。为使婚约正常履行,双方款待媒人皆周到备至。但娃娃亲因是在幼年被父母包办所成,强使共处,婚后夫妻反目者屡见不鲜。 (十一)冥婚 在民间,男女未婚而死者,双方家长即命媒人说合订约,以夫妻名义将死者遗体同墓合葬,俗叫“鬼婚”。冥婚中,有新死有先亡的,一般多先行埋葬,待有合适者再掘墓将其骨骸合葬。故又称“配骨亲”。结冥婚的双方家庭,有的还以正常姻亲关系礼尚往来,今民间偶有此俗。 二、婚龄习俗 自古历代都有法定的结婚年龄。据《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立,女子二十而嫁”,男三十,女二十为古代男女结婚年龄之上限。唐代贞观元年(公无627年)规定婚龄男为二十,女为十五,开元时(公元714年)又降为男十五,女十三岁。宋代以后多规定男十六,女十四。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民法·亲属篇》规定婚龄为男十八、女十六。
历代男女婚龄尽管有所规定,但河南民间男女的实际婚龄与法定婚龄不尽相符,一般趋向于早婚。民间多认为“早娶媳妇早得力”“早娶媳妇早得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男女十五、六岁甚或十二、三岁便结婚。方城一带有“十三岁大姐,十五岁郎”之称。 民间男女婚配年龄差距,一般以夫大于妻一二岁或两人同岁为宜,也有认为妻应大于夫或夫必须大于妻者。俗以为妻应大于夫是“女大两,黄金长;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不受苦”,故过去一些富裕人家想早日抱孙,以10余岁童稚娶20岁上下女子者颇多,俗称“春童配”。认为夫应大于妻者是因为“妇大一,子孙稀”,所以“只许男大一层,不许女大一岁”,有三十岁的男子娶十几岁幼女的。 民间结婚,也颇讲究兄弟之间年龄的长幼,嫁娶先后均要以出生次序为准,长者为先,如不得不越序,要举行特殊的仪式以除长幼颠倒之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先后颁布了两次婚姻法。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1980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又提出了更加科学的婚配年龄,规定男22岁,女20岁。同时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法,早婚风习在民间逐渐得到控制,男女婚配年龄差距也渐趋合理。70年代后期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之后,尤其在城镇,男女结婚在二十三、四岁者日益成俗。 三、婚礼习俗 婚嫁礼俗出现在古代对偶婚的末期,个体婚的初期,至周代日趋完善,日趋繁琐,逐渐形成所谓“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河南民间所行婚礼是在“六礼”的基础上发展变化出来的,大致经过择偶、订婚、结婚诸阶段。 (一)择偶 河南民间为子女婚配,首先讲究对象的选配,将其称为“寻”、寻女婿、寻媳妇。过去择偶有在五岁以上十五岁以下者,也有在娘腹中就为其择了偶的,所谓“指腹婚”,但大多均在子女临成年之际进行。 自古以来,民间择偶讲究“门当户对”,所谓“红漆门对着黑漆门,枣刺门对着篱笆门”。50年代以前,民间衡量门当户对的标准,在乡村是土地、房产、牲畜、农具;官商之家则以地位、财产为准。50年代以后,职业、户口、家庭成份、房产是衡量门当户对的条件。一般女方要求男方要比自己的条件优越。80年代以来,城市择偶除了工作、职务等基本条件外,十分讲究有无住房和各自的身高。 民间择偶的第一步是提亲,“六礼”称之为“纳采”,俗称“说媒”、“说亲”及“提媒”等。提亲多请“媒人”。媒人俗称“媒腿子”、“媒婆”,雅称“月老”、“冰人”,近现代有称“介绍人”“红娘”者。媒人来往于男女之间,介绍双方各自的情况。也有双方早已相互了解,特意找媒人穿针引线者。媒人提亲后,为求慎重,多互相托亲访友或亲自进一步“打听”对方真实情况,俗称“打听媒”。在沁阳、巩县、偃师等地,当地视有狐臭之家为“门第不清”,故提亲时把了解对方祖宗几代血缘关系是否清白作为第一要事。 旧日提亲后要行合婚,也称“合八字”、“合年命”,即双方将子女出生的年、月、日、时采用干支的八个字,俗叫“生时八字”,雅称“年庚”,写在红纸帖上,进行交换合议,称“换庚帖”、“换帖”。庚帖互换时,男家佐以钗、钏、饼、果,女家答以书砚笔墨。换帖后双方各自或请算命先生、或自家按男女双方的生辰属相合算是相克还是相合。柘城、巩县、偃师等地,流传的合八字口诀为“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豫东黄泛区、郑州、鹤壁还有 “青龙克白虎,虎鼠不结亲”之说。泌阳一带民间接到“生时八字帖”后,还要将帖压在“灶王爷”牌位前,三天内家中若无打架、吵嘴、摔碗、摔盘之事,则为吉祥,预兆应结良缘,否则不能联姻。50年代后,合八字之习农村仍沿袭,但不写庚帖而通过媒人口述生辰属相者为多。“文化大革命”中,合八字被当作“四旧”破除。70年代后期以来,乡村又有少数换庚帖合八字者。合八字后,若认为两“命”无抵触,俗称为“大相合”,便可等待相亲。 相亲是双方父母出面相看未来的儿媳或女婿。俗称“相媳妇”或“相女婿”。相亲后,中意者则继续议亲,不中意者则作罢。民国以前,男女是不能直接见面的,所以造成旧时相亲的骗相、替相之陋。民国以后,逐渐开始男女本人亲自相亲。起始,相亲时,应婚男子由媒人带领到离女方家较近之地或在媒人家中与女方家人谈话,应婚女子便在暗处偷偷观看,俗称“偷相”。也有利用赶庙会或看戏之机,安排应婚男女互相“偷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双方亲自相亲遂成必须程序,俗称“见面”。50年代,在乡村应婚男女第一次见面相亲多为秘密之举。60年代以后,男女见面相亲,已不为罕事。在城镇的许多年青人,多自由恋爱,相互通过工作学习了解和熟悉对方。 (二)订婚 河南民间继择偶之后的重要婚嫁仪礼为订婚。50年代以前,订婚形式很多,称谓也各种各样,乃为 “六礼”中纳吉、纳徵之礼的演变。两家同意联姻后,先换 “允书”或称“下允贴”、“换贴”,“传小启”、“串贴”,以及 “投启”、“纳启”等等,实似古之纳吉礼。允贴内容多已成定式,男方允贴多写“不揣因陋,妄攀名门,尚蒙金诺,昌盛雀跃”;女方允贴则写“敬接冰语,联婚高门,幸蒙俯允,昌盛忻舞”。近代在宜阳一带,也有交换杯酒以示应允者,称作 “换杯”。交换允贴一般通过媒人。在偃师一带,女家多以面条招待传允贴的媒人,男家则招待以酒。光山人把请媒人和亲友喝酒称作“喝准酌”、“喝准媒酒”或“明个众”。 双方允亲后,要使婚姻正式定下来,还要“传大启”,即古之“纳徵”。传大启时,双方要交换上面印有金色龙凤图案的订婚专用红色礼贴,其名称“龙凤大启”或曰“八面龙凤柬”。其第一页写“全书”字样,以后各页先书以谦词,继书籍贯、三代、年庚、命名和媒人姓名,颇有证书之意。 传大启多选在双日进行,以取“成双”吉利。是日,男方执“龙启”,并携带商定好的“聘礼”,女方持“凤启”,相互交换。从此两家婚姻就算正式定下,不可轻易反悔。河南回族的“聘礼”一般以12只羊的价格为标准。渑池一带,传大启后女方必须要将男家送来的聘礼置于八仙桌上烧香祭拜,并让邻里观看品评。故当地称“不烧香,不算事”。传大启之日男女双方要设宴席谢媒人,谓之“待大媒”、“坐媒人桌”。此宴席多以大鱼为燕宴必备之品,故柘城人将“说媒” 称作“吃大鱼”。 定亲后,男女双方便可相互来往,如果中途发生变故,俗称“退亲”、“退婚”。退亲如为男方提出,其所下女方聘礼不得索要;若女方提出,要如数退回男方所下聘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订婚之俗渐有简化,尤其60年代以后,只要双方同意联姻,相互交换纪念品即可。乡间多以手巾相换,换手巾时,男方多在手巾内包上一定数量的现金。还有许多以照“定婚像”,为正式订婚的依据。 (三)婚礼 河南人称结婚为“完婚”、“完亲”、“办喜事”。男方称“娶媳妇”;女方称“嫁闺女”、“打发闺女”、 “闺女出门”等。结婚要举行结婚礼。为河南婚嫁习俗中最为隆重和讲究的。旧时结婚仪式繁缛琐细,其中有男女双方家族、亲族对本家亲属成员增加认可的社会交往仪式,也有人们对新生活开端的祝福、愿望以及信仰的习俗心理,尤其是祝吉驱邪仪式,充满禁忌迷信色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婚仪礼逐渐删繁就简,除旧更新。60年代初,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已有采用集体结婚典礼的。“文化大革命”中,众多婚礼习俗作为“四旧”( 四旧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被破除,婚礼中的迷信成分濒临绝迹,婚礼仪式尚俭。80年代,婚礼中的旧习又有恢复,与集体结婚、旅游结婚一起流行于城乡。但也有不少青年男女结婚,到民政部门登记后,不张罗请客,不披彩戴花,只向周围同事发些糖果便步入洞房开始共同生活。 河南民间结婚传统礼俗,要由男方选择结婚日期,俗称 “看好儿”、“滤好儿”、“约日子”。在旧社会,多请人预卜婚期。婚期选定后,再备礼携带婚书去通知女方,俗称“送好儿”、“提日子”,似“六礼”中之“请期”。沁阳一带“送好儿”,要给女方送数百根到上千根甜麻糖(一种油炸食品)。女方接礼后,将麻糖分送亲友街坊以告婚期,并据所送麻糖数,准备“陪嫁”礼品。一旦婚书送到女家,女方同意后,就不能轻易改动婚期,林县人以为“择号已定,不许移动,后移死婆,前移死公”,实际上是怕女方再找麻烦,误了婚期。 “送好儿”之后,亲友及四邻按远近亲疏向嫁女送礼,诸如布料、衣物、床单、梳妆用具等。这些礼品在结婚之日要统统装入箱柜中赔送女子,也叫“添箱”。在沁阳,凡接受女家“送好儿”麻糖者,必须给女子添箱,否则为失礼。豫西一带,婚前三五日,邻居还要给将出嫁女子端一碗饺子或其他面食吃,叫“送汤”或“送饭”。 结婚日,亲友及街坊要赠送礼品,古称“打鸿”,俗称 “行人情”。礼品按远近亲疏而有别。70年代以前,关系近的,多送脸盆、暖水瓶、镜框、床单、被面或现金等;一般关系的街坊,或送一张画,或一幅对联即可表庆贺之情。80年代始,人情礼越行越重。礼金从数元升至数十元,有不少人已不堪此重负,但因风习使然,只好勉强为之。 50年代以前,女子出嫁前,要进行的“开脸”俗(详见本章“成年”),60年代始渐衰。女子出嫁前,多去理发店理发美容。结婚前一天,男方要再次向女方赠送礼物,叫“下礼”。下礼中必不可少的是新娘的嫁衣。旧时嫁衣中最重要的是红棉袄,结婚之日必须穿着红棉袄,据说穿红棉袄寓意婆家生活厚实富裕。60年代后,红棉袄嫁衣渐被各种时兴服装取代,但少数乡村仍有人沿此习。下礼中,还有送女方一只涂以红色的黄母鸡的,以示“以命换命”之意。实为古代 “雁礼”之变异。送下礼时,媒人要手提两个酒壶,壶嘴插以柏枝和艾枝,以取“百无妨碍”之吉利。女方接礼后,需回赠新郎一身衣服与各种表示趋吉避邪意义的物品,如回送陈曲、酒酵,以示双方共同发家;回送米面、食盐,表示米面夫妻二人合缘份;回送柏枝、绒花,表示四季长青,荣华富贵;回送大葱艾枝,表示聪明伶俐和夫妻恩爱等。今下礼之俗仍存,但其迷信色彩渐淡。 女子出嫁的妆奁,在婚日或婚日前一天,由男方派人去搬运。豫东民权、杞县一带,则是女方请人把嫁妆抬送到男方,俗称“抬嫁妆”,又叫“娶嫁妆”、“搬嫁妆”、“过嫁妆” 及“抬箱子”等。抬嫁妆时,女方所有的妆奁都系上三个红布条,箱柜底部还放以压箱钱和花生、红枣、核桃、糖等四样果品。男方在赠送女方“装箱钱”和“掌匙钱”后,便可抬走。在偃师一带,抬嫁妆者可在途中将箱子锁打开,取出压箱钱和果品,俗称“偷箱子”。一般多在嫁妆抬到家后,趁街坊邻居观看之机,压箱钱和四色果品由抬嫁妆的人哄抢净光,以为酬谢。沁阳等地,嫁妆到家后,还要先由公爹或长兄将箱柜里的物件从上而下翻看一遍,俗称“翻箱底”。 结婚前夜,男方须布置好新房,新郎此夜必宿于新房,并要有弟、侄辈陪伴压床,俗称“暖房”。家境富裕的还请响器班子助兴。在豫西、豫东、许昌、光山等地,暖房之夜,要请一位长辈妇女行铺床礼,铺床人要边铺床边诵“铺床歌”,并把花生、糖果、红枣等抛撒给看热闹的人。在豫南商城、光山一带,铺床人还要在床的四角放上四个白萝卜,四个鸡蛋,以祝新人生男孩。新房门旁要挂一块肉一条鱼以避邪,名叫 “喂老虎”。 结婚日,要行迎娶礼。河南迎娶礼有两种形式:一为 “迎亲”,届时,新郎亲到女家;一为“等亲”,新郎不去女家,在家等候。 民间迎娶用具,50年代以前,多用花轿,因贫富不同,轿数也不同。有1顶、2顶、4顶、8顶轿之分的。贫困人家,也有用马、牛牲畜车的。豫东豫西南一带民间贫者多用“席卜楞牛车”。50年代后期以来,结婚用轿、车者日渐减少,新郎新娘身披红绿绸子,胸前挂朵大红花,或骑一匹大马,或骑自行车,两家相距近者也有步行的,民间称为“文明结婚”。70年代后大都用自行车、汽车和拖拉机迎娶。 结婚之日,男家门前鼓乐喧天,红喜联、红双喜字已贴于大门、堂屋和其他门窗、器物之上。是日清晨,男方起早便去迎亲。相传新娘在日出后到家最吉利。讲究尽早抢在同路娶亲者之前,俗称“抢轿”。民国时期,官宦富豪之家,若亲家相距较远,为“抢早”,女方多在婚日前几天便将新娘及嫁妆护送到男家附近房院,俗称“扎公馆”,以便婚礼按时进行。 迎亲队伍出发前,早已打发两人先带礼去女方家报信。豫西一带要送“连刀肉”一块,“连根葱”两根,以示“骨肉相连”。豫东虞城等地则送“曲砖”(曲砖,一种做醋用的酵母,形状如方砖,故名)一块,“坐机板”一个。所送“曲砖”要在女方发轿时让新娘嫂嫂在门坎上摔成两段,门外的归新郎,门内的留娘家,意为两家都“发”。“坐机板”本为民间妇女织布时所坐,此处借织布为“致富”的谐音。豫北林县则送两包米面、两管棉花、两包食盐、两包石子及一束艾,以祝新婚夫妇丰衣足食、夫妻恩爱、诚心实意相处。 迎亲队伍出发时,放三响花炮与一挂鞭炮,请有响器班子的便开乐齐奏。新郎披红戴花,由数名男女迎客相陪,起轿出村,迎新娘的花轿内坐一新郎的弟侄辈儿童,叫“压轿孩”。轿前走一二执事,腋夹红毡,手提鞭炮,一路逢村过店皆鸣炮奏乐。有两家相距近者故意绕远路,以显示荣耀。迎亲队伍中,新郎之弟要用扁担挑一牛笼嘴,里面放一个红公鸡,一束艾,两根连根葱,走在迎亲队伍之间,所谓“挑鸡”。到新娘家后,女方要把葱、艾留下,再放一只母鸡让挑鸡人挑回。豫东、豫南等地,把此鸡叫“长命鸡”。长命鸡只能卖不能杀,卖鸡的钱也定要买盐食用。偃师一带挑鸡不用活鸡,而用木雕鸳鸯。这是租赁花轿时随轿所带。 迎亲队伍到女方村外,放三响花炮报信。女家要出人迎接至门口,先赠压轿孩儿礼钱后迎客人进家。讲究之家要让新郎行祭祖礼,礼毕,设宴招待迎亲人。宴间,男家迎客要伺机“偷”女家一样小物件如酒杯、壶盖、筷子之类带走,叫 “偷富”。待女家送客到男家,在宴间也要“偷富”,等三天回门时双方再交换所“偷”之物。沁阳等地招待迎亲者要用四盘糖果,以示新郎“摘果”之意。安阳一带,设宴毕,先送新郎到门外轿中静等新娘上轿,俗称“蹲女婿”,据说此举在于考验新郎之耐性,实为让众乡邻认识新郎。 迎亲队伍一到女家,女家便要为嫁女梳妆。梳妆后的新娘,身穿嫁衣,头蒙红布,鞋内放几枚铜钱以待上轿。新娘临上轿,长辈对其反复叮嘱:今后要孝敬公婆,夫妻和睦等话语。然后新娘怀揣一面镜,手抱一花瓶,或由兄弟背上轿,或坐在椅子上由兄弟抬到轿前,让女迎客搀扶上轿。花轿在鞭炮声中起程,新娘兄弟数人扶轿相随,俗称“帮轿”。随花轿前往送新娘的亲属俗称“送客”。男送客一般则是新娘的舅、叔、伯、兄、弟等,女送客则是新娘的妗、姑、姨、嫂等人。 一路上,鼓乐在前,花轿居中,送客在后。花轿忌走重道,逢村过店仍要鸣炮奏乐,如遇巨石、大树、庙宇、桥、井等,必以红毡遮盖,再贴上红喜字避鬼祟。过村店时,有爱热闹的人用长凳横放路中,上放烟酒挡轿,请响器班子献艺,俗称“挡喜”。途中,若有两家迎亲队伍相遇,需互换红花、红喜字和燃放鞭炮相庆。在林县,花轿返回新郎村庄,新郎的亲朋好友多到轿前点燃火鞭庆贺,俗称“助鞭”。 花轿行到新郎门前时,由新郎兄长持谷草火把燎轿门后,再由一人一手用火钳夹一烧红的犁铧,口称“犁铧本是金,称它为老君,烧红谁也不敢侵”,一手端醋或水,将其浇于犁铧上哧哧啦啦冒烟绕轿三周以避邪,俗称“打醋坛”。打醋坛者边绕轿边念“打醋坛歌”,多是避邪祝吉之意。如沁阳一带《打醋坛歌》:花轿到门前,请我打醋坛,我说我不会,主家有意见,无法住下推,只好胡编编:新人到门前,街坊邻居都喜欢,下边点火把,上边放火鞭,火把着的旺,没有火鞭响得喧。婆递杼,姑娘搀,亲戚朋友转红毡。一块檀香木,雕刻骏马鞍,新人迈过去,四季保平安。搀到当院内,二人同拜天,夫妇跪在地,共同发誓言,你恩我爱成婚配,同甘共苦过百年。拜天堂,拜地堂,然后再拜二爹娘,亲戚朋友都拜过,二人入洞房。叫秋菊和海棠,开开柜,开开箱,取出新人嫁衣裳,梳头擦脸巧梳妆。喜逢黄道日,妖魔不敢挡。” 最后高呼:“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大吉大利!” 打醋坛后,由两个女迎客上前掀开轿帘,一人把胭脂、香粉涂于新娘脸上。另一人递给新娘一花瓶,取“平安”之意。有的为捉弄新娘,就把油抹在新娘脸上,叫“添俊”;方城、沁阳等地男家还要赠新娘下轿礼,同时新郎需到轿前向新娘施礼,新娘婆母也将织布机杼和自己的红嫁衣递给轿上的新媳妇,并念:“家要富,婆递杼。家要好,婆递袄”。以祝新娘继承婆婆勤俭持家的传统,可谓用心良苦。 50年代初期,乡村迎亲仍沿旧习。60年代中期以后,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迎亲仪式渐被革除,许多仪礼也因时因地发生了变异。 新娘下轿后,在人搀扶下沿着铺有红毡或苇席的地上前行。这时新郎兄长用五谷杂粮或麸皮杂以寸许长的谷草节和花生、红枣、铜钱向新娘头上撒去,叫“撒草料”、“撒盖头”、“撒喜钱”。在沁阳部分地区,要由公爹撒草料。撒草料者边撒边唱《撒草料歌》:“一撒金,二撒银,三撒富贵满家门,四撒明年生贵人”。围观者争相抢糖果和铜钱,以抢到手为吉利。抢到铜钱者,多将此钱缀于自家幼儿衣帽上用来 “免灾”。七八十年代,撒草料之俗仍存。在城镇,人们以为麸皮谷草不卫生,就以彩色纸屑代之。 新娘进家门的路上多设置一马鞍和盛(shéng)子(民间织布机上的经轴)。新娘必须迈过马鞍和盛子,俗称“骑马过盛”。周口一带,新娘还要迈过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盆,据说可避讳驱邪。60年代始此俗渐衰。 新郎家院中设有天地桌,新人行至天地桌前,要在乐曲声中举行拜堂仪式,又叫“拜天地”。天地桌上置一装满粮食的斗,斗的四周写上“金玉满斗”四个大字,红纸封口,斗内四角放若干硬币,以供拜完天地后看热闹者将此钱掏出取吉利。斗中插一柏枝,枝上缀铜钱,叫“摇钱树”。斗旁放一秤、一镜、织布机杼、一灯或一蜡烛。新郎居右,新娘居左,并肩立于天地桌前,执事人高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后,由搀客扶新娘入洞房。民间以为男女只有拜过天地后才能算正式夫妻,所以非常重视此礼。若新郎婚日因故不能拜天地,就使其姐妹抱只公鸡代替。在林县,对新婚夫妇属相相妨者,拜天地时则要用被子将二人隔开,称“隔山拜天地”。渑池拜天地时,新郎要先揭掉新娘的蒙头布,用脚在地上踏三下,以示夫权之威。光山拜天地前,女送客不能入新郎村庄,要待在村外等待新人拜过天地后,才被迎入家中。 50年代后,民间大部分地区天地桌上已不设斗、秤等物,只在桌子后墙壁上贴毛泽东主席画像一张,并改“一拜天地”为“向毛主席鞠躬”。近年城镇公职人员拜堂,有的将 “向领袖鞠躬”改为“向单位领导鞠躬”。 拜堂后,新人入洞房。这时看热闹的儿童争相撕扯新房窗户上的红纸。相传扯窗纸者可不患红眼病。方城一带新娘入洞房时,还要有一人手执米筐向新娘头上撒米,一边撒一边唱“撒米歌”,歌词灵活风趣,多是随时随地而变的祝福语。 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后,要行“坐帐礼”,即并肩坐在预先指定的位置上。虞城一带坐帐的位置多为阴阳先生指定。洞房小者,坐帐则在院中用席或秫秸箔事先搭一帐围。坐帐时,新人双双先向床行四礼,叫“拜床”。50年代以后,行坐帐礼者多在一长凳或床上进行。坐帐后,新娘更衣梳妆。新郎嫂嫂要给新娘梳头,梳头时嫂嫂常借机打趣新娘,边梳头边念诙谐幽默的《上头歌》以打趣新娘,歌曰:“一木梳,二木梳,寻个女婿卖红薯。一篦子,二篦子,寻个女婿是戏子,梳梳鬓尖,女婿做官儿”。梳头后,新郎的妹妹端来一盆洗脸水,水内放有用红线缠绕的皂角、花生、红枣各两个,铜钱12枚,让新娘用指甲蘸水象征性地洗洗脸,并拿出在娘家早已备好的红封酬谢小姑与上头人。柘城一带,看热闹的常在这时将新娘的嫁鞋脱掉,隔梁外扔,然后视其鞋口落地情形预测新娘的生育。相传鞋口朝上先生男,反之生女。若一鞋朝上一鞋朝下,则预示将来儿女一般多。方城博望一带闹房人常将新娘绣鞋带回家中埋入粮囤,据说能年年有余。 拜天地之后,设宴款待来客。宴间女家来客要以“红封”赠给厨师和端盘的表示酬谢,俗称“下厨礼”。男家则要对“女送客”和送嫁妆的人赠红封。宴毕,送客由陪客相陪会见新娘的公婆,双方互相问侯,说些客套话,并商定新娘回门事宜等,然后告辞,男家主人和陪客簇拥欢送。午后新娘要给公婆及众亲友行礼,凡受礼者都要给礼钱,称“叩头钱”或“拜钱”。街坊邻舍中与新郎父母同辈份者趁前来道喜之际,用煤或油墨在公婆脸上任意涂抹,以表庆贺,叫“抹花脸”。旧时婚宴日,有丐帮赶喜事之俗。乞丐们侦得某家办喜事,就成帮结伙,带一挂鞭炮和包有少量现金的红封子前往贺喜。主家接礼封不能当面拆看,并须以礼相待,并在大门口安座,让厨师为他们单独办一桌酒席。就餐时,丐帮头目坐首席,头目吃那样菜,其他乞丐也吃那样菜。但席中的一碗红烧肉不准食用。若喝完第一壶酒,第二壶酒不准喝,餐毕,所留红烧肉并一壶酒均由头目带回自用。临走时,主家须付给加倍的封子钱和烟,才欣然而去。倘若主家招待不周,丐帮将闹得喜事不宁。 婚日下午,新娘要到厨房用刀切已擀好的面条,俗称 “下厨”。下厨是试验新娘烹调技艺与聪明才智的一种习俗。下厨时,常有邻居妇女簇拥观看。新郎嫂嫂事先常把已擀好的面片中,故意夹进一根筷子或厚纸叠起,让新娘切。新娘若在婚前已知此俗,切面条前,就先把面片抖开再叠起来切,趁机检查面中有无异物,便能赢得看者的赞誉。否则,会逗笑出丑。 晚饭时,新娘喝“子孙汤”,子孙汤又叫“喜汤”,在河南各地,子孙汤的制作方法不一,有放有红枣的面疙瘩汤;有面条或荷包蛋汤等。喝子孙汤是新娘入洞房后的一种饮食礼俗。饮此汤时,新娘略啜一口后,端汤者问“生不生”,新娘要答“生”,然后便将汤连碗筷扣于新娘床下。在豫南光山、商城等地,喝罢子孙汤,还要用鸡作一碗“凤汤”,让新娘夹一块汤中的鸡肉掷于床下,据说是喂虎狼鬼怪,用来保证日后生育子女能顺利养活。 晚饭后,新郎妹妹或嫂嫂要给新房送灯。送灯人要口念祝福词。接着便行“入洞房礼”,此礼花样甚多。偃师邙岭一带,称作“送房”。白天新郎陪新娘入洞房后,在人们逗新娘时,新郎多趁机溜出。晚上新郎不好意思自己直接到洞房去,故有“送房”之举。送房仍由嫂嫂主持。送房时,新郎要身穿礼服,端坐父母房中,送房嫂嫂在闹房人簇拥之下,让新娘手持一条红绸子去“请”新郎。新娘走到新郎身旁说道: “美好姻缘一线牵,今日和哥结良缘,请哥同妹入洞房,白头偕老心不变”。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绸子的另一头递给新郎,新郎站起双手接过绸子,回道:“接过红绸心喜欢,谢谢妹妹来接俺,今日挽了同心结,谁若变心天地鉴”。两人话语羞涩,众人嬉闹逗笑。然后新娘手牵红绸一头在前,新郎手拉红绸一头在后,在送房嫂嫂的带领下,走出父母之房。及至门口过门槛时,似乎生活中遇到了障碍,新娘要说:“携郎一同入洞房,门槛挡路把俺挡”,新郎忙答:“妹妹,妹妹,不必慌,哥哥扶妹过门防”。来到院中,闹房者早已将白天宴客的桌椅高高摞起来,谓之“天桥”,要新娘新郎一起通过。上桥时,新娘要说:“哥哥,哥哥,扶扶吧,桥梯不稳要摔叉,只要顺当把桥上,妹给哥哥献枝花。”新郎忙答:“妹妹别说客气话,哥哥妹妹成一家,夫妻相助是正理,咋能叫人来笑话。”在众人的欢笑声中,新郎搀着新娘上了“天桥”。桥顶由两把相背的椅子组成,两人必须搂抱相助而过,否则会出危险。新娘要拉着新郎说:“前进路中有危险,哥哥、哥哥怎么办?不管千难和万险,妹妹绝不把心变。”新郎要坚定地表示:“妹妹说话动哥心,危难别想拆俺们,同心协力翻桥顶,咋能去做窝囊人”。闹房人也故意惊叹“桥顶”之险。新人在羞涩中,经过一阵忸怩,相互搀扶搂抱翻过桥顶。下桥后,主持嫂嫂让一对新人紧握双手大声说道:“夫妻共同度难关,谢谢哥哥(妹妹)帮助俺!”之后,进了洞房。新娘新郎坐在桌边床上。这时端进四盘菜,有热有凉,还有一瓶酒。送房嫂嫂斟上两杯酒,让一对新人对饮,称“饮交杯酒”。也有称“饮交心酒”、“喝团圆酒”等,是古俗合卺礼在民间的延续。饮酒时,新郎新娘相向而立,左手各持杯相碰后,双臂交挽,一起饮下。豫西一带饮交杯酒时,多要新郎在敬新娘酒时先说:“这杯酒是敬你哩,叫你给我生儿育女哩!”然后要新娘回答: “这杯酒敬你哩,叫你给我遮风避雨哩。”50年代以来,饮交杯酒渐成一种闹房习俗,闹房人借机提出种种难题打趣新娘。 在河南许多地方,饮交杯酒后新郎家还要请一儿女双全的妇女给新人铺床。也有让公爹或大伯子哥铺床者。铺床又叫“扫床”、“撒床”或“撒帐”等。铺床前,新娘要把婚床上故意反铺的席翻正过来,翻席时新郎要问“翻过来没有”,新娘须答“翻过来了”,否则闹房人不依。铺床时,铺床者将一双竹筷装入枕中,再把红枣、花生、栗子、籽棉、核桃等抛撒在床上。铺床人边撒边唱“铺床歌”,歌词诙谐而灵活,多为赞祝新人夫妻恩爱,早生贵子之意。有的新郎嫂嫂为捉弄新人,偷偷在被褥四周放入蒺藜,相传此俗原有避免新婚夫妇贪睡之意。豫北一带铺床后新郎妹妹还要给新房送尿盆。送时要由小姑二人抬着尿盆送进洞房。据说寓意姑嫂和睦。送尿盆时,新娘要赠送小姑以“喜封”,表示酬谢。 入洞房礼结束,嫂嫂等退出,便可由闹房人闹房,闹房俗也称“吵房”、“耍新媳妇”、“逗媳妇”等。闹房习俗本来源于避鬼邪的原始信仰,在社会发展中,信仰色彩越来越淡。近代人们闹房主要是为了庆贺新婚。在河南民间,婚后三日之内,无论长辈、平辈或小辈,均可聚于新房中说笑打闹,百无禁忌。闹房人越多,主人越高兴,闹房者如何喧闹,主人都不可恼怒,俗称“三天之内无大小”、“越闹越发”。闹房花样繁多,多为对新人的耍笑戏弄。为免其耍闹,新娘常以烟糖招待闹房人。有的新娘受不了戏弄,寻找机会把闹房人关在门外,任凭闹房人好说歹说也不开门。有些闹房人为让新娘开门,便在门洞里点燃麦秸烟熏新娘,更有恶作剧者,在火中投以辣椒,熏得新娘鼻涕一把泪一把,直到打开房门方罢。近年,人们仍采用各种游戏方式闹房。有些游戏虽无恶意,仅是为了博得乐趣,渲染新婚之夜的喜庆气氛,但恶作剧的戏弄实不可取。河南民间,闹房方式颇多,如吃吊苹果、酒杯插筷子、吸过桥烟、扶芒牛等等。 闹房人直至深夜方散。洞房花烛长明。正当新人新婚燕尔甜情蜜意之时,有的闹房人悄悄折回,偷伏于窗户外面静听新人的私房话,叫“听墙根”或“听房”。倘若无人闹房、听房,主家便要在新房窗下放一扫帚,上搭一件衣服,佯装有人听房。据说“人不听房鬼听房,鬼如来听房,看见披衣服的扫帚,误以为有人听房,就不敢侵入新房了。” (四)回门 婚后第三天,新娘要偕新郎第一次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之日,新娘父兄辈要提早带饺子等礼到新郎家迎接,俗叫“送汤”,亦称“叫第三儿”,这时新郎备礼随妻子和来人一同前往。旧时新郎到岳父家后要行祭祖礼并拜长者,然后女家设宴招待。新娘“回门”也是新女婿第一次正式到岳父家作客,宴饮时新郎要坐首席,所受到新娘家的招待,也是一生中最为隆重的一次。届时由女方娘家的近亲好友赴宴陪席。 新娘回门时,要走结婚时走的老路,不许更改,有“三天不走两条路”之说。是日,回门者还须在日落以前返回婆家。 新婚后头一个月内禁空房,新婚夫妇也不能分居,但新娘可被娘家请去居住数天,然后再被夫家接回居住数天。柘城一带,新娘第一次回娘家住四天,第二次住八天,故谣称 “头趟四,二趟八,到娘家,娘家发,到婆家,婆家发”。沁阳、安阳等地,新郎新娘多在婚后第九天被娘家接去,于当日就返回,也有夫妇同在娘家居住九天后再返回的,俗称 “住九”。回娘家居住的天数,全省各地不尽相同,一般在娘家居住不能超过住夫家的天数。商城一带,新娘要在夫家居住一月后,娘家方可接去住八或十天,当地称此俗为“住对月”。可知新人之贵。 新娘第一次住娘家返回时,娘家要赠送花碗两个,红筷两双等礼物。 新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偕妻去拜望岳父母,称“认门”、“认亲”。认门日期皆在正月初二至初六日之内。认门时,新郎备四色礼品,必不可少的礼品为连刀肉(猪肋条肉)。女家回礼时,其他礼品皆可留下,唯连刀肉须用刀砍下一半退回。新娘若有几门族家,新郎就得备几份礼品拜望,凡受礼的族家,都要设宴作答。 新婿认门,岳父母设宴招待。宴始,先端一碗饺子让新婿吃,新娘嫂嫂往往用辣椒作馅包数个饺子放在饺子碗上,以试新婿是否机智。通常新婿已有此知识,吃时先用筷子夹开上面的饺子。也有不知此端底者,端碗就吃,即使辣得满头大汗也得勉强吃完,因此便成为笑柄。 豫西、豫北乡村认门时也有戏耍新婿之风。新婿一进村,新娘的弟侄辈便可与新郎戏闹,或脱掉鞋袜,摘掉帽子;或扣留物品。新郎拿出红封才得以解脱。70年代后,戏耍新郎风有增无减,凡新娘的街坊邻居都可参与戏耍新郎之列,为使新婿免受其苦,岳父母要用糖果香烟招待众人。 豫南上蔡、汝南诸县新婚认门,还要到女方舅父家拜望。 新婚后的第一个新春正月,女方娘家亲戚也要给男方送礼,叫“添仓”。渑池等县添仓多在元宵节后。添仓时,新娘要提前几日回娘家,添仓之日再背粮食等物回夫家。 新婚后第一个端阳节和重阳节,娘家都要备礼去男家,叫 “追节”,是婚礼的最后一道仪礼。端阳节,娘家要为女儿、女婿购置衣服一套及扇子、手帕、茶具等夏令所需之物。重阳节则要蒸两个分别填有枣、糖和肉、菜等馅的大糕,糕上饰有花卉图案,男方接礼后,留一半,回赠娘家一半。 第五节 祝寿礼俗 河南民间素以进入50或60为寿年,或以见孙辈人为入寿年。50岁以下或有父母健在者均不能称寿,只以“过生儿”相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间老人一入寿年,子女、亲朋便要进行一年一度的生日庆祝活动,俗称“做寿”, “祝寿”。祝寿尤以逢十之寿辰,如60、70、80和66岁最为隆重,即使一般人家也要庆贺一番。祝寿时,除备各种“寿礼”外,还要举行一定的仪礼,或简或繁,或厚或薄,以示儿女祝愿老人长寿的心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倡导的不给领导人做寿的风尚波及民间,民间为老人做寿多已重在情而不重在形式。老人生日时,多“改善”一下生活以表示儿女之情,繁琐礼仪多已不行。许多禁忌也被摈弃。80年代以来,人民生活改善,为老人做寿,备酒设筵的很多;也有包演电影的。在城镇还有安排老人外出旅游的。 一、祝寿礼品 为老人祝寿,子女和祝寿者要备制各种祝寿礼品。河南民间祝寿礼品的备制,一般多以老人喜爱的食品、衣物为上。不可或缺的食品是面条和寿桃。做寿的面条称“寿面”,过去富家以挂面为好,贫家则自己擀制。“寿桃”(①《神异经》称:“东方有树,高五十丈,名曰桃,其子径三尺二寸,和核羹食之,令人益寿。”寿桃之义便源于此,但河南民间多以《西游记》中王母娘娘之蟠桃会取义)有鲜桃或用面蒸制的面桃。近代在城市开始用西方的“生日蛋糕”,但其造型已带上传统民俗的特色,如寿桃型、寿星型等等。 祝寿者的礼品除食品外,还有“寿联”、“寿幛”和“寿中堂”等,多为上市购置的现成品,也有自家撰写制作的。过去在信阳一带市场所见寿联,均在红色腊光纸上印金银色花纹图案裱成。寿幛用七八尺绸缎或上等布料作成;寿中堂有布制、纸制者。寿联、寿幛上多书写祝贺寿者健康长寿和赞扬其品德的联语或赞辞,诸如:“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介眉喜献南山酒,天上星辰应作伴”、“德高望重”、“硕德盖世”、“懿行昭昭”等。寿中堂上或写以大 “寿”字、大“福”字;或彩绘“寿星图”、“五子登科图”等。一些文人学者也有献“祝寿星文”者,但民间所见极少。 方城、许昌、巩县等地祝寿礼中,有送给老人“红裤腰带”者,多为女儿送母亲的寿礼。老人寿诞日,女儿 一筐用白面蒸的“虎头馍”配以“红裤腰带”向老人致礼。还有许多地方,为老人做寿时,为老人缝制衣、帽、鞋、袜相送,也有借机向老人奉献“寿衣”,以显子女孝顺老人之情谊的。 二、祝寿仪式 富裕之家,老人寿诞之日,多行寿礼并宴客。届时,儿女首先要将“寿堂”布置得当。寿堂设在堂屋或正窑,堂上悬挂“寿星图”。近代多在堂桌上摆上老人的放大照片。亲朋好友及晚辈人等所送之寿联、寿幛、寿中堂悬挂两边。各种祝寿食品摆放于堂桌上。在信阳一带,堂桌上还放着插有柏枝和长春花的花碗两个,以备贺者行礼时加面于其中,俗称 “添寿”。院中各屋门或窑门上均挂上红色绫条。亲戚、宾客到齐后,开始进行祝寿仪式。寿诞老人被尊称为“寿星老”。寿星老先率儿女、宾客跪拜祖宗后,端坐正位,儿女和宾客分坐两边,相继赞颂老人的美德。民间此礼气氛十分热烈,赞颂多无拘束,在你一言我一语中进行。最后,先由宾客向寿星老行礼祝贺,接着子女分别行跪拜礼。拜礼后开宴招待宾客。此种礼仪多见于富裕之家或老人逢十之寿诞和66岁生日时。有的还专请响器班子吹喜乐庆贺。近年民间也有专包电影以祝贺的。一般人家多不设宴待客,但在老人寿日,早晨要为老人打几个荷包蛋,中午以长寿面相贺,全家老小欢喜一天以为庆,故民间也有“小孩过生一个蛋,老人过生一碗面”之说。 三、祝寿讲究 河南民间为寿者祝寿,一开始便不许中断,必须年年祝贺,否则,称作“断生”,为寿者大忌。在新县一带,寿者生日时,儿女甥婿均要前往祝贺,如因事当日未到者,可于事后置礼送来,此举称“补生”。补生之礼且不可忘记。 民间颇重视逢十的寿辰,尤其80大寿和66岁生日。66岁生日时,出嫁女儿祝寿,要蒸66个馒头,包66个饺子,同时还要买一块一刀切下的猪肉,如此方为吉利,俗称“66吃块肉,活到百岁庆大寿”。商丘一带人庆66岁和80岁生日,则要分别备上六斤六两和八斤肉为贺,而且庆贺这两个生日要提前一两天祝贺。 河南各地老人忌讳73岁和84岁,有“73、84,阎王不叫自己去”之附会,故在其生日时,都将年龄扩大或缩小一岁相称,有的干脆不在这两个年龄“过生”,也不许晚辈祝寿,以“躲”过此忌讳之年。“过生”者也千方百计以避其讳。如虞城一带,老人过73、84岁之生日时,儿女要买一条活鲤鱼在堂屋门前当着老人面双手摔向门里,然后拾起做熟让老人食之,表示“鲤鱼跳了龙门”,可避其讳。 闰月之年,老人生日讲究“生前不生后”,即在本月作寿,闰月不作寿。在许昌等地,女儿为老人作闰月之寿,要做一双鞋和一条红腰带,祝寿时,要在不吭声中将腰带系在母亲身上,且忌母女说话交谈。祝寿活动无论繁简厚薄,都是人们尊老之情的表示。但在50年代以前,一些豪绅官吏都以祝寿为名,借机广发请帖,勒索财物,此举民间讥之为“打秋风”。 第六节 丧葬礼俗 河南民间历来遵从古代“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的原则,十分重视丧葬礼仪,自古就把对死者的处理当作庄严的大事进行。从许多出土考察的古聚落遗址可知,至少在两万年以前就已经有相当规模的葬仪了,至周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礼仪。几千年来,这一包含着对死者哀悼、纪念、评价的丧葬仪式,由于封建思想以及各种宗教思想的浸染,其中的社会生活成份,如表述骨肉深情、防疫卫生、伦常道德等已几乎被信仰成份所淹没,有的已经发展成为不可不摈弃的陋俗、恶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积极倡导丧葬改革,摈除了旧葬礼中大量的封建迷信成份和繁缛、奢靡之风。60年代以来,在城镇大力推行科学文明的火葬方法和礼仪,在尚未实行火葬的地方民间提倡简约、俭朴办丧事。河南民间丧葬礼俗开始发生了很大变化。80年代以来,乡村中虽又有一些铺张浪费的现象,但新的丧葬礼俗,尤其是火葬礼仪正在民间渐成风俗。 一、葬礼类型 河南民间古代葬礼有火葬、土葬、天葬等。秦汉以后,封建统治阶级宣扬“入土为安”和“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封建伦理观念,使土葬成为河南民间几千年来的主要葬式。但火葬仍行于民间,尤以宋、元为盛。当时,火葬成风,不少地方设有火化场,时称“化人亭”。明清以来,火葬渐被严格禁止。河南民间除对夭折幼婴儿实行天葬(掷之野外荒坡洼地)(参见《生育》节)外,共余均行土葬。 50年代以前,民间所行土葬礼仪,因贫富之悬殊,又有贫葬、赤贫葬、破产葬和阔葬之别。“贫葬”行于民间大多数稍有亩产的人家,老人亡故后,为慰老人生前劳累一生之苦,往往尽自己所能,为其买棺材、制寿衣、请鼓乐、设家祭、扯孝布、待宾客、葬墓地。“赤贫葬”行于既无亩产,甚或家无隔宿之粮者,死了人,孝子则叩头求族人、乞亲邻,凑得一些棺材钱。如实难如愿时,便用草席卷裹,埋入“乱坟岗子”(公墓旧时之俗称)。还有一些家有微薄田产,但受“养育之恩九天厚,权破家产报万一”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影响很深的人家,多在同族头面人物纵容和带领下,死了人不顾出脱牲畜、典当家产而大行操办,棺材要高品位的,寿衣要质量好的,一切交由总管去办,不惜一切后果,俗谓之“破产葬”。阔葬行于富室豪门、商贾士绅家,均属有准备的,死了人,从送丧、成服、安葬,都很讲究,极为奢靡。贪婪之徒,甚或借机广发讣闻,大肆掠刮财物,损人肥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丢弃夭折幼婴的天葬随着幼儿成活率的大幅度提高已渐趋消亡。60年代开始,河南又兴起火葬礼仪,1964年在郑州建起全省第一个火化场,60年代末70年代初,安阳、焦作等市县的火化场接连建成使用,至80年代,全省已有五十个市县有了火化场,凡有火化场的市县,除了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实行火化礼仪外,近年来,民间死了人后也都采用了火葬礼仪。尚无条件实行火葬礼仪的地区,土葬礼仪也在政府号召下,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节约土地,进行改革。 二、火葬礼仪 火葬礼仪源于上古,宋元最盛。在现代,它又作为新的葬俗冲击着人们头脑中残存的封建迷信中的所谓“全尸”观念。 (一)火化场设置 河南各地的火化场,大都为现代型的火化场,设在市县郊区幽雅之地,场院内设有追悼大厅,供开追悼会和进行遗体告别使用。火化炉一般和大厅相连,设在厅后;厅后还设有安置死者遗体的“停灵室”以及为死者净身、穿衣和面部化装的“整容室”。与大厅相连的前部左右侧设有家属休息室、骨灰盒挑选室以及为死者遗属和亲友提供服务的设施,诸如追悼会挽联书写的笔墨、纸砚以及花圈、黑纱、白花租赁等的服务室,骨灰盒挑选室所供应的骨灰盒有精制细刻的木制品,也有雅致精美的瓷制品,其品位有高、中、低各档,遗属可依其经济条件挑选。郑州等火化场还有存放死者骨灰的骨灰盒存放室,人称“骨灰堂”。大多数火化场均配有接运死者遗体的火葬车,车上既能装载死者遗体,又能乘坐护送死者遗体的亲属,科学、卫生。火化场院内,苍松翠柏,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气氛肃穆。 (二)火葬形式 人死后,家属在报丧、通知亲友的同时,通过电话告知火化场。火化场按约定时间派火葬车前往接运,也有家属自己直接将遗体送往火化场的。遗体安放于停灵室或整容室,由火化场整容人员为其净身、穿衣或进行面部化装。整容后按照火化场与遗属的商定,在预先安排好的时间移入追悼大厅配有玻璃棺罩的遗体床上,周围以鲜花相拥簇,然后举行遗属及亲友的瞻仰、追悼和告别仪式。一般由领导或长者致悼词或介绍生平,民间多有子女致悼词,以追念死者生前事迹和表述遗属怀念情谊。追悼会所行仪礼如下:1、追悼会开始,全体肃立,奏哀乐;2、默哀(一般静默三分钟);3、献花圈、致悼词;4、行三鞠躬礼;5、向遗体告别(在哀乐声中进行)。不开追悼会而只行“告别仪式”者,所行礼仪为:1、全体肃立、默哀;2、行三鞠躬礼;3、向遗体告别(在哀乐声中进行)。 向遗体告别时,参加追悼或告别的亲朋故友同事等绕遗体一周,俗称“行告别礼”,然后向守于遗体一侧的遗属表示慰问。最后,遗属再向死者行告别礼。各项仪礼后,骨灰置入家属事先选好的骨灰盒中。并根据遗属的意见或寄放火化场的骨灰堂中,或带回自己安置。民间多按土葬埋入墓中,也有遵嘱撒向山河故土的。 举行火化礼仪时,遗属大多在左臂上戴一黑布圈,俗称 “黑袖箍”。有自制的,也有租赁火化场的。自制之袖箍上多绣一“孝”字或“悼”字,由死者子女等直系亲属佩带,一般多戴至“百天”。也有穿孝衣者。参加吊唁的其他亲属、朋友多在举行仪礼时佩带袖箍或胸前戴朵小白花作为哀思怀念的标记。 (三)葬后仪礼 火化后,遗属向参加吊唁的亲友挨门致 “谢孝”礼,亲友也再次对遗属表示哀悼和安慰。 骨灰存放火化场骨灰堂的死者周年时,子女亲属多到骨灰堂献小花圈致礼,以示对死者的怀念。 三、土葬礼仪 土葬之制,源于上古。起初人死了,葬之野外,身上厚厚地盖一层柴草,及至殷商时期,死了人以平墓埋之,不垒坟堆;到了周代,土葬不仅有了坟堆,而且更加讲究礼仪。河南民间土葬仪礼从周礼发展而来,既讲究繁琐、奢靡的仪式和礼节,又充满着封建迷信的色彩。近代以来,尤其20世纪50年代以来,其仪式和礼节逐渐由繁到简,特别是其中封建迷信的内容大多也渐被革除,但至今民间所行土葬仪礼仍未彻底摆脱旧仪礼的藩蓠。 (一)土葬墓制 50年代农业合作化以前,河南民间土葬墓制多为聚族而立,各姓宗族都有自己固定的坟茔。埋葬始祖、高祖之地,称“祖坟”、“老坟”;埋葬近亲长辈之地则直称“坟地”。农业合作化以后,族墓制逐渐发生变化,60年代中期大多为村、队之公墓所取代,亡者入公墓,一般不按宗族辈份排列,多以一家为单位入墓。8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族墓制又有复出之势。 民间一般坟墓大多占地四至五厘,墓坑呈长方形竖井状,在平原水位浅的地方,墓坑即可下棺,称“明葬”;在山区丘陵地带,墓坑下还要开挖“墓室”,称“暗葬”。河南回族、蒙古族多为明葬。蒙古族墓深八尺,回族墓深以死者在坑内跪起来不碰头为度。一般其深浅根据地形、土质和水位而定。暗葬的墓室门呈拱形或方形,大的墓室室壁上开有“壁龛”以放随葬物,墓室门还装有石门等。墓坑、墓室的方向俗称 “向口”,顺地势、水向而设者为“正向”;正南正北而设者为 “子午向”,反之称“倒向”。头枕高山、脚蹬流水的“向口” 最使人满意,认为其“地脉畅通,福气聚拢”。蒙古族人喜欢东南、西北向,回族人则喜欢南北向。新丧坟墓用挖墓穴之土堆成,数年后有用砖石砌以平顶或拱型之墓丘者,或称 “金陵 ”、“圈 ”,民间满族人的坟多在坟前面向南方用石头或砖头垒砌。民间有条件者在坟墓前还要“立碑”。 河南民间坟地墓穴的排列和设置,在兄弟、父子、夫妻之间各有讲究。兄弟墓平列,兄墓要在左方,弟墓要设右方,俗称“兄昭弟穆”;父子墓安置,父在上列,子在下列,但棺木在墓室内的位置要按照“阻棺守祖”的原则,以丧者夫妇棺木的排列而定,父母棺男左女右,其子媳棺木一定要男右女左,其孙则又男左女右,禁忌女棺靠近先祖之穴。另外,后人坟墓的大小、高低不许超出前辈之墓。河南蒙古族人墓地则不分辈份高低。 河南民间墓制中,有死者入祖坟或坟地的禁忌。夫妇男者先死,可直接入葬坟地;女者先死则禁忌入坟,而要寄埋一边,直至其夫亡后方可“起骨”合葬于坟地。认为妇先死入祖坟会影响其夫的寿命,所谓“阴等阳,哭断肠;阳等阴,沤断筋”。但在沁阳西向、柴陵两乡民间妇先亡,也可先入祖坟,只须将其夫的一双鞋埋入墓穴。另外,年青少亡者无论男女,一律禁入祖坟,多寄埋于沟豁、崖脚,或称“柩起来”,直至其长辈全亡故后方可迁入。豫南光山一带,无子女的成年男女亡故后,也要另选坟地安葬,称“入绝坟”。 同族中一家的老人亡故后不愿再入祖坟而要另选坟地时,称“拔茔”、“迁坟”。拔茔情况可分两种:一为宗族祖坟葬满后,由族人议定封坟,共同另选墓地,或按门、分支儿自行选择;一为同宗族中多出现人丁不旺诸如少亡夭折、生理缺陷之事,或常见男盗妇娼之辈者,族中“清白”之家、盼望兴盛之家便以为祖坟“脉气不好”所致,故企图以“拔茔”改变其“脉气”。拔茔时,拔茔者要在祖坟背后直到大道上插以五色小纸旗。在洛阳一带,拔茔设新茔立祖除必须立男外,还有立祖六忌,即:(1)单棺(男亡女存)不立祖;(2)三官(妻外有妾或有继室)不立祖;(3)干骨不立祖,但女姓新棺可带同亡夫之干骨立祖;(4)少亡(虽有子嗣)不立祖;(5)凶亡(不正常死亡)不立祖;(6)外丧(亡于外地)不立祖,等。拔茔设新茔立祖不惜翻骨弄尸,以求兴旺,实为愚昧之举。 坟墓场地的设置,河南民间有“唐代岗,宋代岭,明代是在洼地滚”之说。近代以来,山区、丘陵地带以山脚向阳、避风防潮为佳;平原地区则多设于平稳干燥的高地,但都讲究要“临水靠山”。许多人家还据其坟地的地形命其坟地名为 “老虎山”、“凤凰岭”、“二龙戏珠”、“大鹏展翅”等,以取吉利。旧时民间有用三亩耕地去换一穴“风水好”的坟地的,可见对坟地的重视。选择坟地,多请“风水先生”(或称“看地先儿”),下罗盘,定葬向,插标选定。民国初年甚盛行,50年代后,被取缔,近年又有复出者。 民国以前,豫北林县等地,有“ 喜墓”之俗,即在老人健在时便为其选茔打墓,打好之墓,老人还要看看试试。喜墓上插以小红旗,但过年过节不压纸。 (二)土葬器物 土葬器物之多,可谓诸葬之首。民间所用袭具如衣、棺、尸床等,含具如珠、玉、钱币等,还有奠具诸种。现记袭具之棺材和寿衣以窥其繁。 1、棺材 古代有木棺、石棺、瓮棺等,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均有发现。近代河南民间主要用木棺,俗称“木头”或 “板”、“冷货”、“老屋”等。棺材形状有四角齐和靴子形两种。靴子形俗叫“靴子头”,长约六、七市尺,前头大,称“大头档”,后头小,称“小头档”。上盖称“天”,两边为“邦”,下为“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南民间制作棺材规矩颇繁。第一讲究木料种类质地。,品位高之棺被认为是柏木棺;其次为桐、槐、杨、柳、椿、楝木棺。谚有“人死难得柏木方,桐槐木也排场,实在无法用椿杨”。信阳南部人将柏、梓、桐、椿木谐其音为“百子同春”列为上品。方城一带则以为“死人难占活柳”以刚放倒的活柳树木做棺为最好。不论何种棺材,其前后档,都竭力用柏木。第二讲究使用木板的块数。首先讲究以少为佳,如用四块板组成的天、邦、底棺材,被认为上等品,十块板以上的则统称中下等品。其次讲究板数的奇、偶,要求两邦的板数对称;底板块数只能是奇数,绝不用偶数做成“分心板”或“分脊”;天板多不讲究奇偶,但灵宝人认为天板同底板一样忌偶数,用偶数则为“破脸”。第三讲究木板的厚薄。俗以为天应厚于邦,邦厚于底,底薄是为了“好得脉气”。所见民间棺木依底、邦、天的厚薄分类有 “四五六”棺、“三四五”棺、“一二三”棺等。“四五六”棺为上等货,其他皆为“一般货”;天邦底仅厚约寸许,又无柏木档者,称作“二皮材”;仅厚半寸,则称“薄皮匣子”。 民间老人棺木制作大多在老人年届花甲时,便为其筹做。俗称“做喜棺”、“做喜活”、“合喜材”。做成之棺称“寿棺”、 “寿器”、或“喜活”、“喜板”等。棺木用料要由儿子预备,棺木所用档板,则要由女儿赠送。喜棺做好后,女儿、女婿以及其他亲友要登门祝贺。女儿、女婿还要给木工封钱,俗称 “观木”、“浇梁”。喜棺要上老红油漆。有的前档上还雕刻有 “福字”、“寿字”等。做成的喜棺,盖要错开,上搭一红布,头向内、尾向外,置于房中,许多人家便暂作盛粮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尤其60年代以来,棺木制做大多已不拘泥于陈规禁忌、棺木中还出现“水泥棺”。随着火化的普及,民间人死后使用棺木正在不断减少。 2、老衣 死人所穿衣服,包括帽子衣裤鞋袜,俗称“老衣”、“故衣”。民国及其以前,男子戴帽子多戴“帽衬”;女戴包头或“捏子”。男子穿衣服多穿长袍、马褂、女子则穿衫、袄、裤,外围以裙子。男女衣裤皆棉、夹、单俱全。所穿鞋子男鞋底多要粉白色;女鞋底多绣以“上天梯”图案。在商城,无论男女,每只鞋底要粘15个或16个一分硬币大小的黑纸片,粘时要做到“前七后八,穿着把滑;前七后九,穿着好走”。60年代以前,老衣的样式,乡村仍依老式者多。70年代以来,随时取式者逐渐增多,尤其城市工作人员,多以其生前所爱取式制作或购置。 穿戴老衣讲究件数,一般男女配偶均已亡故者必穿双数,否则必穿单数。在社旗一带则讲究男不穿三身,女不穿四身,以避“不三不四”之讳。许多地方都讲究男老衣必须有袍和褂;女老衣必须有袍和裙。老衣统统不许缀扣,皆缀以细布条。老衣所用衣料中,讲究要有丝绸,但忌用缎子,以避 “缎子”与“断子”之谐音。更忌用皮衣,恐死者来世变畜兽。所用丝绸衣料用于做贴身内衫,因其耐腐蚀性强,俗称“包骨衫”,一定要尽可能有。老衣颜色,一般男多用白、蓝、黑;女多用白、蓝、红、绿、黄等,但也有忌讳用黑色者。洛阳一带人讲究女寿衣必须有一件红衫或一层红衣里。在豫南,老衣外均要系一用白浆线制作的腰带,所用线的根数要与死者的年龄相同。如死者双亲有健在者,所穿鞋子所戴帽子都要用白色,以示其孝服尚未服完。 死人棺内所铺衾褥为黄色;衾被为白色;取“铺金盖银”之义。枕头呈红色三袋形,外部绣“莲花”,寓意为“保佑下代连生贵子”,内装谷糠后似雄鸡样,俗称“叫明鸡”、 “鸡鸣枕”,以祈求名声高扬,吉祥康宁。 民间多在老人年届花甲时,儿女就要为其筹做“寿衣”,俗称做“寿衣”、做“防老衣”。寿衣做好后,还要老人穿上试试,如满意,就珍藏起来备用。义马一带人认为老人一咽气便能及时穿上寿衣为“趁热穿上得济”;如等老人咽气方去裁制老衣,就是“赤肚猴等着衣服穿”,子女则有“不孝”之嫌。寿衣中的衾褥衾被以女儿做被、儿子做褥最好,称作“铺儿盖女”。 (三)丧葬礼仪 河南民间土葬礼仪从丧到葬非常繁琐,且掺杂着许多迷信成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虽几经破除,然丑陋之处仍可得见,尤其在偏远地方。 1、寿终得际(所谓“得际”,乃宿命论者之说。宿命论者认为,一个人命中所注定一生应得的福祉际遇,便称“得际”。如弥留之际,子女亲人在场为“亲人得际”;咽气后及时理发洗身穿衣为“洁身得际”、“穿着得际”;老衣预备及时合身为 “寿衣得际”等。“得际”为河南民间送丧最为重视的一点。)老人在弥留之际,儿女亲友侍奉、守候身旁,听取遗愿、遗嘱,叫送终。老人咽气前后,能看到子女,叫“得际”。民间认为子女能为老人“送终”,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报答,老人临终“得际”是老人所得福气。河南回民要在死者断气前,由明白伊斯兰教义的人守侍床前,这时病人要“交待口唤”向侍者述说希望,要求和请予谅解宽恕的话,侍者则请其宽心和坚定宗教信仰,俗称 “做讨白”。 2、小敛停尸 当老人气已断,但体未凉、肢未僵时,要为其洗身整容,亦称“净身”。净身即象征性的抹澡。河南回民称“施水”。净身讲究“男不浴女,女不浴男”。一般习以父死子为其净身,母死女为其净身。回民则由阿訇或至亲及族内有德望者为其净身施水。净身时,有的讲究“前七后八”,即在死者身前擦洗七下,身后擦洗八下;有的讲究“抹三把”,即身前身后各擦洗三下。回民则讲究先净下(大小便处),再从上到下,先中后左,擦洗周身三遍。在淅川县一带,净身时,还要让死者坐于背笼底其他竹器上,谓之“坐竹”。净身后,即为死者穿寿衣。穿寿衣前,子女要把寿衣一件件穿在自己身上套好,再给老人穿。俗称“暖衣”。穿寿衣时,亲人均不能哭泣,以免泪洒死者身上。回民净身施水后,贴身要穿夹袄,男三件,女五件,并用45尺的白布裹身,阿拉拍语称“穿可凡”。更衣之举,亦叫“小敛”,潢川人称“装老”。回民称“达丧”。穿好寿衣后便将死者移至草铺上,称 “挪铺”、“抬铺”。回民则要移入清真寺公用的为死者下土前临时盛放尸体的专用木器“塔布”之中。草铺用长板凳(约一米长)支单扇门一扇凳成,因上面床单下铺有根数与死者岁数等同的干谷草,故称“草铺”,也称“灵箔”、“灵床”。草铺设在正房中央迎门处,如死者上有老人健在者,多设于偏房。在信阳一带,草铺不加凳而设于正屋地上,男靠左边墙,女靠右边墙。草铺前大多竖一竹风门,风门前放一张供桌,亦称“灵桌”,上置供品,以为祭奠用。死者遗体一般头朝屋门顶风门而放。在沁阳北部一带也有将遗体头朝内而放者。头朝外放者,认为可避“猫惊尸”(“猫惊尸”来自民间传说,谓尸体如与猫接触,便会立起行走,碰到墙壁方可倒下);头朝内放者,认为有利死者出门上“西天”。抬铺一般多在人断气后进行。在林县和开封市满族人中,抬铺则要在断气前进行,如断气时未能按时抬上草铺称作“隔梁断气”,如遇此,要用一只活鸡在出殡时随棺抬至野外放掉。抬铺后,死人头枕“鸡鸡枕”,扩襟仰卧,脸上盖一块白纸;口放一枚银币或铜币,称“口噙花”,两手或各握铜、银制元宝型饰品,或一手执用谷草杆拴上麻绳的“打狗鞭”,一手握一用生面捏成的“打狗饼”。胸前或压一犁铧或压上书本;有的还将其临终时所穿贴身内衣复盖上面。死者双脚用麻绳相捆,称“绊脚索”,以防“猫惊尸”。死人胯下还置棉套一团,以免内脏腐水,粪便污染寿裤、草铺前灵桌地下翻放铁鏊子一个,供祭尊者点燃锡箔冥钞之用,还放有用清水浸泡着的生水饺一碗,或放一带绊的瓷瓶。以备出殡时盛献祭食品,称“衣饭罐”“发罐”,象征死者旅途食品。草铺的前下方还放有为亡人“开拓阴路”的“指路灯”。“长明灯”,灵桌旁还放一底部钻有小洞的瓦盆,孝子每顿饭时向内添饭,俗称“老盆”。草铺两侧铺席苫以供孝眷守灵时坐。亡者之身安排好后,孝子们便可放声大哭,人称“举哀”。 小敛停尸时,要请阴阳先生定卒时、察重丧。定卒时,是要根据亡者咽气的时间得出亡者殃在何方、出殃时间。察重丧为察看家中是否再死人。如有重丧,要杀一只公鸡相破。定卒时、察重丧虽为无稽之谈,然至今在民间仍可得见,可见宿命论因果报因的迷信思想影响之深。 小敛停尸既定,便行“送亡魂”礼,俗名“烧轿”、“烧纸马”,为小敛礼的最高潮。多于当日晚进行。行礼前院内中路各门都要贴白压红,并且畅开。大门口摆上纸轿、纸俑、纸马和“上马凳”。在洛阳一带行礼时,主孝男敬揭死者遗体上所盖的贴身内衣,在人搀扶下,带领诸亲族,边哭边护送 “真魂”(内衣)到大门口,将其置入“轿”中,或送上 “马”,口中高呼“××上轿哇”或“××上马呀”,然后焚烧,即示亡魂归阴而去。然后众孝眷返回草铺前,大声哭泣,守尸护体。在信阳一带,送亡魂后,还要用外棍卷烧纸,以麻绳相捆,插于大门外,称作“望乡台”,以让离开之亡灵望乡而不致魂迷。行送亡魂礼后,孝子于当天晚上还要在礼相的导引下前往“土地庙”或“五道庙”或十字路口烧纸,俗称 “报庙”。林县人亦称“压纸”。河南满族则不行报庙礼。 3、报丧受吊 家中有人亡故,遣人通知近亲好友及时赶赴见死者最后一面,并参与安葬事宜,叫报丧。以免亲属猝闻噩耗惊吓致病。报丧多由孝子亲往,尤其母死。过去,母亲的殡葬多受其娘家的干预和制约,子女对亡母殡葬事特别慎重。平时报喜时应将对老人的后事安排征得舅家的同意,以示对舅家的尊重。平日虐待老人或甥舅关系不好的,舅家便利用行丧葬礼刁难以示惩罚,甚至发生“闹丧”。故民间有 “好埋的爷爷,不好埋的奶”之谚。 父母亡故后兄弟告知已婚姐妹,叫“送信儿”。姐妹闻知死讯,当即痛哭至娘家,并予当天哭返婆家诉说丧情和丧事安排,亦谓“报丧”。报丧还包括向其他亲戚朋友告知。一般派人或托人送信。 孝子报丧时,所穿戴的孝衣孝带尚为大敛前之“生孝”。孝子绝不能带“生孝”进入亲友家门。见主人后,先叩头,后讲俺某某于某某时“不在了”,绝不使用“死”字。 亲友乡邻得知丧讯后,便陆续到丧家吊唁,俗称“吊丧”、“吊孝”。亡人“倒头”(即小敛后)即马上亲临吊唁者称“吊热丧”。亲友吊唁都持礼以往,其礼有实用之物,也有烧祭之品。送钱币、钞票、布匹等称“硬礼”;送锡箔、纸锞者为“纸礼”。在洛阳一带,清末民初时,至亲知友等情深谊厚者,得知丧讯,习抬送“丧饭”以为助。近、现代吊唁多送以花圈、挽联、纱帐等物,也有送被面、布匹、粮食(多为小麦)、供香馍以及香烟、白酒者。在豫西南一带,女儿吊孝除带重礼外,有的还请唢呐、笙、鼓相伴。亲友吊丧,由照呼者或称“照客”接收所带礼物,并回赠一小块孝布,或称“吉利儿”,也有送一“孝帽”的。近多送一黑袖箍。吊丧者一到,照客即高呼“来客了”,丧家请有响器班时,笙、笛、唢呐便一齐吹奏起来。孝子闻声,无论长幼,只管出迎,叩头相接,故俗称“孝子头不值钱”。一般男客男接,女客女接。如系娘舅家客,则男女孝子一齐边哭边迎出门外磕头接迎。遇到年长辈高之吊者,多请照客直接迎入客座,不让其在灵前行礼。如为老年丧,也称“喜丧”,女婿行吊时,常受到招呼诸人的调逗。吊唁者和死者熟悉情深的,多要举哀,举哀时,守灵孝子均陪其一齐大声哭叫。吊礼之后,还要到灵床边揭开盖纸观瞻遗容。出嫁女儿回门吊唁时,一进村便要嚎啕大哭,直哭至灵前跪下,一边哭一边述说老人养育之恩情和老人逝去之悲。 一般吊丧从小敛停尸后开始直至大敛、出殡接连不断。孝子均要举哀陪吊。吊丧礼仪以出殡前最为隆重。吊客所送之挽幛、挽联和各种纸扎,如车、马、轿、花圈,近年又有纸扎的电视机、电冰箱等,或贴挂于丧家大门外墙上,或置于门外两边。在偃师一带,老丧出殡前夜之吊,称“参财”。届时,诸乡邻抬一面大鼓到丧家门前,先行吊礼后,便击鼓以多种多样套式致哀。河南民间吊丧,所送挽幛、挽联的书写格式多有定规,它既要表明死者的身份、性别、地位,也要表明吊丧者的身份与吊丧者亲属健在与否等情况。50年代后,乡村吊丧仍多沿旧习。但所送挽幛、挽联的书写格式多已简化、上款书以 “沉痛哀悼×××千古”,中间写一大“奠”字,下款写“× ××敬挽”即可。 4、大敛升棺 大敛俗称“入棺”或称“入殓”,即将亡者尸体装入棺木,也是告别遗容、遗体之大礼。大敛日,亡者配偶健在的,多选在单日;配偶已故的,选在双日。也有不甚计较单日、双日者。 大敛前,将备好的棺材先行加固;并将棺内六面糊以白纸或花纸,富者张以绫子。棺底用细末炉渣或锯末相垫,上罩一层白纸铺上黄色衾褥,放七枚铜钱或硬币,摆成北斗星状,俗称“垫背钱”。或用一块木板,上凿七孔,枧槽相连,称“七星板”,置于棺内,意取亡者可魂飞北斗,成佛成仙。棺材加工后,置于灵堂停尸板一侧。然后要由孝眷主妇先将亡人臀下污物取出,同时将亡者寿衣件件掩齐,全体止哀,由子女一起把遗体舁入棺内,在淅川一带,舁遗体入棺时,要用与棺材同长的白布,截成三节,分别兜住亡者的头、腰和腿。入棺后,盖上白色衾被、被单。并以棺口中线对准亡人鼻尖和人中将遗体扶正,俗称“分金”。扶正时,其头、脚下均垫以土坯或砖。信阳人多垫三块瓦三块砖,以示亡者在阴间住上了瓦房。这时孝子要摸垫背钱,俗称“摸后辈”。然后向棺内置放亡人生前的心爱物。虞城一带,多将带籽棉花垫于遗体旁,称“垫财”,至盖板时再掏出一些,称“留籽(子)”、“传子”。在沁阳,亡故者之兄或弟要将亡者衣衫扯一小口,称“拆衫(散)”;姐或妹要将亡者裙子拆一小缝,称“拆裙(群)”,以示骨肉分离。喜丧者,其长媳要把老人生前所盖被子剪下三寸余,分给所有兄弟各一溜儿,以为孙辈做衣帽时缝在上边,据说可保长命百岁。淅川人舁遗体入棺的三节白布要分给女儿。 入殓过程中,男女孝子口中不断嘱告亡人“放心”而去,并望其带走生前或病中许而未还之“心愿”。如其眼未闭,一面用手抚其脸,一面恳请其瞑目。之后,孝眷各以花朵分别沾清水在亡人两颊及额头擦试一下以示洗脸。诸事完备,亲友辈再次瞻视饮泣永别之后,执事者便行盖棺,也叫“封口”、“绝口”、“关敛”。盖棺有在入敛后便行盖棺的;也有在 “出殡”前方行盖棺,盖棺前,沿棺上部再蒙一层白布,谓之 “天罩”。在淅川一带,封棺前要行“闪棺”,即揭开虚掩的棺盖,让孝眷等最后瞻仰死者遗容一面。盖棺时,众孝眷不准哭泣,及至棺材封口后,方可放声大哭。封棺盖,旧时用木榫钉入予先凿制之榫眼中,今多用铁钉。在豫西南一带,封棺木工一边封棺一边口中高声念着: “鲁班进门来,孝子两边排,手拿月牙斧,亡人躲钉来”。孝子也高声嘱告亡故亲人“躲钉”或“躲铁”。 入敛后之棺称“灵柩”,灵柩要抬放于两条长凳上,俗称 “升棺”。棺前或仍置一风门,或垂一白幔,前放供桌,上摆供品、置香炉、配蜡台、设灵牌。现代许多将亡人的放大照片置于相框内放在灵前。中华人共和国成立以前,一般人家大敛后停灵一周即行安葬,富豪之家多有停灵数月以至数年、十数年之久的,民间称此为“堂丧”。堂丧安葬时还要再次讣告亲友,故亦称“一丧二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长期停灵者甚少,大多敛后两三天、或一两天便出殡安葬。尤其河南回族、蒙古族过去和现在都实行速葬,大多当日卒,当日葬。停灵者,孝子要守灵并每天按时祭吊。祭吊时,烧纸上香痛哭哀悼,女孝子尤其亡者女儿多在响器伴奏下,哭诉亲人生前恩德,人称“哭灵”。近年,除少数上年纪妇女外,哭灵者已不多见。 5、成服备葬 大敛升棺前,男女孝眷头部所戴孝带和所罩头布,均系应急之物,佩带时随便一勒,不求整饰,俗谓之“生孝”。大敛之后,死者的亲属依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正式穿上用白棉、麻布专门缝制的孝服,包括穿上孝衣、孝裤、孝鞋和戴上孝布等。儿子、媳妇、女儿、孙子、孙媳除穿毛边在外的孝衣、孝裤外,还在腰间系以麻纰,所谓“披麻戴孝”,均为“重孝”、“大孝”;侄子、侄媳、侄女等则只穿孝裤;参加吊孝的未婚儿媳、孙媳则穿蓝色孝衣。子女的孝衣均为大襟,无小领,且又宽又松,俗称“丑孝”。女婿的孝衣则为对襟,称“孝褂”。 所穿孝鞋,初丧均为穿孝者将旧鞋用白布蒙于鞋面,俗称“幔鞋”、“裱白鞋”。幔鞋的规矩一般是:单丧或有亲伯、叔健在者,鞋面后跟可留黑寸余,不予幔严;双亡者,除娘家父母健在的儿媳外,子、女鞋面要全部幔白,其余孝眷,不论单丧、双亡均以亲者之鞋后跟留短,疏者之鞋后跟留长。幔鞋时直系亲缝毛边,其余缝光边。父死,毛边留上沿,母死,毛边留下沿。所戴孝布,亦叫“孝带”、“裹头布”。其长短依与死者亲疏关系而定,均为白色,但重孙、玄孙的孝布末梢则要染黄或染红,称“喜孝”、“花花孝”。未婚儿媳、孙媳孝布用蓝色。未出闺孝眷的孝布很窄,其长仅可绕头一圈。名叫“锅圈”。女婿著孝或只幔鞋不戴孝;或只戴孝不幔鞋;或穿重孝而不系麻纰。或腰间束一白布带打结于腰前、胯际。方城博望等地,孙婿则斜披一打结的红布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60年代以来,孝服制已趋简化,尤其城镇,大都只穿常服臂带“黑袖箍”,上加以“悼”字或“孝”字。即使乡村也多是简化了的孝服和袖箍混杂使用。 穿上正式孝服,谓之“成服”。50年代以前,有的成服时还要专行“成服礼”,尤其富豪之家。一般人家成服礼多和安葬合并穿插进行。 成服后如行“短三”即三日即出葬者,在行小敛、大敛和成服礼的同时,要进行安葬前的一切准备,首先要请土工打墓。民间所见打墓人多为乡邻中的帮忙者。打墓时,明葬者要破土(动土开工)、挖道(挖竖坑)。暗葬者还要掏堂(挖横圹)。回民要在墓底北端用土拍一枕头。一般破土时,要由死者长子先动手挖土三锨。其次,要进行各种安葬器物的准备。旧时,要租借舁送灵枢的龙杠。龙杠有八抬、十六抬、三十二抬、六十四抬等,一般人家多用八抬。龙杠租借多为神社、坟社经营。所需劳力,或由经营者邀集,或由乡邻相助。富裕之家还有用“棺罩”的。棺罩由华盖、彩罩、底座三部分组成,多与龙杠一起租借。民间多有自制纸扎棺罩者。另外,行阔葬者还要准备供放置“魂牌”、“神主”的“灵轿”、置死者遗像的像楼、供病弱孝眷和礼宾乘坐的轿车、马车以及铭旌楼、瓜灯、撑杆、彩旗、伞扇等器物以及鼓乐队或十番社、僧道乐队等。现在“龙杠”多为村里自备,大都不用棺罩,所用送葬器具各依自己条件而定。80年代以后,请鼓乐队者又见增多。 6、辞祖出殡 把灵柩运送到埋葬或寄放的地方,民间称 “出殡”,亦叫“出棺”、“发引”。是丧事活动的高潮。出殡要择日,民间讲究夫妇有一人亡者,必须选在单日,双亡则单日、双日均可。出殡具体时间一般为早饭后即起灵出殡,最迟者,不可超过中午时分。对于应在单葬而因故必须在双日殡埋的,则要到午后进行。 出殡前,为方便各家亲友吊唁,丧家多在大门旁搭起 “灵棚”。并在响器的吹奏声中,将灵柩由灵堂移置灵棚,叫 “移灵”。50年代前,搭灵棚移灵多见于少数富豪人家。50年代后,大多人家也都搭灵棚移灵并请起了响器。60年代移灵被当作四旧取缔,70年代后又渐恢复。80年代始,民间搭灵棚又已成风。出殡前夕,喜丧者要设晚祭朝祖。朝祖是为亡者“饯行”。是夜,孝子要在祖先堂行四叩礼,跪读告词。雇有乐班者,要使其尽情吹奏,俗称“闹丧戏”。闹丧戏时,村邻纷纷到来,一齐在“咳”声中将灵柩三抬三放,表示为挽车送行。当日夜深,孝子还要逐户跪谢,谓之“谢灯”。 出殡早晨,孝子要到祖先堂前,行晨省辞祖礼,并将亡者的一件上衣,放在大门外的纸马上点燃。 出殡时,抬棺人先把灵柩从灵堂内抬至外面置于两根长板凳上,所有孝子均着孝衫孝服,手拄“哀杖”,怀揣“富贵馍”,长子抱“灵牌”、长孙扛“引魂幡”,长媳或长孙媳头顶 “老盆”(实际由别人随后捧着置于其头上)手提“衣饭罐”齐聚灵前。长孙所扛引魂幡也称招魂幡,用刚折下的柳木棍或竹木棍做成,上挑一冠状华盖,外飘彩带纸幡,下垂罩有素网的白条幅,幅上写“已故某某之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及50年代初民间习以引魂幡作为亡者财产和宗祧继承人身份的标志,一般由长子或长孙扛幡。若亡者无子孙,多把幡与老盆一起置于灵柩之上。50年代中期开始,引魂幡渐被花圈取代,抱灵牌也多改为捧亡者的像框。引魂幡虽然在乡村仍具有财产和宗祧继承标志的作用,但为争夺扛幡权力的事已很少见。待灵柩由持事人置于龙杠上抬出大门外后,长媳把“老盆”交给其夫带至坟上,封入墓中。大多地方则由其夫接过举起来摔碎于地,俗称“摔老盆”。之后送殡队伍由本族一男性长者或亡者女婿在前领路,沿途撒发纸钱,俗称 “发买路钱”。其后为捧纸扎者,纸扎多者,有用十数人以至数十人捧拿者。纸扎中有各种人物,诸如金童、玉女之类,有动物,有用具、有舟车、有建筑物、有各种摇钱树、聚宝盆等臆造品,现代多为花圈和纸制生活用品,诸如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纸扎后为响器班,接着是男孝子,抱灵牌扛幡的在前,其他人相随。灵柩在其后,灵柩前拴一丈余长的白布,由扛幡孝子(长子或长孙)用肩背拉之,俗称“拉灵”、“拉纤”。合葬者,要把先亡人之灵牌置于椅子上抬着,同灵柩一起由其次子拉灵。灵柩后为女孝子以及亲友中“送殡”者。男女孝子均由人搀扶,男孝子多由表兄弟搀扶,女孝子如亡者之女也由表兄弟搀扶,儿媳、孙媳则由其娘家兄弟搀扶。如亡者有早故的儿女,亡者孙辈要怀抱其牌位一起送殡,并身兼二职,自己哭一声“爷(奶)”,还要替早故的父(母)哭一声“爹(娘)”。 送殡队伍凡行至十字路口,诸孝眷都要面向灵柩跪地烧纸致祭。孝子主祭,称“外遣礼”,土官主祭称“祭道礼”。如为“喜丧”,民间颇兴“路祭”。路祭者有娘舅家和至亲厚友;也有乡邻沿道旁居住者,路祭时路上横置一长凳或一桌子相拦,桌凳上放有祭品或香烟之类。路祭或抬杠者歇息换人时,孝子都要叩头谢孝和跪地等候。灵柩行至要道或坎坷难行的道路,孝子也要跪地致谢或另加犒赏。洛阳一带多由前行撒纸钱的女婿掏腰包。 7、入茔安葬 灵柩入茔后置于墓穴中叫“安葬”,又称 “下葬”、“埋人”等。送殡队伍临近茔地时,抬棺者要甩开孝眷,紧跑几步,抬至挖好之墓边,俗称“抢茔”、“抢葬”。下葬前,多由长子先下墓室中烧纸和清理墓室,将土工故意留下的活路干完,称“最后待侯老人”,也称“抢元宝”。清理后要躺一下,俗称“暖井”。也有让媳妇、女儿、孙女等下道入圹,一边作打扫除尘状,一边口念“家要富,扫坟墓”,俗称“扫堂”。下葬时,众执事和封墓人齐抬灵柩在墓道上小憩后,以绳系棺,绁入墓中,有墓室者,推棺入圹,然后,死者长子或阴阳先生下墓分舍正位,门婿辈也下去亲拭棺盖,铺以铭旌之类,再割下末梢,以寓后继有人。有的还放些五谷杂粮,长明灯、食品罐也置之灵柩旁边。长子上来时,还要抓把土带上,称“富贵土”,俗以为此土放入家中粮仓可使后代发家。封墓时,有墓室者先将墓室堵以石板,然后,由长子先填几锨土后,土工便开始填土。在偃师一带,当棺或墓室被盖住一层土时,众孝眷要沿墓道周围正走三圈、倒走三圈,行“圆墓”礼,圆墓时要将手中的“富贵馍”掷于墓内,称“蓄食”。回民下葬时,要先在清理好的墓坑内撒以香料,然后,将遗体从塔布内抬出,慢慢放入坑内,头北脚南,面向西方。放好后,再解开头带、腰带、脚带,全身撒上香料,但不准有任何殉葬品。当坟头堆成后,孝子将幡、哀杖分别插于坟头和坟堆前、并将全部送殡之纸扎烧掉。所堆坟头讲究单丧为椭圆形,合葬为圆形。河南回民的坟头为平顶长梯形立方体,满族则为长方形而又近似半圆台体。随后即背起抬棺下葬所用的绳索返回,有的则拖在地上拉回,称作“拉富贵”。众孝眷到家时,大门口早已放一泔水盆,盆上放把菜刀和笊篱,水中放若干铜钱或硬币。孝子们用刀在盆沿磨几下,再用笊篱到盆中捞一下,叫“捞富贵”,以为谁捞得钱多,谁的福气就大。 8、除丧守孝 亡者安葬后,其亲属处理丧后工作,称 “除丧”。首先在出殡后,由族人或厨师清理灵堂,焚烧铺草遗物。遗物晾晒后,要分给子女。 其次在葬后第二天,孝子要行酬谢和回送礼,俗也称 “谢孝”、“收泪”。谢孝时要挨门挨户向乡里邻居磕头。对于舅、姑、姨等近亲,要携礼登门谢孝。尤其重视到舅家的谢孝。 再者还要行“出殃”礼,俗称“出殃煞”或直称“出魂”。出殃时间多在入殓后至殡埋后一两天之间的夜晚。届时,丧家准备酒菜设祭,并把家中所有门户大开,再举家外出躲避,鸡犬不留,以便灵魂顺利“出走”。丧家门前还要悬挂出殃标志。待出殃时辰过后,丧家回到门外放炮三个,而后敲锣遍及屋内外,有的则从院外向内隔墙扔一扁担,表示死者灵魂已离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许多人已知出殃为迷信之举,至今民间丧礼中虽然仍可得见,但多数仅视为一种悼念死者的形式而已。 在河南民间,尊亲死后,孝子要在一定时期内穿孝并停止娱乐和交际,俗称“守孝”。旧时守孝期限一般为三年。守孝期间,所穿孝服主要是白鞋。初丧所穿白鞋上幔的白布只许烂掉而不能拆掉。儿、媳、女儿要穿自做的白布鞋,一般一年一双,父死穿一双即可,母死则要穿二至三年。孝布只在守孝期举行祭奠活动时戴。女子在守孝期,头饰一律用白色,男子亦有在帽沿上缀一白布条以示守孝。重孝子在守孝期内不理发不刮胡子。清代和民国时期在外居官者为给父母守孝,多有请假或辞官回家直至守孝三年期满方参与政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外工作人员的父母亡故后可请假回家料理丧事,等父母安葬后,即返回工作单位,至过周年时再回家。并臂带黑袖箍以示悼念和守孝。 家人去世,第一年春节门上不贴对联,不走亲戚;第二年春节贴蓝或绿对联;第三年春节始恢复贴红对联。 第七节 祭 礼 祭礼的最早记载见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它包括供奉神鬼、精灵及祖先的各种迷信仪式,是一种宗教活动。现代仍有各种祭祀活动存在,但大多已成为一种感情寄托的方式或民族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南民间祭祀有新丧祭祀、先人祭祀和民间神祇祭祀以及四时对天地日月、风雨雷电、水火等的祭祀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祭礼日益简化。但至80年代仍然有许多祭仪或准祭仪或变型祭仪存在于民间。 一、新丧祭祀 旧时在举行丧葬礼的过程中,还要进行各种祭奠活动。(见本志上一节)其礼节之繁,难以尽述。大敛升棺后迁枢于灵棚的要行“迁柩礼”。迁柩后要行“稳柩礼”。稳柩后,如亡者配偶已先亡的,要到村外迎魂,将先亡者之灵牌抱回供奉于灵堂,行“夕奠礼”。之后还要行“晚奠礼”、“朝奠礼”、 “正奠礼”、“起柩礼”、“再奠礼”直至入茔安葬,祭奠礼一个接一个。亡者安葬后,至亲好友在一定时日内还要为亡者举行不同形式的祭奠活动,以寄托哀思和怀念。 (一)蹇汤 俗又称“掂汤”、“点汤”、“送汤”等。下葬之日晚,孝子们手提一罐面汤,哭送于坟,将汤洒在坟头四周烧纸磕头而返,意为给死者送饭。 (二)圆坟 殡葬之日,坟头草草堆起。三日之后,孝子带祭品上坟烧香上供,并整修坟墓叫“圆坟”或“复三”。是日,葬者合族无论男女都要到坟上添土。坟头一旦筑起,三年内不准再动,否则认为易添新坟(即再死人)。圆坟意味着丧事的基本结束,此后,众孝子脱下孝衣,只穿孝鞋以示守孝,亲属在圆坟后方可离家外出。 (三)点主 点主系葬后在家举行的一次祭奠安灵活动。亡者灵牌起初多纸制,牌后书写亡者的身份、功名、排行及生卒年月等。牌前正中写“已故显考(妣)×××之神主”。大敛前其“神主”二字不写“神”字“申”旁之竖和“主”上之点,在大敛升棺后要用朱笔添上,“故谓“点主”。旧时点主有孝男自点也有请人点。所请之人有乡里中的书生、塾师、雅士;也有请阴阳先生。有地位之家,多请当地官僚点主。请人点主者,孝子先在灵前祭奠,然后抱“主”(神主之简称)跪请点主。点主者提笔染朱,通“神”之竖,点“主”之点,并在牌位两侧上方各圈一耳朵形红圈,叫做“贯耳”。然后将牌位置于正房神案上,亡者晚辈一一向其下跪叩首,点主仪式遂告成。 点主之日,主家还要设宴款待来客,来客不论身份地位再高,一律称“陪客”,唯点“主”之人坐上首。宴后,主家还要赠衣物于点主人以作酬谢。 70年代后已不兴点主,人们多将亡者遗像嵌入像框,写上生卒年月,框边用黑纱挽花,置放堂屋桌上,以代牌位祭奠供奉。 (四)烧七 从死者亡故日算起,每七天为一期。逢 “七”之日,家要上坟祭奠,俗称“烧七”。此俗源于佛教的生死轮回之说。认为人死后,要极力寻求生缘,以七日为限,若七日终了不得生缘,则继以七日为期寻求。直至等七个七日终,俗称“尽七”或“满七”。至此,死者必在一处寻得生缘而托生。故民间甚重逢七的祭奠。 河南民间向以双七如二七、四七为小祭日,而以单七如一七、三七、五七为大祭日。相传,五七这天,如不上坟献供以贿阎王,亡者就要被打入18层地狱,永不能再生,故尤以五七为隆重。届时,女的穿重孝,男的穿白鞋,带供品哭送于坟,烧纸祭奠。老亲故旧也携香、纸及礼品到丧家参祭。丧家要设宴款待来客。偃师一带,烧五七时,亡者出闺的女儿须带一只公鸡和一纸扎摇钱树,以祭鬼神。当地相传,阎王吃了此鸡收了此摇钱树,才肯放死者去转生。 河南民间烧七还有诸多讲究。逢七日,若恰逢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叫“犯七”,为大忌。若犯七,就提前一日烧七以破之,叫“躲七”。在沁阳,躲七时,儿女做小纸伞、纸旗、纸椅放于盆内,在烧头七时送至坟上焚烧。 (五)百日 系人死一百天后,家人为其举行的祭奠活动。百日俗叫“一百儿”或“百天”。百日祭主要是死者的儿女参加。是日,死者儿女穿孝衣,拿祭品上坟哭吊亡灵。 (六)周年 每年逢死者亡故日,亲属为死者举行祭奠活动叫“过周年”、“做周年”。 河南民间对死者举行周年祭,多以三年为限。头周年为百日祭后的第一大祭日。是日,亲朋故旧要携礼前来参加主家祭奠上供活动。二周年,一般亲朋都不参加,仅亡者家人上坟烧纸摆供以祭,故有“头周二不周”之俗语。三周年是人死以后,最后一次专门的祭奠活动,它意味着守孝期结束,民间视为喜庆之日。是日,亲朋友邻皆携礼前来参祭,主家设盛宴款待。孝子们上坟祭拜叩头,并可从即日起整修坟墓。偃师、巩县一带过三周年时,有亲邻友朋送红色挽幛、挽联之习,如同办婚事。柘城一带,三周年之日,要为亡者请灵和送灵,此日清晨,孝子们用方桌抬死者灵牌到坟前行礼叩拜后,再抬灵牌返家放在中堂桌上,使众客祭拜,谓之“请灵”。下午,孝子再抬灵牌到坟地,谓“送灵”。送灵时,抬灵牌者故意缓行,以便唢呐吹奏助兴。在豫西南一带,多利用三周年祭奠之时,为亡者树碑立传,并行“树碑礼”。 河南回族对新丧的祭祀,除亡日、七日、百日、周年祭以外,还行“对月”(三十天)祭、十年祭和亡者生日及丧日之走坟祭,走坟日要请阿訇念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村对周年的祭奠渐趋简朴。80年代始,又起铺张之风。但城镇对过周年的意识已逐渐淡漠。 二、先人祭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南民间对祖先的祭祀活动,多随岁时节日进行。凡四时节日,要向祖先行祭,以示对先人的尊敬和怀念。如农历正月初一日,各地民间都要设供品于中堂;河南满族要按辈次排列,向祖先跪拜称“敬祖”。清明节时要用纸条挂于坟上,并设馔跪拜,俗称“上坟”;族大者要聚族拜扫;农历十月一日,家家要备油食等供于墓前并烧五色纸,俗称“送寒衣”。平日遇先人生卒忌辰,也要作供献祭。在偃师一带,凡行墓祭,女子多坐于墓前高声痛哭一阵,即使久丧者,亦所不免。农历六月六日、七月十五日行墓祭者过去也很多。河南满族人要在六月六日把屋里墙柜里的祖先皮塑和骨灰请出来在太阳下晒,称“晒祖”。至冬至前后,同姓氏人家中之男人,要聚集一起在天亮时祭奠祖先,祭祀时要灭一下灯,并行三叩头礼。祭后,所供祭品要在三天内吃完。50年代后,先人祭祀活动主要见于清明节和十月一。民国及其以前,“凡得功名官职或者膺封受爵必焚黄墓侧,告于始祖,谓之‘拜坟’”。 民国以后,民间一家如遇喜庆之事,也多设供以飨祖先。专门为此而献祭墓侧者已很少见。河南民间平日来了客人或改善生活时,也都要把客人所带礼品和改善生活的食品,先向祖宗牌位“供香”,然后家人方食用。 三、神祇祭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民间祭礼十分普遍,且神祇名目繁多,不可胜数。民国《安阳县志》载:民国所祀神祇多“悬像凿龛,设位于家者,主室则有家堂、财神、灶王、场神等;庭院则有天地(神)等,大门则有钟馗门神等;牛棚马厩则有牛马王;石碾棚中则有青龙白虎;山居则祀山神,近河则祀河神。工商各行,除祀财神外,又各有所祀之专神,城市村庄到处有庙”。民间对所祀之神,多用“祭品罗列”后,乃跪而倾酒或设馔于其前。许多地方行春祈秋报,届时,多结里社演戏、禳瘟禳火,贺雨贺晴。有的甚或借机大肆挥霍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神祇祭祀之风渐趋衰竭,60~70年代曾一度绝迹。进入80年代,民间神祇祭祀之俗又有死灰复燃之势。 四、祭祀仪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间各种祭祀仪礼,贫富自有差别,但所行仪式大体相同。一般无定时的祭祀要卜日,定时祭祀则要按时进行,祭祀前都要预先做好祭祀准备工作,如备制蔬果酒馔等,富者丰盛,贫者简单。至祭日,将所备蔬果酒馔置于供桌上或所祭的神案前,参神、降神后,即行 “三献礼”:初献、亚献和终献。三献内容,依所祭对象而定,或酒、或馔、或汤。之后受胙、辞神和彻浚。祭祀时,富贵者多拟有祭文,有主祭者读之。近代祭祀已去其繁琐,民间一般烧香、焚箔而已,备三献之礼或拟祭文者极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了民间祭祀之风尚存外,每逢清明节或重要节日时,中小学生、青年男女成群结队至烈士陵园(墓)吊祭。祭祀时,除敬献花圈、花篮以示悼念外,还进行英烈事迹的介绍和向先烈表示继承其遗志,为国家富强贡献力量的决心,至80年代仍行于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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