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渔场成鱼交售包干
我国渔业主产区实行国营渔场成鱼交售包干办法,既可保证国家收购计划完成,又可活跃市场,还可从产销差价中增加收入,加快渔场生产建设步伐。
成鱼交售包干的具体办法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和交售量为基本依据,结合当年实际,考虑近两年的增产潜力,协商确定包干交售量(国家商品鱼基地不在交售包干任务内)。对没有完成包干任务的渔场,按欠交包干任务的比例,相应扣除实现利润提取的奖金和集体福利。完成包干任务后的多余产品,国营渔场有权处理,可以搞渔工商联合企业销售产品,可以交水产供销公司议价收购,也可以直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