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本抑末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23 属于: 商业百科知识

重本抑末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一种经济思想。所谓“本”和“末”,是战国以来经济思想家对不同的社会经济部门的专门用语,其内涵也不断演变。一般说,“本”指农业,“末”指商业和手工业。所以,重本抑末这种经济思想就是主张发展农业生产,并为此而必须限制商业和手工业。

重本抑末思想理论产生于战国前期。法家李悝在帮助魏文侯变法时提出重农的思想,主张“尽地力之教”。认为“雕文刻缕,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必须禁“奇技淫巧”,以免“国贫民侈”。师承并发扬李悝这种经济思想的是帮助秦孝公变法的商鞅,他强调以农战富国强兵,提出“事本而禁末”。为此他采取一系列抑商政策措施,如重关市之赋来限制商业活动,削减商人财富;严厉推行国家独占山泽盐铁的制度,要求“利出一孔”;管制粮食,禁止商人参与粮食贸易,提高粮价,以增加地主和富裕农民收入等。但这时商鞅所称的“本”,还包括农民家庭纺织活动,“末”是指奢侈品生产和商业。到了战国末年,韩非继承商鞅的思想,强调“富国以农,距敌持卒”,要求实行奖励农战。他猛烈地攻击“工商之民”,把他们作为社会“五蠹”之一,正式提出“重本抑末”的主张,认为“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工商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本务而寡末作。”战国时,主张重本抑末的还有《管子》的一些作者、荀况等。

在“重本抑末”或“重农抑商”的经济思想指导下,战国时变法的诸侯国已开始采取抑商政策。秦和汉初,在政策上反映更强烈、系统和完备。秦始皇在琅玡台刻石称:“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汉初公开推行贱商令,对商人在政治上贬低,经济上侵夺,法律上限制。贾谊晁错又主张重农抑商。贾谊要求“驱民而归之农”;晁错提出“贵粟”,要求抑兼并。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他主张“塞并兼之路”,但却反对盐铁官营,支持商人兼并。而桑弘却主张“建本抑末”,真正抑兼并,用《管子》轻重理论,大力发展官营商业,打击私营工商业主,以“绝并兼之路”。在他就任大农丞等职务时,策划推行了盐、铁、酒官营;均输、平准;算缗;禁止有市籍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统一铸币权等重大政策措施。汉以后终封建之世,各个封建王朝基本上都是奉行重本抑末的经济政策。继续鼓吹重农轻商的也代有传人。西晋傅玄,甚至明确宣称商贾是“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

对于“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经济思想,历代是存在异议的。早在春秋末年,范蠡、计然就有“农末俱利”的粮价主张。《管子》中提出:“无市则民乏”,“无末利则本业何出?”西汉桑弘羊虽大力推行封建垄断经济干涉政策,抑制富商大贾,但他对本末关系却提出要“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主张“农商交易,以利本末。”所以实际是本末皆重的思想。东汉王符主张富民“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则是在以农为本的前提下,提出各业皆有本末的看法。唐代刘晏继承桑弘羊思想,大力发展食盐专卖、常平、平准、均输等官营商业来抑制兼并,打击富商大贾,鼓励正当经营,增加财政收入。宋代王安石推行新法,强调“榷兼并”,“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于公上”,用均输法、青苗法削弱商人对市场的控制,鼓励正当商业,也不是一切商业都抑制。南宋叶适公开反对抑商,指出“四民交致而后教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明末黄宗羲进一步提出:“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是“世儒不察”所造成,强调“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盖皆本也。”这种工商“皆本”主张,一反本末的划分。清代王源承认农业为“本”,工商业为“末”的划分,但认为“本宜重,末也不可轻。”他极力主张提高商人地位,按资本、税额授爵。但是,从封建统治阶级来说,重本抑末已成为一种传统思想,直到清代,皇帝诏书还是老调重弹。越到封建社会末期,重本抑末越为地主阶级顽固派所坚持。如晚清的谢阶树、徐鼒、刘锡鸿等人,或鼓吹“严市禁”、“贱商人”,或提出不用银,或提出只要“衣租食税”,不必造火车轮船。显然,这类“重本抑末”言论已成为一种抑制商品经济发展,反对资本主义发展的保守的甚至是反动荒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