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蛋类卫生检疫
畜禽蛋类卫生检疫,是食品基层单位在经营商品畜禽、肉蛋及其制品中,保证商品卫生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食品总公司规定:食品基层经营单位收购畜禽必须检疫;收购肉蛋及其制品必须检验。患传染病或死亡的畜禽及其产品、腐败变质的肉蛋及其制品,严禁收购。仓储畜禽要做好进出仓的检疫和防疫,发现病畜禽要及时隔离和处理;调运畜禽和肉、蛋及其制品,在调运前要进行检疫和检验,并出具证明,合格的方准调出,不合格的严禁外调。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洗消毒,运输途中发生的病死畜禽,不准乱抛和变卖,也不准带回原单位。畜禽宰前要做好检疫、绝食、饮水、冲洗,做到有宰必检,未经检验的畜禽不盖章、不出场、不销售;屠宰加工畜禽,要做到放血净,肉品不带毛、血、粪、污、甲状腺和病变组织,头蹄内脏肉尸不落地,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严禁食用。肉蛋制品原料要新鲜卫生,存放场所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容器专用,使用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出售熟肉制品要清洁卫生,变质的肉品严禁出售。屠宰场、仓库、门市部要清洁整齐,做到无蝇、无污染、无臭味,场地、用具和个人都要讲究卫生。新建、扩建、改建屠宰场、门市部时,都应考虑到卫生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