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的分类
物资分类的方法很多,目前主要是按经济用途、经营性质和应用范围进行分类。
(一)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机电设备、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机电设备,按其性质属于劳动手段的范畴,是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是生产力水平的标志。机电设备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电工设备、仪器仪表、工具轴承、配件等。这类物资一般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其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是一次性消费而是逐渐地磨损,逐步地转移其价值,直至丧失使用价值。
原材料主要包括金属、非金属和其他材料等。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原材料属于流动资金范畴,其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一次被消费掉,改变自己原有的形态,形成新产品。其全部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构成产品成本。
辅助材料,它与原材料的区别在于它参加生产过程却不构成产品实体。它的作用在于使劳动手段发挥作用,使劳动对象发生合乎目的的变化,为正常劳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例如,燃料,通过燃烧变成动力,推动机械,改变自然物,形成新的产品。
(二)按经营性质分类,根据计划管理程度的不同,分为一、二、三类。
第一类物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最重要的物资,以国家计划分配为主。如燃料、有色金属、钢材等主要原料和重要设备等。计划分配多余部分可投入市场自由销售,实行浮动价格。
第二类物资,是在国计民生中比较重要的物资。以物资企业经销为主,如二类机电产品、部分金属、化工原料产品、建筑材料等。这类产品由物资企业与生产部门计划平衡,衔接产销,签订合同。物资企业不收购的多余部分由生产企业自销或委托代销,实行浮动价格。
第三类,以生产企业自销为主的物资,即由生产企业自行安排生产,自行销售或委托代销。价格按规定权限定价或由企业自行订价。
(三)按应用的范围分类,可分为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专用物资是指主要适用于某一生产部门的专用设备或材料。由于它的专业性强,应用面窄,主要由主管部门所属系统内供应。通用物资是指适用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物资,其适应性强,应用面广,这类物资由物资企业负责整个社会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