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计划管理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23 属于: 商业百科知识

医药商品(西药及器械)的计划管理分为二类和三类。二类商品是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品种,按行政区划上报下达收购、调入、调出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商品流通。三类商品按经济区域编报经营计划和要货计划,由各省医药公司,一、二级采购供应站进行产销计划衔接,组织收购、调拨与交流。三类商品中的主要品种,主要医疗器械,由中国医药公司主持全国会议协调平衡,防止积压与脱销,保证市场供应。

对二类商品、进口商品和部分紧俏三类商品的计划分配,要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和人口比例,照顾用药习惯和灾情、疫情、地方病等用药需要,城乡兼顾,统筹安排。还要照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需求。

中药材商品,国家规定由中药材公司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1)对于二类品种和主要三类品种,各级药材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和国家的牌价统一收购、加工、调拨和组织出口。某些严重短缺品,为了保证国家收购、调拨计划的完成,规定除受委托的基层供销社可以代购外,其他一切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插手经营,外地药材经营单位不准高价售购或到产区高价抢购。(2)对于三类小品种,在计划经济的指导下,购销双方利用签订合同等手段指导生产、收购、衔接平衡,购销价格原则上由县、市公司管理,实行市场调节。(3)发展中药生产,要贯彻“以销定产,截长补短,择优安排,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和“瞻前顾后,留有余地”的精神。(4)中药材商品分配,执行“先治疗,后滋补”和“先饮片,后成药”的原则,对于中成药和饮片都需要的药材以及交叉经营品种,优先保证配方需要。(5)为了保证疫情、灾情、军需、急救用药和以丰补歉,调剂余缺,经营部门要留有足够的商品库存。(6)中药材出口贯彻“先国内,后国外,出口服从内销”和“国内供应严重不足或已危害生产的,应停止或减少出口”,“国内供应有余的应争取多出口”的原则。