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明初时期的商业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23 属于: 商业百科知识

中国秦至明初的商业是中国封建商业。在这一千六百多年的封建社会过程中,我国商业虽几经周折,但总的趋势还是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的。其表现在:

(一)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性逐渐提高。随着社会生产、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剥削者奢侈性需要增加,他们剥削来的产品越来越多地作为商品去交换;另一方面,手工业品增多,作为商品的农副产品也逐渐增多。这样,商品数量和品种也就越来越多,商人资本也就日益活跃。汉前期,城市中居民的衣着、饮食、日用品等都依靠市场,依靠商业来供应。到了唐代,不仅丝麻织品、金属器具、笔墨纸张、书籍、漆器、陶器等数量日益增多,而且茶叶、糖、瓷器等产品,也都成为商人贩运的重要商品了。宋元时期,商人贩运的商品更多。明初棉及棉布这两项重要商品也加入流通了。

(二)地区间商业往来逐渐频繁。在汉族内部以及汉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之间从事贩运贸易的商人越来越多。贩运贸易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密切了割裂的封建地方性市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融合,有利于中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

(三)商业城市和集散中心不断增多。长安、洛阳、番禺、扬州、成都、金陵(南京)、汴京(开封)、临安(杭州)、江陵等都是历史悠久的商业名城。

(四)商业内部分工和行业不断发展。西汉时,商业内部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批零之分,并且有多种行业。宋敏求的《长安志》说:唐时长安“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两宋时,行业分工更细。与商业密切相关的饮食业、服务业也大大地发展起来。

(五)商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有所进步。西汉时商业还保留着大量的奴隶制残余,唐宋以来,商人资本大多采用封建家仆经营制,即家主带着家仆或委托管事家仆带着商业家仆经商。在城市的零售商业和饮食业中,已有一些佣工。

在这漫长历史过程中,商业虽有发展和进步,但从总体上看,封建自然经济还是主要的,商品经济在封建经济中不占重要地位。这一时期,商业发展的局限性和落后性表现在:(1)它的发展主要不是在社会分工深化所体现的商品生产的土壤上,而依靠封建地主剥削及其政权掠夺所侵占的剩余产品。奢侈品、土特产是交换的主要部分,民生必需品(除盐以外)和生产资料不多;(2)商业基本上局限于为城市消费服务,广大农村商业活动程度极低;(3)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不可能出现国内统一的大民族市场;(4)商业资本的货币积累或投向土地,或消耗浪费,大商人与地主、高利贷三位一体,残酷地剥削和掠夺个体生产者;(5)商业城市常常依政治中心的转移而兴亡或变迁。

总的说来,中国封建商业的发展,在封建社会上升和繁荣时期,曾经为发展和巩固封建经济服务。然而,在宋代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显著迟滞,封建王朝又执行重本抑末的政策,使得社会经济长期停留在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基点的自然经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